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77 证券简称:精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1
债券代码:110074 债券简称:精达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司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提升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铜陵精远线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精远线模”)的资本实力,增强其自身运营能力,使其更好地开展业务,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其经营管理团队、核心技术人员和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促进员工与企业共同成长和发展,公司于2020年10月26日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实施增资并引入员工持股平台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对精远线模实施增资并引入员工持股平台,增加注册资本至人民币3,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披露的《精达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实施增资并引入员工持股平台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近日,精远线模新增的注册资本由员工持股平台安徽精新睿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安徽精信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实缴到位,并已经办理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变更后营业执照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名称:铜陵精远线模有限责任公司
信用代码:91340700674249195B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安徽省铜陵市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储忠京
注册资本:叁仟万圆整
成立日期:2008年05月19日
营业期限:2008年05月19日至2028年至05月18日
经营范围:模具制造、设计、维修与销售,模具租赁服务,模具制造设备及备件、电子和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金属工具制造与销售,金属配件生产,汽车零部件生产,模具制造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模具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经营公司自产产品及模具设备、通用设备的出口业务和公司所需的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8日
证券代码:600577 证券简称:精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2
债券代码:110074 债券简称:精达转债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有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月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安徽省铜陵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山大道北段98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长李晓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所做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4人,董事王世根先生、张震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参加本次会议,独立董事郑联盛先生、凌运良先生及杨立东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事会秘书胡孔友先生参加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4人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本次会议的议案1、5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本次会议的议案2、3、4为特别决议议案,未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 根据公司于2020年12月22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 《精达股份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8),公司独立董事郑联盛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2-4项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截至征集结束时间,共0名股东委托独立董事行使投票权。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安徽安泰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潘平、刘彦锦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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