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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项目中标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882           证券简称:金龙羽           公告编号:2021-00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项目中标的主要情况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8年1月收到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的《中标通知书》;确认本公司中标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中低压电缆、低压电线等框架招标部分项目(以下简称“2018年中标项目”),根据招标公告中预测标的金额,按中标比例预估的公司中标金额为15,270万元(含税)。

  公司于2020年1月7日收到南方电网物资有限公司的《中标通知书》,确认本公司中标南方电网物资有限公司 2019年10kV 交联电缆(阻燃型)、低压交流电力电缆(阻燃型)、低压电线、低压交流电力电缆(普通型)材料框架招标部分项目(以下简称“2020年中标项目”),按中标比例预估中标金额为27,148万元(含税)。

  公司下属子公司惠州市金龙羽电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缆实业”)于2020年8月10日收到南方电网物资有限公司的《中标通知书》,确认电缆实业中标南方电网物资有限公司2020年10kV 交流电力电缆(阻燃型)、低压电线配网设备材料框架招标部分项目(以下简称“2020年下属子公司中标项目”),按中标比例预估中标金额为13,295.35万元(含税)。具体情况及进展公告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尚未完结中标项目签署合同及执行的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上述标包中本公司已签订合同金额总计36,505.22万元(含税),分别如下:

  (1)2018年中标项目已签订合同金额26,528.25万元(含税),已发货26,315.03万元(含税);本公司就2018年中标项目对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的累计销售额为24,872.71万元。因对方工程已完工,合同对方通知已签订的合同中213.22万元货物不再继续供货(公司尚未生产),2018年中标项目已执行完毕。

  (2)2020年中标项目中与南方电网下属子公司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合同金额为524.45万元,已发货509.49万元(含税),与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签订合同金额为5,442.06万元(含税),已发货3,568.04万元(含税)。本公司就2020年中标项目所确认的累计销售额为813.16万元。

  (3)2020年下属子公司中标项目与南方电网下属子公司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已签订合同金额4,010.46万元(含税),已发货1,336.90万元(含税)。本公司就2020年下属子公司中标项目所确认的累计销售额为422.09万元。

  三、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生效条件: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2、合同标的:低压交流电力电缆(阻燃型)、10kV交联电缆(阻燃型)、低压电线、低压电缆(普通型)、低压电缆(防白蚁型)、低压交流电力电缆(普通型)、10kV交流电力电缆(阻燃型);

  3、合同总金额:36,505.22万元(含税)(注:2018年、2020年中标项目及2020年下属子公司中标项目已签合同金额之和);

  4、合同双方:买方为南方电网下属子公司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南方电网下属子公司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卖方为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市金龙羽电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5、签署地点:买方所在地;

  6、合同履行期:按相应合同的约定履行;

  7、合同价款支付:合同价款分预付款、入卖方成品库款、到货款和质保金四次支付(2018年中标项目);合同价款分预付款、入卖方成品库款、交货款和结清款四次支付(除2018年中标项目外的其他项目)。付款方式:电汇、汇票或支票以及双方认可的其他方式;

  8、违约责任:对于买方或卖方的违约行为,按照双方签订的相应的采购合同中的相应条款执行;

  9、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在合同执行中发生争议时,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履约保证金: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标的:卖方应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买方提交金额为合同价格5%的履约保证金,有效期自卖方履约保证金提交买方之日起至合同项下货物全部完成安装、调试、交接试验和验收合格并经买方验收合格投入运行为止。履约保证金有效期终止且无索赔(有索赔待索赔完成后),买方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卖方。

  南方电网物资有限公司标的: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履约保证金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在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验收款支付函签署之日起28日后失效。如果卖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买方有权扣划相应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 2019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总收入为384,662.27万元,主营业务收入383,974.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8,041.78万元,具备履行合同的资金实力;公司目前的产能能够保证合同得到正常履行。

  2、上述中标项目签订合同总金额占本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9.51%,合同的履行预计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3、合同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经营的独立性不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该合同而对交易对方形成依赖。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

  双方已签订的相应采购合同中已就违约、争议以及遭遇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时的应对措施和责任归属等做出明确规定,但在合同履行期间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仍有可能对合同的履行造成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电缆实业与南方电网下属子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及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签署的合同。

  特此公告。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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