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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948          证券简称:建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12月29日向全体董事以专人送出、邮递或通讯等方式发出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和材料。

  本次会议于2021年1月5日9:30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际参会董事7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冯烈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各位董事认真讨论和审议了本次会议议案,并对议案进行了书面记名投票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副总经理辞职及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六)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监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监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三、上网公告附件

  (一)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三)《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四)《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监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7日

  

  证券代码:603948          证券简称:建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2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0年12月29日向全体监事以专人送出、邮递或通讯方式发出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和材料。

  本次会议于2021年1月5日10: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到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顾海燕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的情况

  与会监事经过举手表决,一致形成以下决议:

  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投资回报。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

  特此公告。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月7日

  

  证券代码:603948            证券简称:建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3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为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优化财务结构,减少各类票据管理成本,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合作。该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1月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不含子公司)使用不超过40,000万元的“资产池”额度,“资产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的36个月内,在授权期限内,额度可以滚动使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资产池” 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介绍

  “资产池”业务是指合作银行为满足企业对所拥有的资产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要,向企业提供的集资产管理与融资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服务业务平台。

  “资产池”入池资产是指公司合法拥有并向合作银行申请管理或进入“资产池”进行质押的权利或流动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存单、商业汇票等金融资产。

  “资产池”项下的“票据池”业务是指合作银行对入池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向企业提供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代理查询、票据贴现、电子票自动入池、票据质押池融资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2、合作银行

  本次拟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浙商银行,浙商银行系A股上市金融机构,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3、实施期限

  上述“资产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36 个月。

  4、实施额度

  公司与浙商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的金融资产合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该额度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业务期限和额度范围内,根据公司的经营需要,确定具体每笔发生额。

  二、开展 “资产池” 业务的目的

  1、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收到票据后,可以通过“资产池”业务将应收票据统一存入浙商银行进行集中管理,由浙商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以减少公司对各类有价票据的管理成本。

  2、公司可以利用“资产池”尚未到期的存量金融资产作质押,并通过其在浙商银行共享的授信额度开具商业汇票等有价票据或者提取流动资金贷款,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活动所产生的款项,有利于激活票据的时间价值,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3、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可以将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实现票据的信息化管理。

  三、 “资产池” 业务的风险与控制措施

  1、流动性风险

  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需在浙商银行开立资产池保证金账户,作为“资产池”项下质押票据等金融资产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等金融资产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等金融资产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2、业务模式风险

  公司以进入资产池的票据等金融资产作质押,向浙商银行申请开具票据用于对外支付款项,随着质押资产的到期,逐步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额度不足,浙商银行将要求公司追加保证金。

  风险控制措施:开展该项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银行对接,建立“资产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等金融资产的托收、解付情况,并安排公司新收票据等金融资产入池,保证入池票据的安全性和流动性。因此此次“资产池”业务模式的风险可控。

  四、授权和组织实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在业务期限及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2、公司计划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资产池”业务,及时分析和跟踪“资产池”业务进展情况;负责在出现任何不利情况时,及时采取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董事会报告;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资产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有权对公司“资产池”业务的开展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可以实现公司票据等金融资产的集中统筹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资产池”额度,该额度可滚动使用,即用于与浙商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质押、抵押的票据等金融资产合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 万元。

  六、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7日

  

  证券代码:603948           证券简称:建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4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

  ● 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 本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充分利用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且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收益,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现金管理的额度及资金来源

  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现金管理产品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闲置自有资金拟用于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投资期限

  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在授权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规定额度、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文件,具体由公司计划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一)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二)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将持续监督公司该部分自有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归还情况。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1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五、专项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风险较低且流动性较好的理财产品。

  (二)公司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投资回报。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1月07日

  

  证券代码:603948         证券简称:建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5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副总经理辞职及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一、关于副总经理辞职的事项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罗伟先生、倪福坤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罗伟先生、倪福坤先生均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均已退休)。辞职后,罗伟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倪福坤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等其他职务。罗伟先生、倪福坤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

  公司董事会对罗伟先生、倪福坤先生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事项

  公司于2021年1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孙琪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01)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副总经理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1月7日

  附件:

  孙琪先生简历

  孙琪,1979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汉族,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师。1999年6月至2020年12月历任公司技术员、车间主任、厂长、生产管理部经理,2016年8月至2019年12月任浙江建业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2020年1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助理。

  

  证券代码:603948          证券简称:建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6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受托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德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德支行

  ● 本次现金管理金额:合计人民币20,000万元(人民币,下同)

  ● 现金管理产品名称: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工商银行保本型“随心E”人民币理财产品2017年第3期

  ● 现金管理期限: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2021年1月7日至2021年3月26日,期限78天,金额为9,100万元; 2021年1月7日至2021 年3月25日,期限77天,金额为8,900万元);工商银行保本型“随心E” 人民币理财产品2017年第3期(2021年1月7日至2021年3月24日, 金额为2,000万元)。

  ● 决策程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情况

  1、2020年3月31日,公司与工商银行建德支行签订协议,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4,500万元购买工商银行保本“随心E”(定向)2017年第3期,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4)。公司于2020年12月29日到期赎回上述理财产品,收回本金4,500万元,获得理财收益106.02万元。

  2、2020年3月30日,公司与交通银行建德支行签订协议,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8,000万元购买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汇率挂钩),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4)。公司于2020年12月29日到期赎回上述理财产品,收回本金8,000万元,获得理财收益224.38万元。

  3、2020年10月10日,公司与交通银行建德支行签订协议,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购买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13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7)。公司于2020年12月14日到期赎回上述理财产品,收回本金3,000万元,获得理财收益14.24万元。

  4、2020年11月12日公司与中国银行建德支行签订协议,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16,500万元购买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14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1)。公司于2020年12月30日到期赎回上述理财产品,收回本金16,500万元,获得理财收益69.62万元。

  本次赎回产品的基本信息如下: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了统筹平衡公司投融资及日常流动资金,避免资金暂时闲置,为公司和股东争取收益,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决议,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正常实施,不影响正常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择机购买低风险、流通性高的短期理财产品。

  (二)资金来源

  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系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三)本次现金管理产品的基本情况

  1、中国银行人民币挂钩型结构性存款

  

  2、中国银行人民币挂钩型结构性存款

  

  3、工商银行保本型“随心E” 人民币理财产品2017年第3期

  

  (四)公司对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管理层及计划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具体风险控制措施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2020-007号公告。

  三、本次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管理合同主要条款

  1、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

  

  2、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

  

  3、工商银行保本型“随心E”人民币理财产品2017年第3期

  

  (二)现金管理的资金投向

  1、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

  本产品募集资金由中国银行统一运作,按照基础存款与衍生交易相分离的原则进行业务管理。募集的本金部分纳入中国银行内部资金统一运作管理,纳入存款准备金和存款保险费的缴纳范围。产品内嵌衍生品部分投资于汇率、利率、商品、指数等衍生产品市场,产品最终表现与衍生产品挂钩。投资期内,中国银行按收益法对本结构性存款内嵌期权价格进行估值。

  2、工商银行保本“随心E”人民币理财产品2017年第3期

  理财产品的投资方向为低风险的投资品市场,投资收益受宏观政策和市场相关法律法规变化、投资市场波动等风险因素影响很小,产品收益较为稳定。

  (三)本次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品为保本型理财产品,期限较短,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

  (四)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品种。公司计划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及进展情况,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风险的情况下,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将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合理安排并选择相适应理财产品的种类和期限;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四、现金管理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现金管理受托方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德支行,系A股上市金融机构,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的货币资金余额为11,212.44万元,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金额为16,500万元,上述报告期末货币资金未包含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货币资金49,000万元。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现金管理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其他流动资产”,理财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最终以年度审计的结果为准。

  六、风险提示

  尽管本次公司购买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影响。

  七、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已于2020年3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2,000万元(含32,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限及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2020年3月27日,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八、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单位:万元

  

  特此公告。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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