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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777      证券简称:*ST力帆      公告编号:临2021-00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力帆股份”或“公司”) 本次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通知及议案等文件已于2021年1月3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于2021年1月6日(星期三)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15名,实际参会董事15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的会议不涉及主持人及现场列席人员。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公司董事会成员拟由15名减少为9名,监事会成员拟由5名减少为3名,另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了修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修改后《公司章程》的工商变更备案手续。

  表决结果:1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上述议案尚需提交最近一次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04)。

  (二)审议通过了《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1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上述议案尚需提交最近一次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1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上述议案尚需提交最近一次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1、 提名杨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1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2、提名徐志豪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1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3、提名朱军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1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4、提名钟弦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1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5、提名王梦麟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1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6、提名周充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1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最近一次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1、提名任晓常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1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2、提名肖翔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1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3、提名窦军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1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最近一次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

  (1)本次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要求,提名程序合法有效。

  (2)公司董事候选人杨健、徐志豪、朱军、钟弦、王梦麟和周充任职资格合法,均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选任与行为指引》第10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

  (3)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晓常、肖翔和窦军生的提名程序符合有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选任与行为指引》第10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我们认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以上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尚需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同意上述9名董事候选人(其中包括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就前述相关议案,于2021年01月22日(星期五)下午14:00在力帆研究院大楼 11 楼会议室(地址:重庆市北碚区蔡家岗镇凤栖路16号)召开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1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7日

  附:第五届董事会候选人简历

  杨健,男,1962年4月出生,毕业于浙江广播电视大学管理工程专业,持有高级经济师及高级工程师资格。1996年加入吉利集团,先后担任多项要职,其中包括吉利汽车研究院院长,浙江吉利控股集团常务副总裁,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总裁等职务。杨健先生自2012年以来至今担任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副主席,副董事长,负责集团年度经营战略,考核目标制定,企业规划,新能源业务,前瞻技术研究,经营管理绩效考核等核心工作。

  徐志豪,男,1976年6月出生,高级工程师,吉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CEO),钱江摩托(股票代码:000913)董事长,古井贡酒(股票代码:000596)独立董事,本科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于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浙江大学与新加坡管理大学在读博士,具有基金从业资格证和证券从业资格证。

  朱军,女,1971年5月出生,现任重庆两江新区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兼任重庆两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高级经济师,重庆市财政会计咨询专家。曾在党政机关任职数十年,曾担任两江新区财政局(国资局)局长、两江新区财政局(金融办)副局长、沙坪坝区财政局副局长、沙坪坝区金融办副局长、沙坪坝区国资局副局长,并曾兼任重庆两江金融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重庆两江航空航天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主导并参与了多个省级大型招商、并购、投资、融资项目。

  钟弦,女,1977年6月出生。曾任深圳科力远新能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总经理,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总监,董事会秘书。现任吉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证券业务部总经理。

  王梦麟,女,1984年4月出生,中级经济师,硕士研究生,现任两江基金公司副总经理,兼任两江产业集团数字经济产业部经理、重庆保税港区股份公司董事、重庆渝高科技公司董事。曾任两江产业集团投资部经理、重庆广泰投资集团投资运营部副部长,原北部新区国资办5年借调工作。在经济、投资等领域有丰富工作经验。

  周充,男,1982年8月出生,中级经济师,毕业于西南财经大学,税收学硕士学位,金融学博士研究生,现任两江基金公司高级副总裁,兼职西南大学、重庆工商大学研究生导师。曾就职于重庆工商大学、重庆海关、平安银行重庆分行。兼具高校、政府机关综合部门及市场化金融机构从业背景。

  任晓常,男,1956年5月出生,工学学士,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曾任重庆汽车研究所副所长、所长,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任晓常先生还担任重庆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和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任晓常先生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肖翔,女,1970年3月出生,博士研究生,注册会计师。现任北京交通大学经管学院会计系书记、副主任,北京交通大学中国企业竞争力研究中心副主任。肖翔女士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窦军生,男,1980年11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浙江大学管理学院创新创业与战略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浙江大学管理学院副院长,浙江大学EMBA教育中心学术主任,浙江大学全球创业研究中心副主任,浙江大学管理学院家族企业研究所所长,浙江大学管理学院科技创业中心(ZTVP)联合创始人,英国兰卡斯特大学管理学院访问学者。窦军生先生尚未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窦军生先生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证券代码:601777    证券简称:*ST力帆  公告编号:临2021-003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力帆股份”或“公司”)于2021年1月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会议通知及议案等文件已于2021年1月3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4名,实际参会监事4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同意提名彭家虎先生、龙珍珠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并同意将本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出并提交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月7日

  附:候选人简历

  彭家虎,男,1985年12月出生,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2010年至今就职于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现任吉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法务合规部总经理,兼任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龙珍珠,女,1986年12月出生,毕业于复旦大学法学专业。2014年至今就职于重庆两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务风控部。曾就职于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参与了多宗IPO、并购重组、再融资、PE/VC项目。

  

  证券代码:601777     证券简称:*ST力帆    公告编号:临2021-004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力帆股份”或“公司”)于2021年1月6日(星期三)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公司董事会成员拟由15名减少为9名,监事会成员拟由5名减少为3名,另对章程中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具体公司章程修改内容如下:

  

  

  

  

  

  

  

  除上述修改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作修改,上述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7日

  

  证券代码:601777       证券简称:*ST力帆       公告编号:临2021-005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月2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月22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重庆市北碚区蔡家岗镇凤栖路16号力帆研究院11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月22日

  至2021年1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披露时间为2021年1月7日。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确保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序召开,请出席现场会议并进行现场表决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提前办理登记手续。

  1、登记手续:

  符合出席股东大会条件的法人股东请持股东帐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社会公众股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请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样本请见附件1)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

  现场登记:2021年1月21日(星期四):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及传真请确保于2021年1月21日(星期四)下午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信函或传真件上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3、登记地点:重庆市北碚区蔡家岗镇凤栖路16号力帆研究院,邮政编码:400707。

  4、出席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原件。

  六、 其他事项

  1、联系地址:重庆市北碚区蔡家岗镇凤栖路16号

  2、联系人:左恒懿、刘凯

  3、联系电话:023-61663050

  4、联系传真:023-65213175

  本次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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