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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全资子公司签订项目投资建设合同的公告

  股票代码:603939       股票简称:益丰药房          公告编号:2021-002

  转债代码:113583       转债简称:益丰转债

  转股代码:191583       转股简称:益丰转股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项目名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益丰医药有限公司于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了《项目投资建设合同》,投资项目名称为“益丰大药房第二总部项目”。

  ● 投资金额:预计总投资3亿元。

  ● 特别风险提示: 本项目投资、实施是以竞买目标土地为前提,该事项具有不确定性,土地使用权的最终成交价格及取得时间具有不确定性。项目实施进度及资金安排将根据项目实施过程的具体情况进行,具体的实施内容、实施进度与实施效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一、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近日,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丰药房”或“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益丰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丰医药”)与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了《项目投资建设合同》,公司拟通过益丰医药向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高新区管委会”)申请项目建设用地,并基于用地需求与高新区管委会签订项目投资合同。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 协议对方

  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二) 签订协议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协议的签订在董事长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湖南益丰医药有限公司

  (二)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益丰大药房第二总部项目

  2、 项目具体开发建设内容:项目拟投资3亿元,建设益丰大药房全国第二总部,建成后主要承载恒修堂二期中药研发、检验、销售基地;医药电商研发、运营及结算中心;益丰大药房运营管理、采购、销售及结算中心。

  3、 项目实施主体:湖南益丰医药有限公司

  4、 项目拟用地位置、面积及性质:该项目用地位于长沙高新区桐梓坡路与兴园路交汇处东北角,净用地面积约59.9亩,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年限为50年。上述项目实际用地面积及位置以挂牌出让时公示面积及位置为准。

  5、其他要求:乙方承诺按规定完成协议规定的相关指标,包括项目投资规模、进度及产出。

  (三)规划与设计

  项目拟用地规划建设指标以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最终下达的要点指标为准。

  (四)项目用地挂牌、摘牌与交地

  1、该项目用地出让采取网上挂牌方式公开进行,在甲方正式申报用地挂牌公示前,项目实施主体须在甲方通知的时间内向甲方足额支付项目履约保证金100万元。

  2、甲方同意在申报该项目拟用地时,按150万元/亩的标准作为建议交易起始价。

  3、项目实施主体应按挂牌公告的要求参与用地挂牌,并至少进行一次有效竞价。

  4、项目实施主体摘牌后,未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缴清土地款和相关税费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所缴项目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5、项目实施主体依法取得项目拟用地不动产权证后,甲方协助项目实施主体将核准的设计方案依程序完成正式审批。

  6、在项目实施主体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规定缴纳土地成交款及相关税费后,甲方督促相关单位按约定的交地时间,按挂牌出让公告设置的出让条件向项目实施主体交付项目用地。

  (五)违约责任

  1、乙方及项目实施主体未按合同约定组织项目建设、提交竣工验收申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和项目实施主体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和项目实施主体继续履约。

  2、乙方及项目实施主体未按合同约定的建设内容、投资规模等要求建设项目用地,或者未在约定时间内达到投产要求的,寄啊昂有权要求乙方和项目实施主体限期整改。

  3、乙方及项目实施主体违法本法合同其他约定义务的,甲方有权要求限期整改,未在限期内整改或无法整改的,甲方视情况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支付违约金。

  4、在具备挂牌条件的前提下,如甲方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未能按本合同约定日期或双方另行约定日期挂牌,导致本合同项下乙方项目首次供地地块开工建设延期的,项目约定竣工期限可相应顺延。

  5、因甲方原因或非乙方原因影响乙方及项目实施主体履行合同义务的,乙方及项目实施主体可免除相对应的责任。

  三、项目投资的影响

  长沙高新区作为长株潭“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湖南湘江新区的核心园区,具有良好的投资环境。本项目投资符合公司长期发展的战略规划,有利于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不影响现有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项目投资风险分析

  (一)本次项目投资和实施是以竞买目标土地为前提,项目投资协议涉及的项目用地需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正常规定的用地程序办理,土地使用权能否竞得、土地使用权的最终成交价格及取得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二)本项目具体的投资金额、建设周期和实施进度尚存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公司战略规划、经营计划、资金情况和协议内容分步实施。

  (三)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可能会受到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国家或地方政策调整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给项目建设带来不确定性风险。

  公司将会积极关注该投资事宜的进展情况,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五、报备文件

  湖南益丰医药有限公司与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的《项目投资建设合同》。

  特此公告。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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