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南化公司储备项目用地出让有关情况的复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01        证券简称: ST南化       编号:临2021-0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发来的《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南化公司储备项目用地出让有关情况的复函》南自然资函【2020】5315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复函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20年11月致函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提供南化公司收储地块出让面积情况的函》(南化函【2020】39号)。现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查,市土地储备中心收储的南化公司储备项目用地规划为商住用途的用地中,已出让的用地面积为188285.55平方米,其中原属于南宁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用地为90634.98平方米,原属于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97650.57平方米;未出让的用地面积为145738.85平方米,其中原属于南宁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用地为85879.95平方米,原属于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用地为59858.90平方米。”

  二、收储地块相关情况

  公司2009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和200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南宁市土地储备中心申请收储我公司土地的议案”。2010年8月公司与南宁市土地储备中心正式签署了《南宁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合同》南土储收[2010]6号。面积为113990.07平方米(折合170.985亩)。2011年1月公司与南宁市土地储备中心正式签署了《南宁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合同》南土储收[2011]2号。面积为231972.95平方米(折合347.959亩)。收储地块位于南宁市江南区南建路26号,收储地块面积共518.944亩,按照公司与南宁市土地储备中心签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合同,应收土地补偿款共计1,650,411,698.00元,公司已于2015年12月30日前全部收到。

  根据南宁市自然资源局的复函内容,公司收储用地中规划为商住用途的用地共计157509.47平方米(折合236.263亩),截至目前已出让的属于公司的收储土地面积为97650.57平方米(折合146.475亩),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已于2020年10月通过挂牌已出让属于公司的收储土地的价格为897万元/亩。尚未出让的属于公司的收储土地面积为59858.90平方米(折合89.788亩)。

  三、复函对公司的影响

  按照公司与南宁市土地储备中心签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合同约定,土地增值收益补偿费结算及支付内容:“收购地块出让成交地价款完成结算后,南宁市土地储备中心根据有关规定将土地出让成交地价款扣除土地储备成本、国家计提各项费用、已支付的土地收购补偿费等费用后报送市财政局核定土地增值收益补偿费,并由市财政局核拨土地增值收益补偿费给南宁市土地储备中心,再由南宁市土地储备中心按规定支付给公司。”南宁市土地储备中心已经开始进行土地挂牌转让,但由于目前土地出让尚未全部完成,土地增值收益补偿费暂无法核定,因此具体收益情况尚不明确。公司将根据收储地块出让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发来的《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南化公司储备项目用地出让有关情况的复函》南自然资函【2020】5315号

  特此公告。

  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7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