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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843          证券简称:正平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聘任程昱翔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截至本公告日,程昱翔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程昱翔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971-8588071

  传真:0971-8580075

  邮箱:zplqzqb@126.com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7号

  特此公告。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8日

  附件:个人简历

  程昱翔,男,1991年生,硕士研究生。2016年10月至2019年7月历任公司证券业务经理、助理研究员,2019年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2017年8月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秘培训合格证书。

  

  证券代码:603843          证券简称:正平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2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0年12月31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采用通讯方式于2021年1月8日召开,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金生光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顺利进行,公司拟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的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至2021年12月22日。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通过,并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顺利进行,公司拟将授权董事会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至2021年12月22日,授权内容及范围不变。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通过,并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通过,同意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时间为2021年1月25日,召开方式为现场、网络相结合的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特此公告。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8日

  

  证券代码:603843       证券简称:正平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3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月2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月25日  9点30分

  召开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7号公司10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月25日

  至2021年1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于2021年1月9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2、 特别决议议案: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二)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能证明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能证明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三)异地股东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并提供上述第(一)、(二)条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登记时间同下。

  (四) 登记时间:2021年1月22日(9:00至11:00,14:00至16:00)

  六、 其他事项

  (一) 参加会议的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

  (二) 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程先生

  电话:0971-8588071  传真:0971-8580075

  (三)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7号

  特此公告。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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