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100 股票简称:同方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02
债券代码:155782 债券简称:19同方01
债券代码:163249 债券简称:20同方01
债券代码:163371 债券简称:20同方0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11月6日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2849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后,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答复,并根据相关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了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报告》。公司已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和要求,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上述反馈回复内容进行了补充和修订,根据规定对修订后的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报告(修订稿)》。
现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和要求以及公司相关情况的进展,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上述反馈回复内容进行了二次补充和修订,现根据规定对二次修订后的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报告(二次修订稿)》。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事项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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