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20 证券简称:吉林化纤 公告编号:2021-0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同向下降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业绩预告未经过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说明
本年度业绩预计同比下降,具体原因如下:
公司产品畅销国内外,2020年受全球疫情影响,尤其国外疫情超预期发展,产品产销率明显低于正常水平,虽然第四季度产销率有所回升但全年毛利率较2019年同期有所下降。因此,公司2020年经营业绩为亏损。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具体数据将在公司2020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一月八日
证券代码:000420 证券简称:吉林化纤 公告编号:2021-09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提请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月29日(星期五)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月29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1月2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1月26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吉林省吉林市经开区昆仑街216号,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如下:
1、审议公司《关于改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2、审议公司《关于改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二)、以上议案的相关内容,详见2021年1月9日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三)、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
三、提案编码
注: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累积投票提案。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于股权登记日下午股票交易收市时持有“吉林化纤”股票的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采用传真或信函方式亦可办理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
(二)登记时间
2021年1月28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三)登记地点
吉林省吉林市经开区昆仑街216号,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公室。
(四)联系方式
(1)公司地址:吉林省吉林市经开区昆仑街216号;
(2)联系电话:0432-63502452,0432-63502331;
(3)公司传真:0432-63502329;
(4)邮政编码:132011
(5)联 系 人:杜晓敏、徐鹏;
(6)提示事项:与会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第十四次董事会决议;
2、第九届第十二次监事会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一月八日
附件1: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者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一、网络投票程序
1、股东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420”;投票简称为“吉纤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者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累积投票议案,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月29日上午9:30—11:30时,下午13:00—15:00时。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月2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公司可以写明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 (公司)出席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定于2021年1月29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如无指示,则被委托人可自行决定对下列议案投赞成票、反对票或弃权票: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证券代码:000420 证券简称:吉林化纤 公告编号:2021-04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秘辞职及聘任董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徐建国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其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 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徐建国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徐建国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徐建国先生在任职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建国先生直接持有公司20,300股股份,其所持股份将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
公司于2021年1月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杜晓敏先生(简历附后)为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杜晓敏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业务能力较强,熟悉证券相关的法律、法规,并能严格遵守,能够胜任董事会秘书的工作。本次董事会召开前,其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杜晓敏先生联系方式:
电话:0432-63502452 传真:0432-63502329 邮箱:dxm@jlcfc.com
联系地址:吉林省吉林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昆仑街216号
特此公告!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一月八日
杜晓敏先生简历
1980年11月14日出生,男,汉族,工商管理学硕士,高级会计师,中共党员,2000年10月参加工作,曾任包头税务印刷厂出纳、乌兰浩特中蒙制药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内蒙古奥特奇蒙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杜晓敏先生持有公司30,000股股票,没有在本公司控股股东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担任职务,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20年修订)》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况。
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秘书候选人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聘任杜晓敏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二、关于《改选公司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第九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内部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内部董事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罚,完全符合董事的任职资格,独立董事对曲大军先生担任公司内部董事表示赞同。经审查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有关资料,未发现上述人员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形以及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被提名人作为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不违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禁止性规定。
三、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九届十四次董事会提名的高级管理人员李奎先生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被提名人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罚,完全符合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独立董事对李奎先生担任公司副经理表示赞同。
经审查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有关资料,未发现上述人员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形以及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
被提名人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不违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禁止性规定。
独立董事:年志远、丁晋奇、吕晓波、李金泉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一月八日
证券代码:000420 证券简称:吉林化纤 公告编号:2021-03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2月2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会议于 2021年1月8日在下午13:00时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凤久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监事 5 人,实到 5 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改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由于退休,原公司监事王景霞女士、郑桂云女士书面提出辞去公司监事职务,拟改选王立和先生、李建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任职期为股东大会通过后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
审议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二、 备查文件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一月八日
证券代码:000420 证券简称:吉林化纤 公告编号:2021-02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监事王景霞女士、郑桂云女士的书面辞职申请,王景霞女士、郑桂云女士因退休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收到职工监事曲大军先生、周国利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曲大军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辞去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职务,辞职后将继续担任公司副总会计师职务。周国利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辞去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辞职申请将自公司股东大会及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后生效。
公司及公司监事会对王景霞女士、郑桂云女士、曲大军先生、周国利先生在任职监事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景霞女士直接持有公司30,000股股份、郑桂云女士直接持有公司20,000股股份、曲大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20,000股股份、周国利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0,000股股份,以上所持股份将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
2021年1月8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监
事的议案》。同意补选王立和先生、李建华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2021年1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十七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经过认真讨论,一致同意选举孔玉影女士、刘新波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个人简历附后)。
孔玉影女士、刘新波先生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至第九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
公司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一月八日
王立和先生简历
王立和,男,1973年12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曾任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流中心高级主管,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会生产民管部长,吉林省舒兰合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综合管理部部长,吉林省舒兰合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工会主席、综合管理部部长,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管理处处长、党委工作办公室主任、机关党支部书记,现任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综合管理部部长。
王立和先生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立和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王立和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截至目前,王立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李建华先生简历
李建华,男,1974年07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曾任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动力厂给排水车间主管技术员,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环保部部长,现任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总监。
李建华先生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李建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李建华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截至目前,李建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孔玉影女士简历
孔玉影,女,1972年09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曾任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处高级主管,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处副处长,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处处长,现任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管理处处长、党委工作办公室主任、机关党支部书记。
孔玉影女士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孔玉影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孔玉影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截至目前,孔玉影女士持有公司18,000股股票。
刘新波先生简历
刘新波,男,1971年09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专学历。曾任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环保处高级主管,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环保处副处长,现任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环保处处长。
刘新波先生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刘新波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刘新波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截至目前,刘新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证券代码:000420 证券简称:吉林化纤 公告编号:2021-06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1年1月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决定聘任李奎先生为公司副经理。
特此公告!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一月八日
附件:个人简历
李奎先生
李奎,男,1970年11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专学历。曾任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长丝新原液车间主任、党支部书记,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短纤车间主任、党支部书记,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现任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副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亲属关系、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证券代码:000420 证券简称:吉林化纤 公告编号:2021-08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2月2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会议于 2021年1月8日在上午9:00时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宋德武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11人,实到11 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杜晓敏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业务能力较强,熟悉证券相关的法律、法规,并能严格遵守,能够胜任董事会秘书的工作。本次董事会召开前,其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审议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改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由于退休,原公司董事刘宏伟先生书面提出辞去公司董事职务,拟改选曲大军先
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后附简历)
任职期为股东大会通过后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审议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决定聘任李奎先生为公司副经理。
审议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审议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定于2021年1月29日(星期五)下午14:00分,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五、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一月八日
曲大军先生简历
1976年8月出生,大专学历,中级会计师;曾任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处会计,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处处长,现任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副总会计师)。
曲大军先生持有公司20,000股股票,没有在本公司控股股东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担任职务,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况。
证券代码:000420 证券简称:吉林化纤 公告编号:2021-07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辞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刘宏伟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刘宏伟先生因退休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刘宏伟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的比例低于法定要求,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有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的改选工作。刘宏伟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刘宏伟先生在任职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宏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48,500股股份,其所持股份将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一月八日
证券代码:000420 证券简称:吉林化纤 公告编号:2021-05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副经理魏全东先生辞职报告。魏全东先生因工作调动,不在担任公司副经理职务,申请辞去公司副经理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法律法规及劳动合同的规定,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起生效。离职后魏全东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魏全东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30,000股股份,其所持股份将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
特此公告!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一月八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