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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2%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81      证券简称:双塔食品      编号:2021-003

  

  本公司及董事会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11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公告编号:2020-083),公司于2020年12月8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0-086),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的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实施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1年1月8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4,910,550股,占公司截止2021年1月8日总股本的2.0034%,最高成交价为16.6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3.5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80,001,920.11元(含交易费用等)。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自公司实施回购股份计划之日起,公司每五个交易日最大回购股份数量, 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0年12月8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63,065,200股的25%(即15,766,300 股)。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实施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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