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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971        证券简称:和远气体        公告编号:2021-001

  

  本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67,021,4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89%。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1月13日(星期三)。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607)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0〕19号)同意,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0万股并于2020年1月1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

  公司上市至今未发生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16,000万股,其中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4,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2,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首次公开发行前限售股东为交投佰仕德(宜昌)健康环保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交投佰仕德”)、长江成长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资本”)、长阳鸿朗咨询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长阳鸿朗”)、湖北泓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泓旭”)、武汉火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火炬”)、长阳鸿翔咨询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长阳鸿翔”)、长洪(上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长洪投资”)、黄伟、李欣弈、龚帅、李春卫、李吉鹏。上述12名股东的承诺情况如下:

  (一)在上市公告书及招股说明书所作承诺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有后续追加承诺、法定承诺和其他承诺等与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有关承诺的情形。

  (二)履行情况

  1、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在限售期限内没有减持公司股票的行为,均不存在对本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本公司亦不存在对上述股东提供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2、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不存在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亦不存在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情形,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无需延长。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21年1月13日(星期三)。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67,021,4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89%。

  (三)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12名。

  (四)本次解除股份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单位:股):

  

  备注:

  ① 杨艳琼通过长阳鸿朗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承诺限售36个月;公司监事刘维芳通过长阳鸿朗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② 公司股东湖北泓旭持有公司首发限售股4,760,000股,其中4,392,300股处于质押状态,该部分股份在解除质押后,方可上市流通。

  ③ 杨艳琼通过长阳鸿翔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承诺限售36个月;公司高管焦文艺、李诺、刘学荣通过长阳鸿翔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五)上述股东除履行相关承诺外,还须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六)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个人对其间接持有的股份作出限售承诺的,公司董事会承诺将监督相关人员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其履行承诺的情况。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公司本次解禁限售的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做出的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上市公司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解禁流通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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