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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导致权益变动的 提示性公告

  股票代码:002831股票简称:裕同科技公告编号:2021-003

  债券代码:128104债券简称:裕同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权益变动情况

  (一)公司可转债换股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2964号”文核准,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7日公开发行了1,40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40,000.00万元。经深交所“深证上〔2020〕307号”文同意,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4月28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裕同转债”,债券代码“128104”。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自2020年10月13日起开始转股。

  由于公司 A股股票(股票简称:裕同科技;股票代码:002831)自2020年10月13日至2020年11月23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裕同转债”当期转股价格(23.24元/股)的130%(30.21元/股),已触发《深圳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公司于2020年11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裕同转债”的议案》,同意公司行使“裕同转债”有条件赎回权,以本次可转债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对赎回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裕同转债”进行全部赎回。

  根据可转债赎回时间安排,2021年1月5日为“裕同转债”赎回日,“裕同转债”自 2021年1月5日停止交易和停止转股。截止2021年1月4日,因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公司股本由877,098,616股变动至937,203,288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68.30%被动稀释至63.92%。

  (二)控股股东吴兰兰减持股份

  公司控股股东吴兰兰于2020年2月13日至2020年2月17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上市公司17,541,971股股份,占上市公司当时总股本877,098,616股的2.00%。前述减持变动前,吴兰兰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464,197,140股,占上市公司当时总股本的52.92%,吴兰兰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616,628,371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70.30%;前述减持变动后,吴兰兰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446,655,169股,占上市公司当时总股本的50.92%,吴兰兰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99,086,4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68.30%。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发生变化,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属于应当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

  1、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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