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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30    证券简称:香溢融通        公告编号:临时2021-00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浙江香溢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香溢租赁)

  本次担保金额:3,770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16,095万元(含本次担保);为控股子公司工程保函担保业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485,000万元。

  逾期对外担保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况

  2021年1月5日,公司控股子公司香溢租赁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宁波江北支行)签订《公开型有追索权国内保理合同》,保理融资额度为3,770万元,保理融资额度有效期自2021年1月5日至2023年6月5日。

  同日,公司与交通银行宁波江北支行签署《保证合同》,由公司为上述主合同项下全部债权的履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021年1月7日,公司收到上述两份合同。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浙江香溢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62.609%,注册资本:46,000万元;法定代表人:胡秋华;注册地点:浙江省宁波市;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融资租赁;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机械设备租赁、农业机械租赁、运输装卸设备租赁、电力设备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印刷设备租赁、汽车租赁、船舶租赁、房屋租赁、机械设备维修、租赁业务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实业项目投资;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日用品、办公家具、工艺品、建材及化工产品的批发、零售。

  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65,200.53万元,净资产61,812.29万元,资产负债率5.20%。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3,043.73万元,净利润1,544.76万元。(经审计)

  2020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65,397.09万元,净资产63,250.28万元,资产负债率3.28%。2020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3,598.94万元,净利润1,855.07万元。(未经审计)

  三、 本次担保的主要内容

  2021年1月5日,香溢租赁向交通银行宁波江北支行转让其与承租人直接形成的应收账款,由交通银行宁波江北支行按照“应收账款债权转让清单”中对应的应收账款之和,给予香溢租赁3,770万元的保理融资。

  为支持控股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的发展,公司与交通银行宁波江北支行签署《保证合同》,就上述《公开型有追索权国内保理合同》项下主债权向交通银行宁波江北支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债权人(保理银行):交通银行宁波江北支行

  被担保的债务人:浙江香溢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保证人: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 主合同:指债务人香溢租赁和债权人交通银行宁波江北支行签订的《公开型有追索权国内保理合同》。

  (二) 主债权:指主合同《公开型有追索权国内保理合同》项下的全部主债权。

  (三) 保证方式: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四) 保证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五)保证期间: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四、公司意见

  (一)2020年5月8日,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担保公司2020年度工程保函担保业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的议案》:同意在最高额61亿元范围内,公司为下属担保公司浙江香溢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宁波市海曙区香溢融资担保有限公司2020年度工程保函担保业务提供担保。公司可根据实际需要,在担保总额范围内,对上述被担保单位的担保额度进行适度调配。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香溢租赁2020年度保理融资及商业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在10亿元额度内,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香溢租赁2020年度保理融资及商业贷款提供担保。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或在金融资产交易中心发行投资收益权产品等对外融资行为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9.1亿元,担保方式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提供流动性支持等。其中对全资子公司香溢融通(浙江)投资有限公司、宁波海曙香溢融通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3亿元;对控股子公司浙江香溢金联有限公司、浙江香溢元泰典当有限责任公司、浙江香溢德旗典当有限责任公司、上海香溢典当有限公司、宁波香溢进出口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6.1亿元。公司可根据实际需要,对上述被担保单位的担保额度在相对应的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内调剂使用,但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和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之间不可以调剂使用。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允许单笔担保金额可超过公司净资产10%。

  以上担保额度已经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并由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内执行。上述担保计划有效期自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新的担保计划日止。

  (二)公司认为:本次担保未与证监发[2005]120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精神相违背。本次担保相关标的未超过股东大会、董事会授权,符合相关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和逾期担保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香溢担保工程保函担保业务提供的最高额保证担保485,000万元,实际使用担保余额251,708.78万元;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香溢租赁保理融资及商业贷款提供担保余额16,095万元(含本次担保);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下属公司的对外融资行为提供担保余额0万元。实际担保余额合计267,803.78万元,占公司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净资产211,301.02万元的126.74%,无其他担保,无逾期担保。上述担保均未超出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

  特此公告。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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