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ST金贵 公告编号:2021-00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21年1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月22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年1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月22日9:15至2021年1月22日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1月19日,于该股权登记日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白露塘镇福成大道1号科技园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的事项
(一)、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选举潘郴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选举何克非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选举汤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选举荣起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5选举石启富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6选举曹露莎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1选举黄健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2选举卫建国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3选举刘兴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1选举雷蕾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2选举宋兴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5、《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议案内容披露情况:
以上事项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月7日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与《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中的相关内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具备合法性、完备性。以上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的选举将分别进行表决,且均采取累积投票制。其中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监事候选人当选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五届监事会。
(三)、以上议案一、议案二、议案四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指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且不包括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提案编码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1年1月20日上午09:00—11:30,下午13:30—17:00。
2、登记地点: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白露塘镇福成大道1号公司证券部。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等持股凭证登记。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3)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等持股凭证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需在2021年1月20日下午17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后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曹永贵、袁剑
(2)、联系电话:0735-2659859
(3)、传真:0735-2659812
(4)、电子邮箱:jinguizq@jingui-silver.com
(5)、邮政编码:423000
(6)、通讯地址: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白露塘镇福成大道1号公司证券部2、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需出示登记手续中所列明的文件。
六、备查文件
1、《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
2、《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716”;投票简称:“金贵投票”
2. 优先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不适用
3.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本次股东大会选举公司董事、监事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如下: (1)议案1《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为6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议案2《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独立董事候选人为3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议案3《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监事候选人为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月22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1月22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下列议案投票。
如果委托人未对以下议案做出具体表决指示,受委托人可以代为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2021年 月 日
附注:1、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视为弃权;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ST金贵 公告编号:2021-004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能够独立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满足上市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从事公司2019年度公司财务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圆满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0年度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介绍
1、机构信息
(1)事务所基本信息
(2)承办本业务的分机构基本信息
2、人员信息
3、业务信息
4、执业信息
(1)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2)项目组成员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主要成员信息如下:
5、诚信记录
(1)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6、报备文件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2020年度审计机构。
3、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核了公司本次聘用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相关事项,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在董事会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20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经审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有利于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一致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7日
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ST金贵 公告编号:2021-006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保证监事会正常运作和换届事项的正常进行,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将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一名为职工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司于2021年1月5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第四届职工代表大会专题会议,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选举扶建新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将与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至第五届监事会届满。
扶建新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公司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月7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扶建新: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年生,大专学历,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2004年6月至2006年3月任郴汽集团汽车贸易服务中心IT技术员;2006年3月至2008年5月任郴州市金贵银业有限公司办公室IT管理员、宣传员,2008年5月至2010年4月任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副经理管理员、副主任;2012年5月至2016年6月任公司办公室主任;2016年7月至2019年7月任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2019年8月至2021年1月任公司董事、副总裁。
扶建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扶建新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监事的任职资格规定,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和条件。
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ST金贵 公告编号:2021-003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月3日以电话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于2021年1月6日在郴州市苏仙区白露塘镇福城大道1号金贵银业科技园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共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柏龙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内容:鉴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郴州市发展投资集团产业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提名雷蕾女士、宋兴文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1)选举雷蕾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会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2)选举宋兴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会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当选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第四届职代会专题会议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2、《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内容: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相关费用由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会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月7日
监事会候选人简历:
1、雷蕾,女,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4月生,本科学历。1995年7月至1997年2月在中国建设银行郴州市北湖区支行房地产信贷部工作;1997年2月至1999年12月任中国建设银行郴州市北湖区支行北街所所长(其间1997年7月至2000年6月在郴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中文专业学习);1999年12月至2001年12月在中国建设银行郴州市北湖区支行信贷科工作;2001年12月至2004年1月在中国建设银行郴州市分行公司业务部工作;2004年1月至2010年4月为自由职业;2010年5月至2011年10月在郴州市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融资部工作;2011年10月至2013年10月任郴州市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融资部副部长(其间2012年3月至2014年7月在重庆大学网络教育学院会计学专业学习);2013年10月至2018年10月任郴州市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融资部部长;2018年10月至2020年12月任郴州市发展投资集团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总经理;2018年10月至今任郴州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融资部部长;2019年11月至今任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2020年7月至今任郴州市发展投资集团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雷蕾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控股股东郴州市发展投资集团产业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担任监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雷蕾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监事的任职资格规定,具备履行相应 职责的能力和条件。
2、宋兴文,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年9月生,大学专科学历。1997年11月至2003年10月汝城县文明乡政府工作;2003年10月至2011年7月汝城县政府办工作(其间:2007年9月至2009年12月湖南省委党校函授学院公共管理专业学习);2011年7月至2013年1月郴州市北湖区委办公室工作2013年1月至2016年1月任郴州市北湖区委办副主任科员;2016年1月至2018年10月任郴州市北湖区史志办党史联络办主任(其间:2017年3月至2017年8月借用到矿博会郴州筹委会办公室,2017年9月至2018年10月借用到郴州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2018年10月至2019年11月任郴州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部长;2019年11月至2020年10月任郴州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副书记、纪检监察部部长;2020年10月至2020年12月任郴州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副书记;2020年12月至今任郴州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企划经营管理部临时主要负责人(集团公司部长级)。
宋兴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宋兴文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监事的任职资格规定,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和条件。
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ST金贵 公告编号:2021-002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月3日以电话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于1月6日上午9:30在郴州市苏仙区白露塘镇福城大道1号金贵银业科技园二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8人。
会议由董事长曹永贵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内容: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郴州市发展投资集团产业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提名潘郴华先生、何克非先生、汤建先生、曹露莎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股东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名荣起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股东财信资产管理(郴州)有限公司提名石启富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1/2。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就任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成员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董事职责。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于2021年1年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提名潘郴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2)提名何克非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3)提名汤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4)提名曹露莎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5)提名荣起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6)提名石启富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
2、《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内容:公司控股股东郴州市发展投资集团产业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提名黄健柏先生、卫建国先生、刘兴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就任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董事职责。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于2021年1年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提名黄健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2)提名卫建国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3)提名刘兴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
3、《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内容:公司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于2021年1月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以及同意的独立意见,《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于2021年1月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内容:鉴于《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公司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导致公司的股本发生变更,由960,478,192股变更为2,210,479,088股,注册资本由960,478,192元增加至2,210,479,088元,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于2021年1月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内容: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拟定于2021年1月22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董事会筹办相关事宜。《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于2021年1月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7日
附件:
董事候选人简历:
1、潘郴华,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年8月生,本科学历,工程师。1985年7月至1995年7月任原郴州市质监站质检员、副站长;1995年7月至1996年2月调任郴州市建委工程科工作;1996年2月至1999年9月任郴州市建委工程科副科长;1999年9月至2002年4月任郴州市建工局工程科科长;2002年4月至2003年7月任郴州市建设局勘察设计科技管理科科长;2003年7月至2003年12月任郴州市柿竹园有色金属科技工业园副主任;2003年12月至2008年7月任郴州市柿竹园有色金属科技工业园党委委员、副主任,其间:2004年3月至2005年1月任湖南省科技厅成果市场处副处长(挂职);2008年7月至2010年4月任郴州市城市建设投资管理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郴州市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10年4月至2010年7月任郴州市城市建设投资管理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郴州市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2010年7月至2017年7月任郴州市城市建设投资管理中心党组副书记、主任、郴州市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2017年8月至2017年12月任郴州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年12月至今郴州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董事长;2020年11月至今兼任郴州市发展投资集团产业投资经营有限公司董事长。
潘郴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是公司现控股股东郴州市发展投资集团产业投资经营有限公司董事长、是公司现控股股东之母公司郴州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潘郴华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的任职资格规定,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和条件。
2、何克非, 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1969年6月生,在职研究生学历,工程师。1989年7月至1993年10月在永兴县建委规划办工作、建委团委书记;1993年10月至1994年3月任永兴县房地产开发公司副经理;1994年3月至1998年11月任永兴县市政工程公司经理;1998年11月至2002年1月任永兴县市政管理局副局长;2002年1月至2004年6月任永兴县城管办副主任、党组成员;2004年6月至2005年6月任永兴县政府办党组成员、副主任,城市经营公司总经理;2005年6月至2007年1月任永兴县城投公司总经理兼建设局副局长;2007年1月至2008年4月任永兴县政府办党组成员、副主任,县城投公司总经理;2008年4月至2012年11月任永兴县金银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2012年12月至2014年2月任郴州市城投中心财务科副科长;2013年7月兼郴州市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2014年2月至2018年7月任郴州市城投中心财务科长,郴州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2018年7月至2020年12月任郴投集团董事,郴州市文旅产业有限公司董事长;2020年11月兼任郴州市发展投资集团产业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总经理;2020年12月任郴州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何克非未持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是公司现控股股东郴州市发展投资集团产业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总经理,是公司现控股股东之母公司郴州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何克非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的任职资格规定,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和条件。
3、汤建,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5年7月生,硕士研究生。2013年1月至2014年1月任郴州市政府金融办资本市场科科员;2014年2月至2016年5月任郴州市政府金融办银行保险科科员;2016年6月至2016年12月任郴州市政府办公室决策咨询科;2017年1月至2017年8月任郴州市政府办公室综合调研二科;2017年9月至2018年11月任郴投集团融资部副部长、企划部副部长;2018年12月至2019年12月任郴投集团投融资部副部长、财信资产管理(郴州)有限公司总经理;2019年12月至2020年6月任郴投集团投融资部副部长、财信资产管理(郴州)有限公司总经理、郴投集团资本运营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7月至2020年11月任郴投集团投融资部副部长、郴投集团资本运营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11月兼任郴州市发展投资集团产业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12月任郴投集团资本运营公司总经理。
汤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是公司现控股股东郴州市发展投资集团产业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汤建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的任职资格规定,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和条件。
4、荣起,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5年生,大学本科学历,助理经济师。2009年1月至2012年1月任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长沙办事处资产经营二部、业务拓展四部一级业务员;2012年2月至2014年1月任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长沙办事处业务拓展四部、业务审核部(业务管理部)业务副主管;(其中2011年12月至2012年7月借调公司总部投资投行部;2012年7月至2013年4月在交流至公司总部投资投行部工作);2014年2月至2019年1月历任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业务审核部(业务管理部)、业务六部、投资投行部业务主管;2019年1月至2019年3月任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资产经营四部(投资投行部)业务主管;2019年3月至今任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资产经营四部(投资投行部)副高级经理。
荣起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是公司现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长城资产湖南分公司副高级经理。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荣起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的任职资格规定,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和条件。
5、石启富,男,汉族,中国国籍, 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年8月生, 大学本科学历,助理经济师。1990年6月至1990年8月任湖南省信托投资公司国债服务部干部;1990年8月至1992年1月任湖南省信托投资公司财务部干部(期间:1991年1月至1992年1月随财政厅社教工作队到张家界扶贫;1992年1月至1992年7月湖南省信托投资公司业务一部副科级);1992年7月至1994年12月任张家界兰苑山庄副总经理、总经理;1994年12月至1998年12月任张家界武陵国际大酒店 总经理;1998年12月至2002年5月任湖南省信托投资公司业务一部经理;2002年5月至2006年1月任湖南省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信托管理一部经理;2006年1月至2007年7月任湖南省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管理总部总经理;2006年1月至2009年1月任湖南省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2009年1月至2016年7月任湖南省国有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总经理;2016年8月至2018年5月任湖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18年5至2020年12月任财信资产管理(郴州)有限公司董事长。
石启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是公司现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财信资产管理(郴州)有限公司董事长,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石启富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的任职资格规定,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和条件。
6、曹露莎,女,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4年10月生,大学本科学历。2018年10月至2020年3月任职安盈资本投资部任投资总监助理;2020年3月至2020年7月任职湖南金和贵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2020年7月至今任职湖南金和贵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郴州市金皇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曹露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是公司原控股股东曹永贵先生的女儿,与公司现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曹露莎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的任职资格规定,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和条件。
7、黄健柏,男,1954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南大学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曾担任中南大学常务副校长。现兼任中国工业经济学会副会长,中国自然资源学会矿产资源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
黄健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黄健柏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的任职资格规定,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和条件。
8、卫建国,男,1957年6月生,中共党员。现任中山大学南方学院会计学院执行院长、党总支书记。兼任广东省审计学会理事,高级审计师评委,广东省内部控制协会专家组成员、广州市内部审计协会副会长,广州市审计学会常务理事,广州市注册会计师协会诚信自律委员会委员,从化区人大常委会咨询专家,《华南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校外编辑,《广州审计通讯》编委会委员,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致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铭基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独立董事。
卫建国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卫建国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的任职资格规定,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和条件。
9、刘兴树简介,男,1962年11月生,先后于湖南师大法学院、吉林大学法学院求学,获得悉尼科技大学愽士学位。现任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民商法教授,研究生导师,主要研究民商法实证问题。系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师资库成员。现任湖南省法学会企业破产与重组研究会会长、湖南省经济法学会副会长。发表民商法方面论文40余篇,主持各类研究课题6项,出版专著六部。一直担任长沙仲裁委仲裁员、兼职律师,曾兼任湖南师大法务办主任、郴电国际独立董事等职。
刘兴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刘兴树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的任职资格规定,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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