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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C33版)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下转C35版)

  

  

  8、有关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及其他事宜,将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一、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

  (一)初步询价情况

  1、总体申报情况

  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时间为2021年1月8日(T-3日)的9:30-15:00。截至2021年1月8日(T-3日)15:00,主承销商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系统收到395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7,677个配售对象的初步询价报价信息,对应的申报数量为4,136,150万股,报价区间为25.28元/股-146.56元/股。配售对象的具体报价情况请见“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报价情况”。

  2、投资者核查情况

  主承销商对投资者进行了核查,有28家投资者管理的89个配售对象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效的核查材料或提供材料但未通过主承销商资格审查。

  主承销商同时对投资者关于《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禁止参与配售情况进行了核查,有78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239个配售对象属于禁止配售范围。上述101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328个配售对象的报价已确定为无效报价予以剔除。具体参见“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报价情况”中被标注为“无效报价1”和“无效报价2”的部分。

  剔除以上无效报价后,共有376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7,349个配售对象符合《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规定的网下投资者条件,报价区间为25.28元/股-146.56元/股,拟申购数量总和为3,962,320万股。

  (二)剔除最高报价情况

  1、剔除情况

  剔除上述无效报价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对所有符合条件的配售对象的有效报价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购价格同一申购数量上按申购时间由后到先、同一申购价格同一申购数量同一申购时间上按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序号从后到前的顺序排序,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部分的申购,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不低于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10%。

  其中,将拟申购价格高于70.50元/股(不含70.50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70.50元/股,且申购数量小于等于620万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以上过程共剔除734个配售对象,对应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396,780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申报总量3,962,320万股的10.01%。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具体剔除情况请见“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报价情况”中被标注为“高价剔除”的部分。

  2、剔除后的整体报价情况

  剔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参与初步询价的投资者为331家,配售对象为6,615个,全部符合《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规定的网下投资者的参与条件。本次发行剔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剩余报价申购总量为

  3,565,540万股,整体申购倍数为回拨前网下初始发行规模的2,551.92倍。

  剔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详细报价情况,具体包括投资者名称、配售对象信息、申购价格及对应的拟申购数量等资料请见“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报价情况”。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投资者报价信息如下:

  (三)发行价格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剔除后的剩余报价情况,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发行人所处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以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69.94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72.55倍(每股收益按照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65.89倍(每股收益按照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96.75倍(每股收益按照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87.86倍(每股收益按照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本次确定的发行价格不高于网下投资者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全部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和养老金的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四个数中的孰低值。

  本次发行价格确定后发行人上市时市值为58.76亿元,最近两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孰低归母净利润分别为6,073.76万元、1,887.43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为106,322.00万元,满足招股说明书中明确选择的市值与财务指标上市标准,即《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2.1.2条第(一)款的上市标准:

  “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四)有效报价投资者的确定

  根据《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规定的有效报价确定方式,拟申购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69.94元/股,符合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事先确定并公告的条件,且未被高价剔除的配售对象为本次发行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

  本次初步询价中,25家投资者管理的224个配售对象申报价格低于本次发行价格69.94元/股,对应的拟申购数量为143,510万股,详见附表中备注为“低价剔除”部分。

  因此,本次网下发行提交了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数量为306家,管理的配售对象个数为6,391个,有效拟申购数量总和为3,422,030万股,为战略配售回拨前网下发行规模的2,449.21倍。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名单、拟申购价格及拟申购数量请参见本公告“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报价情况”。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可以且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参与网下申购。

  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进一步核查,投资者应按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主承销商将拒绝向其进行配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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