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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67        证券简称:周大生         公告编号:2021-001

  

  公司董事管佩伟先生及夏洪川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10日披露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37)。公司董事管佩伟先生及夏洪川先生,高级管理人员许金卓先生拟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减持第一期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所获授的公司股份,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28%(以下简称“本次减持计划”)。

  公司于2020年7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38),对董事夏洪川先生减持数量过半,高级管理人员许金卓先生减持实施完毕的进展情况进行了披露。公司于2020年10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了《关于董事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54),对董事管佩伟先生减持时间过半的进展情况进行了披露。

  截至本公告日,董事管佩伟先生及夏洪川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以及董事管佩伟先生及夏洪川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实施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告知函》,现将上述董事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份减持的基本情况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注:1.有限售条件的股数包括股权激励限售股及高管锁定股。

  2.表中占总股本比例为按照公司最新总股本计算。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份减持期间,公司董事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上述董事本次减持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相符,截至本公告日,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已经届满。

  3、上述董事不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董事管佩伟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实施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告知函》。

  2、董事夏洪川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实施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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