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76 证券简称:中国巨石 公告编号:2021-00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2020年底,巨石成都年产25万吨玻璃纤维智能制造生产基地全面投产,整厂搬迁工作基本结束。
●经与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搬迁补偿金额扣除搬迁资产损失、相关成本及费用支出后,共计确认资产处置收益金额为53,966万元,其中2020年度确认资产处置收益金额为35,199万元,预计2021年度确认资产处置收益金额为18,767万元。
一、搬迁补偿情况介绍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18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巨石集团成都有限公司与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政府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巨石集团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巨石集团成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石成都”)与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政府签订了《高性能玻璃纤维先进制造基地项目合作协议》,巨石成都实施整厂搬迁,并在青白江区行政管理区域内投资新建高性能玻璃纤维先进制造基地项目,详见2018年5月3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的《关于巨石集团成都有限公司与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政府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2)。
截至2020年底,巨石成都年产25万吨玻璃纤维智能制造生产基地全面投产,整厂搬迁工作基本结束。根据双方签订的框架协议,青白江区人民政府同意对巨石成都积极响应青白江区总体规划调整所进行的整厂搬迁给予补偿,补偿范围包括巨石成都原有土地房屋及设备等资产。根据双方约定的补偿范围,确定最终的搬迁补偿金额为123,968万元,其中土地类补偿金额19,585万元、房产类补偿金额59,726万元、其它补偿金额44,657万元。经与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将按照巨石成都整厂搬迁进度情况,分期确认搬迁补偿金额及损益,其中2020年度确认应收搬迁补偿金额为95,564万元,预计2021年度确认应收搬迁补偿金额为28,404万元。上述补偿金额扣除搬迁资产损失、相关成本及费用支出后,将计入当期资产处置收益,共计确认资产处置收益金额为53,966万元,其中2020年度确认资产处置收益金额为35,199万元,预计2021年度确认资产处置收益金额为18,767万元。
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搬迁补偿款预计将对公司当期业绩带来积极影响,公司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具体金额以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后的最终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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