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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297         证券简称:永新光学         公告编号:2021-00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高新区支行、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共计14,500.00万元人民币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单位结构性存款210001 产品、浙江稠州商业银行“如意宝”RY200022期机构理财产品、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永新九州2期(92天)收益凭证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91天、89天、92天

  ● 履行的审议程序: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一、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情况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资金为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三) 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单位结构性存款210001产品

  

  2、浙江稠州商业银行“如意宝”RY200022期机构理财产品

  

  3、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永新九州2期(92天)收益凭证产品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现金管理机构、现金管理品种,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2、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现金管理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3、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审查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在每个季度末对所有现金管理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公司聘请的保荐机构有权对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13年修订)》 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单位结构性存款210001产品

  产品名称: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单位结构性存款210001产品

  投资金额:6,000万元

  投资及收益币种:人民币

  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投资期限:91天

  投资到期日:2021年4月7日

  投资兑付日:2021年4月9日

  产品挂钩指标:彭博公布的欧元兑美元即期价格

  产品观察期间:北京时间起息日10时至到期日14时整个时间段

  产品预期收益率(年):如观察期间,如果观察价格曾触碰或突破(期初价格-0.0185,期初价格+0.0185)的区间,该产品的收益率为(高收益)3.2%(年利率);如果观察价格始终位于(期初价格-0.0185,期初价格+0.0185)的区间,则该产品的收益率为(保底收益)1%(年利率)。

  产品收益计算方式:本金×预期年化收益率×实际天数÷365天

  2、浙江稠州商业银行“如意宝”RY200022期机构理财产品

  产品名称:浙江稠州商业银行“如意宝”RY200022期机构理财产品

  产品编码:RY200022

  起息日:2020年12月30日

  到期日:2021年3月29日

  资金返还到账日:提前终止日或到期日开始后1个工作日内资金返还到账,逢节假日顺延。

  交易金额:4,500万元

  预期年化收益率:3.55%

  产品收益计算方式:理财本金×实际年化收益率×实际理财天数/365

  3、 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永新九州2期(92天)收益凭证产品

  产品名称: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永新九州2期(92天)收益凭证产品

  产品代码:SMZ463

  挂钩标的及方向:固定收益类无挂钩

  发行人: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期发行规模:4,000万元

  产品期限:92天

  产品类型:固定收益保本型

  收益率: 4.3%

  起息日:2020年12月31日

  到期日:2021年4月1日

  兑付日:到期日至到期日的下一个交易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资金到账时间已产品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兑付价格:(1)本金;(2)利息收入合计:应计利息=本金*4.3%*实际天数/365,金额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

  (二) 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1、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单位结构性存款210001产品所募集的资金主要投资于与欧元兑美元汇率挂钩的衍生产品,产品收益与国际市场欧元兑美元汇率在到期时刻的表现挂钩。

  2、浙江稠州商业银行“如意宝”RY200022期机构理财产品所募集的资金将投资于信用级别较高、流动性较好的金融市场工具,包括但不限于现金、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拆借、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AA级(含)以上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集合票据、中期票据等。

  3、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永新九州2期(92天)收益凭证产品所募集的资金用途为补充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运营资金。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将密切跟踪和分析每笔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关注宏观经济形势和市场变化,对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实现收益最大化。

  (四)公司董事会尽职调查情况

  公司董事会已对受托方等交易各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信用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等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上述受托方符合公司委托理财的各项要求。

  四、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一)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二) 受托方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1、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

  

  2、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亿元

  

  3、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三)关联关系说明

  受托方与本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均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指标:

  单位:元

  

  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8.15%,公司不存在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为14,5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2020年9月30日)货币资金的比例为67.24%,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使用需要的情况,亦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造成重大影响。

  六、风险提示

  公司购买的上述理财产品为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理财产品,但仍不排除因市场波动、宏观金融政策变化等原因引起的影响收益的情况。

  七、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于2020年8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8,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且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收益凭证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循环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现金管理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该事项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的相关公告:《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7)。

  八、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特此公告。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7日

  ● 备查文件

  1、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单位结构性存款210001产品说明书》

  2、 《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本型理财产品协议书》

  3、 《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永新九州2期(92天)收益凭证产品认购协议》

  

  证券代码:603297        证券简称:永新光学     公告编号:2021-001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月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宁波市高新区木槿路169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鉴于公司董事长曹其东先生因疫情原因通讯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现场由公司副董事长毛磊先生主持,采用现场与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董事金小龙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  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李舟容女士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全体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

  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王恺律师、沈萌律师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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