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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下转C46版)

  证券代码:002679        证券简称:福建金森      公告编号:JS-2021-00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2月21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当面送达等方式发出,并于2021年1月8日下午14点30分在福建省将乐县水南三华南路50号金森大厦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全体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锦文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举手投票表决,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截止目前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的相关要求决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进行任职资格审查,并征求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意见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同意提名张锦文先生、蔡清楼先生、周文刚先生、潘隆应先生、李芳先生、郑丽华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的董事会成员被正式任命前,董事会的现有成员继续履行其相应的职责。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的方式投票选举。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截止目前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的相关要求决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进行任职资格审查,并征求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意见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同意提名王吓忠先生、郑溪欣先生、张火根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候选人中独立董事的人数不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在公司任期超过6年的情况。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的董事会成员被正式任命前,董事会的现有成员继续履行其相应的职责。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将提交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的方式投票选举。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1年1月27日下午14时30分在将乐县水南三华南路50号金森大厦会议室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8日

  

  证券代码:002679        证券简称:福建金森      公告编号:JS-2021-002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四届

  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以及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2月21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当面送达等方式发出,并于2021年1月8日下午15:30以现场会议方式在福建省将乐县水南三华南路50号金森大厦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庄子敏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庄子敏、林协清、宋德荣、王培卿、廖陈辉均出席了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拟任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一致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截止目前任期届满,为了顺利完成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监事会推荐,并征求监事候选人本人意见,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庄子敏先生、冯芝清先生、郑智伟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公司监事无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情形。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的监事会成员被正式任命前,监事会的现有成员继续履行其相应的职责。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选举产生的2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上述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特此公告!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月8日

  

  证券代码:002679          证券简称:福建金森       公告编号:JS-2021-003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作为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就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董事候选人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形。被提名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董事候选人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未发现有《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及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被提名的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吓忠先生、郑溪欣先生、张火根先生具备有关规定所要求的独立性,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并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须的工作经验。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尚需将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全体独立董事签名:

  王吓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郑溪欣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张火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21年1月8日

  

  证券代码:002679        证券简称:福建金森     公告编号:JS-2021-004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2021年1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9人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人,独立董事3人。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进行任职资格审查,并征求董事候选人本人意见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同意提名张锦文先生、蔡清楼先生、周文刚先生、潘隆应先生、李芳先生、郑丽华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吓忠先生、郑溪欣先生、张火根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按照相关规定,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须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其他6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

  上述董事候选人选举通过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候选人中独立董事的人数不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在公司任期超过6年的情况。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的董事会成员被正式任命前,董事会的现有成员继续履行其相应的职责。本次被提名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8日

  附件: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六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介

  (一)张锦文先生

  张锦文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2年6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林业工程师。

  张锦文先生历任将乐县林业局干部;将乐县水南镇党委委员;福建省将乐县林业总公司总经理;福建金森总经理、副董事长。2017年7月至今任福建金森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法人代表、总经理。现任福建金森党总支书记,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法人代表。

  张锦文先生目前不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控股股东福建金森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总经理、法人代表职务,与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除福建金森集团有限公司任职外,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蔡清楼先生

  蔡清楼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7年12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

  蔡清楼先生历任将乐县木材经营公司副经理;福建省将乐县林业总公司副总经理;福建金森青溪公司执行董事、法人代表;福建金森副总经理。2015年9月至今任福建金森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现任福建金森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蔡清楼先生目前不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控股股东福建金森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董事,与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除福建金森集团有限公司任职外,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三)周文刚先生

  周文刚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9年2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级林业工程师。

  周文刚先生历任将乐县木材公司业务经理、部门经理;将乐县木材交易中心光明收购点点长;将乐县木材经营公司生产科科长;福建省将乐县林业总公司顺昌转运站副站长;将乐县木材经营公司副经理;福建省将乐县林业总公司楼杉采育场副场长、书记;福建金森资源管理部副经理、经理、福建金森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19年6月至今任福建金森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现任福建金森党总支副书记,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

  周文刚先生目前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四)潘隆应先生

  潘隆应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1年3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林业高级工程师。

  潘隆应先生历任福建省将乐县林业总公司将溪采育场科长,邓坊林业采育场科长、副场长,生产科长兼将乐县营林投资有限公司副经理;将乐县营林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副经理、总经理。2009年11月至今,任福建金森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福建金森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潘隆应先生目前不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控股股东福建金森集团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与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除福建金森集团有限公司任职外,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五)李芳先生

  李芳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2年2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林业高级工程师。

  李芳先生历任福建省将乐县林业总公司将溪采育场职工、加工厂厂长,将溪采育场副场长,楼杉采育场场长,福建省将乐县林业总公司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福建金森副总经理。2015年8月至今,任福建金森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8月至今,任福建北斗森林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现任福建金森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李芳先生目前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福建金森集团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福建北斗森林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法人代表,与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除福建金森集团有限公司任职外,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六)郑丽华女士

  郑丽华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5年1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

  郑丽华女士历任将乐县大源、黄潭林业站干部,将乐县林业局办公室科员、办公室副主任、林业系统团委书记、将乐县林业局党办主任。2012年2月至今,任将乐县林业科技推广中心干部。现任福建金森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郑丽华女士目前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简介

  (一)王吓忠先生

  王吓忠先生,无境外居留权,中国国籍,1964年10月出生,博士生学历。

  王吓忠先生历任福州大学教师,福建屏南城关职业中学教师,福州大学教师,福州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系系支部书记,福州大学经济贸易系系主任。2015年11月至今,任福州大学房地产研究所负责人。现任福建金森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王吓忠先生主要研究方向:房地产业经济、技术经济与管理(资产评估)、反垄断与政府管制经济学。讲授课程:反垄断与政府管制经济学、房地产估价理论与实务、房地产项目评估、工程经济学、技术经济学、企业战略管理等课程。曾主持省社科课题《中国城市住宅价格:基于不完全市场下的经济性管制研究》以及省教育厅等多项课题,是福州市房地产“福房指数”项目创始人,参加国家社科项目2项和省级项目4项。

  独立撰写专著:《中国住宅市场的价格博弈与政府规制研究》(32万字)、《房地产市场政府管制的理论与实践》(28万字)。参与撰写《技术经济学》一书。在《经济学动态》等杂志及海都报上发表房地产相关文章40余篇。

  王吓忠先生目前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截至目前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郑溪欣先生

  郑溪欣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7年4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律师资格。

  郑溪欣先生历任厦门市广兴建业工程公司政治处主任,厦门灿邦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福建凌一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09年9月至今任北京大成(厦门)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管委会副主任。2020年1月15日至今任三钢闽光独立董事。现任福建金森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郑溪欣先生在从事执业律师之前,先后在建筑施工企业、房地产开发公司任职高管多年,具有较为丰富的公司治理经验。

  郑溪欣先生目前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截至目前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三)张火根先生

  张火根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8年7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房地产估价师,土地评估师。

  张火根先生历任沙县林业采育总场会计,沙县审计师事务所部门负责人,三明市中信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福建中正恒瑞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2019年1月至今任三明市万中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现任福建金森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张火根会计师从事审计相关工作20多年,具有多项专业资格。

  张火根先生目前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截至目前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证券代码:002679         证券简称:福建金森        公告编号:JS-2021-005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2021年1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经公司监事会推荐,并征求监事候选人本人意见,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庄子敏先生、冯芝清先生、郑智伟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公司监事无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情形。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的监事会成员被正式任命前,监事会的现有成员继续履行其相应的职责。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5人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3人,职工代表监事2人(将直接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将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分别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年。本次被提名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月8日

  附件:

  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一)庄子敏先生

  庄子敏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5年1月出生,中专学历,林业助理工程师。

  庄子敏先生历任三明化工机械厂职员,将乐县城关木材采购站业务,将乐县林业规划队业务,将乐县林业总公司人事劳工部主任,将乐县鑫绿林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监事,金森贸易监事。2015年8月至今,任福建金森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1月至今,任福建金森集团有限公司纪委书记;现任福建金森第四届监事会主席。

  庄子敏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在福建金森集团有限公司任纪委书记、董事,与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除福建金森集团有限公司任职外,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冯芝清先生

  冯芝清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9年10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

  冯芝清先生历任将乐县营林投资公司工区主任,福建金森青溪公司办公室主任,福建金森办公室经理助理、福建金森资源保护部副经理、经理。现任福建金森信息中心主任、人力资源部经理。

  冯芝清先生目前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三)郑智伟先生

  郑智伟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93年10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林业营林技术员。现任公司资源培育部党支部副书记兼组织、纪检委员,资源培育部高唐组组长。

  郑智伟先生目前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679       证券简称:福建金森       公告编号:JS-2021-006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以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1年1月27日在福建省将乐县水南三华南路50号金森大厦公司会议室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充分保护中小股东行使投票权的权益,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依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而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月27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月27日9:15-15:00。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月27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月27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1月21日(星期四)。

  7、出列席对象:

  (1)截至2021年1月21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拟任第五届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8、会议地点:福建省将乐县水南三华南路50号金森大厦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选举张锦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蔡清楼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周文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潘隆应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 选举李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 选举郑丽华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选举王吓忠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郑溪欣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张火根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01 选举庄子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 选举冯芝清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3 选举郑智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上述议案已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发布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材料。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实行单独计票,且公开披露单独计票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均采取累积投票制,对相关选举事项分别进行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报深交所备案,经深交所审核无异议的,公司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1年1月26日(星期二),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8:00。

  2、登记地点:福建省将乐县水南三华南路50号金森大厦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提供的书面材料除以上内容外还应包括股权登记日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说明、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并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

  2、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人:廖洋

  联系电话:0598-2261199

  传    真:0598-2261199

  邮政编码:353300

  地址:福建省将乐县水南三华南路50号金森大厦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 投票代码为“362679”,投票简称为“金森投票”。

  (二)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一、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

  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

  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监事(如议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

  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本次股东大会不设置总议案。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时间为2021年1月27日上午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本次会议议案行使如下表决权。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请在累积投票议案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填报股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 :

  委托日期:                          委托期限: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注:1、股东请在选项中打“√”,明确每一审议事项的具体指示;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3、若委托人未对审议事项作具体指示的,则视为股东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投票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4、《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张火根,作为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第5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最近三年内,本人在所有曾任职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议17次,未出席会议0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四、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签署):张火根

  2021年1月8日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王吓忠,作为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第5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最近三年内,本人在所有曾任职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议17次,未出席会议0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四、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签署):王吓忠

  2021年1月8日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郑溪欣,作为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第5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最近三年内,本人在所有曾任职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议29次,未出席会议0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四、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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