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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 以上股东权益拟发生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820   股票简称:*ST节能  公告编号:2021-002

  

  持股5%以上的股东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近日从公司控股股东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雾集团”)处获悉,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国瑞”)已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申请将神雾集团所持公司16,810,000股限售股(占神雾集团所持公司股份的5.67%,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64%)以物抵债,并正在办理过户手续。上述股份已两次流拍,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15日、12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暨将被第二次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113)、《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119)。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长城国瑞完成股权过户的书面材料。

  长城国瑞作为拟受让方主要信息如下:注册地址为【厦门市思明区莲前西路2号莲富大厦17楼】,注册资本【335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王勇】,主要经营范围【证券经纪交易服务(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代销金融产品,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资产管理,证券自营,融资融券,证券承销与保荐)。】。

  一、神雾集团持股变动情况

  此前,神雾集团所持公司19,800,000股限售股已于2020年11月过司法划转方式变更过户至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具体详情见公司于2020年11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持有的部分限售股被裁定司法划转并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4)。若本次司法划转完成过户,自神雾集团于2020年6月13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后,神雾集团所持公司股份已累计被动减少合计36,61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75%,触及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要求。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长城国瑞完成股权过户的书面材料,公司将及时关注此事的进展并敦促神雾集团履行披露义务。若本次过户完成,相关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一)权益变动方式

  2020年6月至2021年1月,神雾集团所持公司股份已累计被动减少36,61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75%。具体情况如下:

  

  (二)神雾集团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若本次司法划转完成过户,自神雾集团于2020年6月13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后,神雾集团所持公司股份已累计被动减少合计36,61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75%,触及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要求。公司将在收到相关股权完成过户的书面材料后敦促神雾集团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权益变动的股份来源为公司2016年重大资产重组时发行的股份,股份性质为限售股。因公司控股股东神雾集团在重大资产重组时作出了业绩补偿承诺,本次权益变动后,相关持有人应按其持有股份的比例承接相应的业绩补偿承诺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若本次权益变动后,神雾集团持有公司279,6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43.88%,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前述股份已全部质押,且已全部被冻结和轮候冻结,存在被提起拍卖和强制处理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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