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21-003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2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3145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天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落实,并按要求对有关 问题进行了说明和答复,已根据相关要求对反馈意见的回复进行披露,具体内容 详见2020年12月26日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反馈意见的回复》及相关公告。
现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回复 内容进行了相应的补充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反馈意见的回复(修订稿)》及相关公告。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及最 终获得核准的时间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核的进展情况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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