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61 证券简称:中南建设 公告编号:2021-00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639.5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的298.31%,请投资者关注有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1、为丹阳中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丹阳中南”)提供担保事宜
为了促进镇江丹阳文锦苑项目发展,公司全资子公司丹阳中南向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平安信托”)借款49,000万元,期限24个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通中南新世界中心开发有限公司质押其持有的100%丹阳中南股权,公司为有关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49,000万元。
2、为江门嘉缘置业有限公司(简称“江门嘉缘”)提供担保事宜
为了促进江门新会春风里花苑项目发展,公司持股90%的江门嘉缘向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简称“华兴银行广州分行”)借款45,000万元,期限36个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嘉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质押其持有的90%江门嘉缘股权,公司为有关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45,000万元。
3、为诸暨祥生弘宜置业有限公司(简称“诸暨弘宜”)提供担保事宜
为了促进绍兴诸暨商贸城项目发展,公司持有49%股权诸暨弘宜向杭州泽蒙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泽蒙投资”)借款不超过21,600万元,期限不超过18个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中璟置业有限公司(简称“宁波中璟”)以现金10,000万元认购泽蒙投资的3.7036%有限合伙劣后份额。宁波中璟质押其持有的49%杭州腾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股权,杭州腾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质押其持有的诸暨弘宜100%股权,公司为有关合作及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14,040万元。
4、为成都辰攀置业有限公司(简称“成都辰攀”)提供担保事宜
为了促进成都新都粼云上府项目发展,公司持股30%的成都辰攀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简称“招商银行成都分行”)借款35,000万元,期限36个月。公司按持股比例为有关融资提供本息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11,996万元。
公司2020年第八、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深圳宝昱等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和《关于为安徽鸿鹰等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上述公司提供担保。有关情况详见2020年11月18日和2021年1月4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二、 担保额度使用情况
注1: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可使用担保总额;
注2: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子公司可使用担保总额。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丹阳中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5月26日
注册地点:丹阳市云阳街道南三环路丹阳高新技术创新园
法定代表人:毕兴矿
注册资本:人民币3,921.57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销售,房屋出租、咨询,物业管理。
股东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通中南新世界中心开发有限公司持股100%。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信用情况良好。
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2、江门嘉缘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6月19日
注册地点:江门市新会区会城冈州大道中1号之一
法定代表人:白瑞
注册资本:人民币43,486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服务;室内清洁服务;承接:室内外装饰工程、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水电安装工程;建筑装饰工程施工。
股东情况:
关联情况: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有关公司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信用情况良好。
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3、诸暨祥生弘宜置业有限公司(非并表)
成立日期:2020年10月20日
注册地点:浙江省诸暨市暨南街道暨南路7号206室
法定代表人:毛艳红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
股东情况:
关联情况: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有关公司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信用情况良好。
财务情况:新成立公司,暂无财务数据。
4、成都辰攀置业有限公司(非并表)
成立日期:2020年4月24日
注册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大丰街道仁爱路99号大丰文化中心206号
法定代表人:陈序平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经纪;物业管理;停车场管理;技术进出口;百货零售;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
股东情况: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信用情况良好。
关联情况: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有关公司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
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四、担保文件的主要内容
1、为丹阳中南提供担保事宜
(1)协议方:公司、平安信托
(2)担保主要内容:公司与平安信托签署《保证担保合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49,000万元。
(3)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溢价款/其他类型资金占用成本、赔偿金、补偿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保险费、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有关借款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平安信托实现债权的费用。
(4)保证期限: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为江门嘉缘提供担保事宜
(1)协议方:公司、华兴银行广州分行
(2)担保主要内容:公司与华兴银行广州分行签署《保证合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45,000万元。
(3)保证范围:有关借款合同项下江门嘉缘所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或有债务)本金、利息、复利及罚息、迟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期间的加倍利息、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等)。
(4)保证期限: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另加两年。
3、为诸暨弘宜提供担保事宜
(1)协议方:公司、泽蒙投资
(2)担保主要内容:公司与泽蒙投资签署《保证合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14,040万元。
(3)保证范围:有关合作协议及借款合同项下,应向泽蒙投资支付补偿款/补偿金、债务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赔偿金等款项,以及泽蒙投资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用、公证费用、鉴定费用、执行费等)和所有其他应付款项。
(4)保证期限:全部义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4、为成都辰攀提供担保事宜
(1)担保方:公司
(2)担保主要内容:公司出具《不可撤销担保书》,按持股比例提供本息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11,996万元。
(3)保证范围:成都辰攀的全部债务,具体包括招商银行成都分行发放的贷款、议付款本金及相应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和迟延履行金,招商银行成都分行实现担保权和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公告费、送达费、差旅费、申请出具强制执行证书费等)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
(4)保证期限: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借款或其他债务到期之日或垫款之日起另加三年。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向上述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上述公司发展需要,目前上述公司经营正常,偿债能力强,担保不增加公司风险。对于为非全资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采取要求被担保对象的其他股东按照承担比例提供担保或反担保等措施控制公司风险。为上述公司提供担保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六、公司担保情况
提供有关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639.5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的298.31%。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主体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16.7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的54.43%;逾期担保金额为0元,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为0元,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为0元。
七、备查文件
1、相关协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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