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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3995         证券简称:甬金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1年1月8日?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234.74万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及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1月8日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2020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查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2020年12月7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2020年12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根据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0年12月7日,同意向101名激励对象授予234.74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次激励计划实际授予情况如下:

  1、 授予日:2020年12月7日

  2、 授予数量:234.74万股

  3、 授予人数:101人

  4、 授予价格:14.44元/股

  5、 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二) 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本次实际授予激励对象共计101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涉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共计234.74万股。暂缓授予1人,涉及暂缓授予限制性股票6万股。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安排情况

  (一)有效期

  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二)限售期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

  (三)解除限售安排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2月29日出具了《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字【2020】676号),审验了公司截至2020年12月25日止新增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认为:截至2020年12月25日止,公司指定账户已收到101位激励对象认购的234.74万股所缴纳的认购股份资金合计人民币33,896,456.00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2,347,400.00元,出资方式为货币资金,剩余部分31,549,056.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股本由本次增资之前的230,670,000股变更为233,017,400股。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公司本次授予的234.74万股限制性股票已于2021年1月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并取得其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234.74万股,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的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六、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增发限制性股票所筹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规定,公司以授予日收盘价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解除限售安排的比例摊销,由本次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董事会已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0年12月7日,根据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总额确认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不含暂缓授予部分)的激励成本,则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注: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股票数量有关。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预计本次授予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 报备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二)验资报告

  

  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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