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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景峰医药    公告编号:2021-00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0年12月28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即时通讯等方式通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于2021年1月8日上午9:00-11:0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章程>修订案》;

  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对《公司章程》做如下修订:

  原章程: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

  修改为: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董事会提议第八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董事任期自公司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计算,任期3年。

  鉴于现行《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本次董事会已同意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如股东大会未能通过前述《<公司章程>修订案》,则本议案暂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待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生效后,董事会将另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逐项表决,董事会同意提名叶湘武先生、郑玉群先生、谢树青先生、毕元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与会董事对以上候选人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提名叶湘武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提名郑玉群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3)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提名谢树青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4)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提名毕元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选举产生,股东大会将采取累积投票制的表决方式。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仍将继续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的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董事会提议第八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任期自公司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计算,任期3年。

  鉴于现行《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本次董事会已同意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如股东大会未能通过前述《<公司章程>修订案》,则本议案暂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待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生效后,董事会将另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逐项表决,董事会同意提名黄利萍女士、刘润辉先生、彭龙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与会董事对以上候选人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提名黄利萍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提名刘润辉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3)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提名彭龙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选举产生,股东大会将采取累积投票制的表决方式。

  上述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仍将继续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的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公司2021年1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文件。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定于2021年1月26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1年1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04)。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9日

  附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叶湘武先生

  叶湘武先生,1952年出生,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EMBA硕士。历任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上海景峰制药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Sungen Pharma, LLC 董事长,贵州景峰注射剂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贵州景峰药品销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贵州盛景美亚制药有限公司董事,大连德泽药业有限公司董事,大连华立金港药业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董事、董事长、总裁。

  截止2021年1月8日,叶湘武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59,129,982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除前述任职情况外没有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经登录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查询核实,叶湘武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叶湘武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郑玉群先生

  郑玉群先生,美籍华人,1957年出生,博士。历任美国雅培制药资深研究员,美国礼来制药研究指导,江苏恒瑞医药副总经理,美国eVenus制药公司执行官。现任美国Ruby制药首席科学官,国家特聘专家,本公司董事。

  截止2021年1月8日,郑玉群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除前述任职情况外没有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经登录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查询核实,郑玉群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郑玉群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谢树青先生

  谢树青先生,1968年出生,本科学历,经济师,中共党员。历任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长沙办事处资产经营二部科长、业务主管;投资投行部、业务拓展三部业务主管;代理业务部副高级经理;业务六部副高级经理;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业务六部高级经理、投资投行部(并购重组部)高级经理。现任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资产经营四部(投资投行部)高级经理。

  截止2021年1月8日,谢树青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是公司大股东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委派的董事候选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除前述任职情况外没有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经登录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查询核实,谢树青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谢树青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4、毕元女士

  毕元女士,1988年出生,研究生学历。历任国家电网公司国际合作部和办公厅高级主管,并派遣至联合国以及国际合作组织工作,负责国际能源项目和融资。2016年,毕元女士加入济峰资本,专注于医药,医疗器械,医疗诊断和医学领域的投资;曾任职于境外家族办公室投资经理,负责境内外投资业务。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兼投资部部长;大连德泽药业有限公司董事,大连华立金港药业有限公司董事,贵州盛景美亚制药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普德康利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Sungen Pharma,LLC董事。

  截止2021年1月8日,毕元女士持有公司股票304,3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除前述任职情况外没有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经登录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查询核实,毕元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毕元女士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黄利萍女士

  黄利萍女士,1969年出生,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湖南省会计领军人才、湖南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外指导老师、湖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财务评审专家、高级会计师。曾任湖南开元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控审计部部长。现任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职员、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南耐普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2021年1月8日,黄利萍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除前述任职情况外没有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经登录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查询核实,黄利萍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黄利萍女士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黄利萍女士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证监发 [2001]102号)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独立董事的基本条件,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2、刘润辉先生

  刘润辉先生,1979年出生,博士,中共党员。现任华东理工大学教授、博导、国家级青年人才、上海市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从事药物及相关领域研究。

  截止2021年1月8日,刘润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除前述任职情况外没有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经登录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查询核实,刘润辉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刘润辉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刘润辉先生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证监发 [2001]102号)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独立董事的基本条件,已书面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3、彭龙先生

  彭龙先生,1989年出生,本科学历。历任中国银行湖南省分行职员,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湖南道宽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截止2021年1月8日,彭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除前述任职情况外没有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经登录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查询核实,彭龙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彭龙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彭龙先生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证监发 [2001]102号)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独立董事的基本条件,已书面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景峰医药    公告编号:2021-003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0年12月28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即时通讯等方式通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于2021年1月8日上午10:00-11:0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监事会提议第八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监事任期自公司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计算,任期3年。

  经第七届监事会逐项表决,监事会同意提名滕小青先生和胡雄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与会监事对以上候选人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提名滕小青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2)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提名胡雄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选举产生,股东大会将采取累积投票制的表决方式。上述两名股东监事候选人在通过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七届监事会成员仍将继续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的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月9日

  附件: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1、滕小青先生

  滕小青先生,1965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历任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长沙办事处债权管理部科长、副处长、项目经理;投资管理部处长助理、高级副经理;资产经营二部高级副经理、高级经理;湖南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经理。现任湖南天一长江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止2021年1月8日,滕小青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是公司大股东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委派的监事候选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除前述任职情况外没有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经登录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查询核实,滕小青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滕小青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胡雄文先生

  胡雄文先生,1966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曾在平江十中任教,历任平江县委办公室科员、副科长,思村乡党委副书记,南桥乡乡长,龙门镇党委书记,平江县国有资产管理局局长。现任平江县财政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本公司监事。

  截止2021年1月8日,胡雄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除前述任职情况外没有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经登录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查询核实,胡雄文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胡雄文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景峰医药    公告编号:2021-004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会已审议通过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的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月26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月2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月26日9:15-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

  (六)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1月19日,于股权登记日2021年1月19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代表等。

  (七)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宝山区罗店镇罗新路50号上海景峰制药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1、《公司章程》修订案;

  2、《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选举叶湘武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2 选举郑玉群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3 选举谢树青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4 选举毕元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01选举黄利萍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2选举刘润辉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3选举彭龙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关于选举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4.01选举滕小青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4.02选举胡雄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特别说明: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议案2、3、4将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共选举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监事2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议案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

  三、提案编码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股东登记方法:

  法人股股东登记时应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还应提供委托书、出席人的身份证明、出席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持股凭证;其他非自然人股东登记方法参考法人股东执行;

  自然人股东登记时应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如果委托代理人出席,则还应提供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登记方式:股东可以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的,请进行电话确认);

  (三)登记地点:上海市宝山区罗店镇罗新路50号;

  (四)登记时间:截至2021年1月22日17:00。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二。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费用: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宝山区罗店镇罗新路50号

  联系人:陈敏、丛爱飞

  电话/传真:0731-88913276/021-58360092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9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1月26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按下列授权代为行使表决权,签署相关会议文件。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注: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本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08

  2、投票简称:景峰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如下:

  ①《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关于选举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选举票数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络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月26日9:15至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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