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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C37版)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鲍航先生,1976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注册会计师,厦门大学EMBA。曾任杭州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会计、财务主管,虹软(杭州)科技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杭州大希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兼任杭州大希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回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杭州拼食力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南京道格勒食品有限公司董事。

  陈顺华先生,1962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经济师,国家房地产注册评估师,长江商学院EMBA。曾任浙江广播电视学校财务科长,浙江广电房地产公司总经理,绿城中国副总经理、执行总经理,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兼任浙江坤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杭州坤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坤朴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杭州顺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宁波聚石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杭州曜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浙江垠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杭州笕桥商会实业有限公司董事,上海西子联合实业有限公司董事,怀化碧桂园十里江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南京新鼎太电子商城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海南坤朴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海南顺洁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傅天乔先生,1968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绍兴双梅中学教师,绍兴华舍中学教师,绍兴宇华印染纺织有限公司业务经理,迎丰有限业务经理。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销售业务经理。

  丁长云先生,1964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初中学历。曾任浙江绍兴华宇印染纺织有限公司业务经理,迎丰有限业务经理。现任本公司监事、销售业务经理。

  梁永松先生,1975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初中学历,大专在读。曾任绍兴康盛印染有限公司、浙江乐高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迎丰科技车间负责人。现任本公司监事。

  朱立钢先生,1981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长期从事纺织印染企业的生产管理工作。曾任杭州钱江印染化工有限公司化验员,绍兴县怡创产业化有限公司厂长,迎丰有限车间负责人。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周湘望先生,1979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长期从事纺织印染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曾任浙江华东纺织印染有限公司技术员,浙江东方华强纺织印染有限公司生产负责人,迎丰有限车间负责人。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魏吉刚先生,1979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长期从事纺织印染企业的生产管理工作,担任过多家印染企业厂长、经理。曾任江苏太仓仲颖针纺织品有限公司经理,恒美印染有限公司主管,明宇印染有限公司厂长,中海印染有限公司厂长。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二)薪酬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近一年从发行人领取收入的情况如下:

  (三)兼职情况

  截至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兼职情况如下:

  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的简要情况

  傅双利、马颖波夫妇分别直接持有公司4.26%、5.73%的股份,并分别通过持有浙宇控股51.00%、49.00%股权从而间接控制公司60.63%的股份,傅双利为领航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从而控制领航投资所持公司10.52%的股份。综上,傅双利、马颖波通过直接持有、间接控制等方式合计控制公司81.14%的股份,系公司实际控制人。

  九、发行人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具体内容、金额如下表:

  单位:万元

  (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

  (四)净资产收益率与每股收益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规模持续增长,资产负债率保持较低水平

  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和2020年6月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85,150.93万元、95,500.96万元、131,553.01万元和137,857.82万元,资产规模持续增长,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3.94%、42.88%、49.87%和49.93%。

  (2)公司资产结构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结构较为合理。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和2020年6月末,公司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比例分别为36.70%、30.42%、30.43%和18.33%,公司非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比例分别为63.30%、69.58%、69.57%和81.67%。

  (3)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及存货周转率均保持较高水平。

  2、盈利能力分析

  公司主营业务是纺织品的印染加工业务,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均超过95%,主营业务突出。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90,100.71万元、98,658.24万元、90,382.70万元和29,970.17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加工面料的织造方法分为针织面料印染业务和梭织面料印染业务两类。公司针织类面料印染收入占比较高, 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收入占比分别为64.90%、65.69%、59.07%和56.79%,2017年度和2018年度公司梭织类面料印染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35.10%和34.31%;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公司梭织面料印染业务收入占比进一步上升至40.93%和43.21%,公司产品结构更加均衡。

  报告期内公司收入总体呈增长态势,主要是由于公司在巩固原有针织面料印染业务的情况下新投产了梭织面料印染加工生产线,同时公司加强了市场开拓力度。

  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32.05%、28.11%、25.31%和23.54%,其中主营业务是综合毛利率的主要来源, 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32.02%、28.04%、25.25%和23.46%,呈逐年下降趋势,主要原因系行业竞争加剧、新冠疫情影响及原材料、能源价格上涨以及人工成本上升所致。

  3、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较好,经营情况良好;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变动较大,主要系公司在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方资金往来收付及理财产品的申购赎回、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变动导致;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波动较大,主要与公司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借款收到的现金和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收到和支付融资租赁款以及关联方、非关联方资金往来收付相关。

  (六)股利分配政策

  1、发行人现行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公司章程》及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1)公司税后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1)弥补上一年度的亏损;

  2)提取法定公积金百分之十;

  3)提取任意公积金;

  4)支付股东股利。

  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2)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参与分配利润。

  (3)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提取法定公积金后,是否提取任意公积金由股东大会决定。

  (4)公司不得在未弥补公司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              公司法定公积金转为注册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5)公司可以采用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股东的合理回报。

  2、报告期内实际股利分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进行的股利分配情况如下:

  (1)2018年5月公司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以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10,00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合计分配现金股利12,000.00万元(含税),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12.00元(含税)。

  (2)2018年10月公司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8年1-8月利润分配方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司以2018年8月31日总股本11,40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合计分配现金股利2,500.00万元(含税),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2.19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24,600.00万元转增股本,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至36,000.00万股。

  3、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有关股利分配政策详见本招股意向书摘要之“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4、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

  经本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如公司本次发行成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利润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七)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拥有双汉化工、璟瑞染整两家全资子公司。2019年8月,公司新增参股公司轻纺城印染。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璟瑞染整已注销。

  1、绍兴柯桥双汉化工有限公司

  双汉化工系发行人原材料采购平台,主要从事发行人生产所需的染料和助剂等原材料的采购业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8,661.58万元,净资产136.60万元;2019年营业收入17,781.74万元,净利润212.50万元。截至2020年6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8,029.82万元,净资产141.00万元;2020年1-6月营业收入4,762.04万元,净利润4.40万元。前述数据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浙江璟瑞染整有限公司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7,628.50万元,净资产5,580.80万元;2018年度未产生营业收入,净利润-198.29万元。前述财务数据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3、浙江轻纺城先进印染创新有限公司

  2019年8月30日,轻纺城印染经绍兴市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依法登记成立,并领取了营业执照,核准名称为“浙江轻纺城先进印染创新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轻纺城印染设立时股权结构如下:

  轻纺城印染主要从事先进印染技术的研发,截至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0元,净资产0元;2019年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0元。截至2020年6月30日,总资产1,154.62万元,净资产1,155.71万元;2020年1-6月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94.29万元。前述数据未经审计。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规模及拟投资项目

  公司本次发行8,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次发行后,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照轻重缓急顺序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募投项目所需资金总额,则不足部分由发行人通过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方式解决。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方式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

  二、募集资金运用对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适应,投资项目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公司能够有效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公司经营效益。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大幅增加,偿债能力和资金实力将得到有效提高,可以显著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优化公司资本结构。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投产后,公司营业收入将实现快速增长,盈利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但由于募集资金到位后净资产在短期内大幅增加,项目在短期内难以完全发挥效益,因此,短期内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将会有一定程度的下降。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

  除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之“九、特别风险提示”所述风险因素外,公司还面临其他风险因素如下:

  (一)技术流失风险

  公司一贯重视科技创新,经过多年的研究和开发,公司在高质量纺织品印染技术、节能减排印染技术和印染智能制造技术等方面具备了较为深厚的技术沉淀,形成了技术流程先进的印染工艺、品种丰富的印染配方,有力支撑了公司的快速健康发展。此外,本公司制订了专利申请计划,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共拥54项专利。公司建立了严格的保密工作制度,与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均签署了《保密协议》,严格规定了技术人员的保密职责。尽管公司采取了上述措施防止核心技术对外泄露,但若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离职或私自泄露公司技术机密,仍可能会给公司带来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损失。

  (二)存货跌价风险

  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和2020年6月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分别为454.69万元、384.85万元、292.88万元和277.75万元,占各期末存货账面余额的比例分别为8.22%、4.64%、3.70%和3.56%;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存货跌价损失分别为203.70万元、193.55万元、130.35万元和91.24万元,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45%、1.21%、0.99%和2.63%。若未来市场环境发生变化或竞争加剧使得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将导致公司存货跌价风险增加,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三)现金收款的风险

  公司专业从事各类纺织品印染加工业务,主要客户除了纺织品面料经营公司、纺织制成品生产企业外,还存在较多个体经营者,部分客户交易金额较小、频次较高,由于客户付款习惯以及出于交易便利性,公司存在销售现金收款的情形。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公司现金收款金额分别为468.32万元、70.85万元、10.44万元和3.67万元,占含税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44%、0.06%、0.01%和0.01%,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收款金额及占比呈下降趋势。为保证公司资金安全,公司已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销售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对现金收取范围、现金库存限额、出纳人员工作职责、现金流转过程等方面进行了进一步规范,严格控制销售现金收款,但现金交易安全性相对较差,对内控要求更高,存在因相关制度或措施执行不到位导致现金管理不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风险。

  (四)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净资产将进一步增加,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与达产需要一定周期,在本次募投项目产生效益之前,公司的净利润可能难以实现同比例增长。因此公司存在短期因净资产快速增加而导致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五)税收优惠政策不能延续的风险

  根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浙江省2016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国科火字〔2016〕149号文件),公司于2016年11月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效期三年,企业所得税优惠期为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2016年度至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按15%税率征收。根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浙江省2019年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国科火字〔2020〕32号文件),公司于2019年12月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效期三年。企业所得税优惠期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在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到期后,若公司不能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或未来国家变更或取消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涉及建筑工程、设备购置、设备安装等多个环节,组织和管理工作量大,受到工程进度、工程管理等因素的影响。虽然公司在项目组织实施、施工进度管理、施工质量控制和设备采购管理等方面均采取了控制措施并规范了运作流程,但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仍可能存在项目管理能力不足、实施进度拖延等问题,从而影响项目的顺利实施。

  (七)固定资产折旧增加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完成后,固定资产规模将显著增加,每年将新增一定金额的固定资产折旧和研发费用。如果募集资金项目在投产后没有及时产生预期效益,可能会对公司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八)新增产能无法及时消化的风险

  本公司已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充分的可行性论证,认为项目具有良好市场前景和效益预期,新增产能可以得到有效消化。但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前市场环境、现有技术基础、对未来市场趋势的预测等因素作出的,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期和达产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和项目建成后,如果市场环境、相关政策等方面出现重大不利变化或者市场拓展不理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能无法实现预期收益。

  (九)规模扩张带来的管理风险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资产规模将大幅增加,业务规模将迅速扩大,这对公司经营管理层的管理与协调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不能建立与规模相适应的高效经营管理体系和经营管理团队,则将给公司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带来一定的风险。

  (十)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傅双利、马颖波夫妇。傅双利、马颖波分别直接持有公司4.26%、5.73%的股份,并分别通过持有浙宇控股51.00%、49.00%股权从而间接控制公司60.63%的股份,傅双利为领航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从而控制领航投资所持公司10.52%的股份。综上,傅双利、马颖波通过直接持有、间接控制等方式合计控制公司81.14%的股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的公司股权比例将有所下降,但仍将处于控股地位。虽然公司建立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但公司实际控制人仍可能利用其控股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对公司的人事、经营决策进行不当控制从而对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十一)内部控制的风险

  公司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了相对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良性运行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提供保障,但受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张、外部环境的变化等因素影响,公司可能存在内部控制失效的风险。

  (十二)坯布和成品布保管不当的风险

  公司提供的印染加工服务,系公司接受客户委托,对客户提供的坯布进行个性化的染整处理,并收取相应加工服务费用。公司已制定《仓储管理制度》,仓库管理人员按照坯布和印染完成的成品布合理安排码放区域,做好码放区域的防火、防尘、防雨、防潮等工作,及时清点查看坯布和成品布堆放情况,防止丢失、损害。此外,公司为坯布、成品布购买了财产保险,可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事故发生后的赔偿支出。但若管理人员工作疏忽或发生不可抗力因素有可能会导致坯布和成品布毁损、灭失,在保险赔付金额无法完全覆盖事故赔偿支出时,将导致额外支出,并可能对公司业务正常开展产生不利影响。

  (十三)人民币汇率波动及国际贸易摩擦的风险

  随着汇率制度改革不断深入,人民币汇率波动渐趋市场化,同时国内外政治、经济环境也影响着人民币汇率的走势,人民币汇率升值将导致以外币计价出口的纺织品竞争力被削弱,对我国纺织出口企业的国际竞争力造成不利影响,进而产生将不利影响传导至印染行业的风险。国际贸易摩擦会降低纺织品的出口贸易额,直接影响纺织面料贸易企业和纺织服装企业出口业务,下游客户由于心理预期不明确,导致其印染业务下单更趋谨慎。如果未来国际间贸易摩擦加剧,将会产生对印染行业发展不利影响的风险。

  (十四)盈利预测的风险

  为帮助投资者作出合理判断,公司编制了2020年度盈利预测报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天健审〔2020〕9805号”《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公司预测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79,379.14万元,较上年减少12.17%;净利润为8,914.06万元,同比下降21.7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885.72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67%。本公司提请投资者注意:盈利预测报告是管理层在最佳估计假设的基础上编制的,但所依据的各种假设具有不确定性,公司2020年度的实际经营成果可能与盈利预测存在一定差异,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时应谨慎使用。

  二、重大合同

  (一)销售合同

  公司一般会与主要客户签订年度印染加工框架合同,对合同标的、定价原则、结算方式、合同期限、供货验收等基本条款进行约定。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公司会在框架合同的基础上根据客户的要求,与客户签订加工订单,对坯布加工数量和要求、单价、交(提)货时间地点方式等条款进行具体约定。

  公司正在履行的印染加工框架合同主要条款如下:

  (二)原材料采购合同

  公司及子公司每年与主要供应商签订原材料采购的框架协议/订单,主要包括染料、助剂。公司及子公司正在履行的主要原材料采购合同如下:

  (三)能源采购合同

  1、天然气采购合同

  2017年12月29日,绍兴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与迎丰科技签署了《天然气供用气合同》,合同约定绍兴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为迎丰科技提供管道天然气,天然气价格为2.66元/立方米,在合同有效期内,如遇上游价格调整或遇省、市价格管理部门出台新的价格政策,则即时按比例调整执行。合同期限自2017年12月29日至2020年12月31日。

  2、蒸汽采购合同

  2017年4月25日,绍兴远东热电有限公司与迎丰科技签署了《供用热合同》,合同约定迎丰科技最大的用气量为46T/H,蒸汽总管为DN325X8,平均用气量在孔板额定设计流量的50%以上,迎丰科技每月1日前向绍兴远东热电有限公司提供下月用气计划,蒸汽价格按照当月绍兴市柯桥区供热价格协调工作委员会供热基准参考价格结算,合同有效期为1年,期满后若双方无异议则合同自动延长。

  3、电力采购合同

  2018年4月26日,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绍兴供电公司与迎丰科技签署了《高压供用电合同》,合同约定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绍兴供电公司为迎丰科技提供三级负荷工业用电,容量18,000千伏安/千瓦,合同期限自2018年4月26日至2023年4月25日。

  (四)环保合同

  2019年8月6日,绍兴柯桥排水有限公司与公司签署了《污水排放合同》,合同约定以迎丰科技污水当月流量计显示值为结算依据,污水处理费的价格执行政府定价。

  (五)借款合同

  公司正在履行的重大借款合同如下:

  (六)抵押合同

  公司正在履行的重大抵押合同情况如下:

  1、2018年11月15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柯桥支行签订了《最高额抵押合同》(柯桥2018抵0334),公司以土地房产(浙〔2018〕绍兴市柯桥区不动产权第0038854号、第0038855号)作为抵押,为公司在2018年11月15日至2021年11月15日发生的债务提供担保,担保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6,186.00万元。

  2、2019年1月4日,公司与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轻纺城支行签订了《最高额抵押合同》(编号:093119010401),公司以排污权作为抵押,为公司在2019年1月4日至2020年1月3日发生的债务提供担保,担保债权最高抵押担保余额为10,968.00万元。

  3、2019年1月18日,公司与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轻纺城支行签订了《最高额抵押合同》(编号:093119011802),公司以机器设备作为抵押,为公司在2019年1月18日至2020年1月17日发生的债务提供担保,担保债权最高抵押担保余额为8,099.54万元。

  4、2019年1月22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柯桥支行签订了《最高额抵押合同》(柯桥2019抵0048),公司以土地房产(浙〔2019〕绍兴市柯桥区不动产权第0001419号、第0001422号)作为抵押,为公司在2019年1月22日至2022年1月22日发生的债务提供担保,担保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5,441.00万元。

  5、2019年5月8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轻纺城支行签订了《最高额抵押合同》(2019信杭绍轻银最抵字第811088182639e号),以(浙〔2018〕绍兴市柯桥区不动产权第0036616)号土地房产为抵押,为公司在2019年5月8日至2022年5月8日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担保债权最高额限额为6,858.08万元。

  6、2019年8月9日,公司与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了《抵押合同》(合同编号:IFELC19D29T53W-G-01、IFELC19D29QKKP-G-01、IFELC19D29T7MV-G-01),以拉幅定型机、高温气流染色机为抵押,为双方于2019年8月9日签订的主合同《售后回租赁合同》(合同编号:IFELC 19D29T53W-L-01、IFELC19D29QKKP-L-01、IFELC19D29T7MV-L-01)项下的主债权提供担保,抵押期限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履行义务期限届满后2年。

  7、2019年9月17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轻纺城支行签订了《最高额抵押合同》(2019信杭绍轻银最抵字第811088188534a号),以土地房产(浙〔2019〕绍兴市柯桥区不动产权第0002410号)作为抵押,为公司在2019年9月17日至2022年9月17日发生的债务提供担保,担保债权最高额限额为10,297.65万元。

  8、2019年9月25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柯桥支行签订了《最高额抵押合同》(编号:ZD8508201900000057),以土地房产(浙〔2019〕绍兴市柯桥区不动产权第0012193号)及地上建筑物作为抵押,为公司在2019年9月25日至2021年2月28日发生的债务提供担保,担保债权最高额限额为21,811.92万元。

  9、2019年11月7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柯桥支行签订了《最高额抵押合同》(编号:ZD8508201900000066),以排污权为抵押,为公司在2019年11月8日至2020年1月3发生的债务提供担保,担保债权最高额限额为6,426.90万元。

  10、2019年12月25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轻纺城支行签订了《最高额抵押合同》(2019信杭绍轻银最抵字第811088188526a号),以土地房产(浙〔2019〕绍兴市柯桥区不动产权第0001572号)作为抵押,为公司在2019年12月25日至2022年12月25日发生的债务提供担保,担保债权最高额限额为4,543.08万元。

  11、2020年3月23日,公司与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了《抵押合同》(合同编号: IFELC20DH2HUAQ-G-01),以起毛机、高温气流染色机等为抵押,为双方于2020年3月23日签订的主合同《售后回租赁合同》(合同编号:IFELC20DH2HUAQ-L-01)项下的主债权提供担保,抵押期限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履行义务期限届满后2年。

  12、2020年6月1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柯桥支行签订了《最高额抵押合同》(编号:ZD850820200000021),以土地房产(浙〔2019〕绍兴市柯桥区不动产权第0012193号)及地上建筑物作为抵押,为公司在2020年6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发生的债务提供担保,担保债权最高额限额为41,469.62万元。

  (七)售后回租合同

  2019年8月9日,公司与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售后回租赁合同》(合同编号:IFELC19D29T53W-L-01、IFELC19D29QKKP-L-01、IFELC19D29T7MV-L-01)和《所有权转让协议》(合同编号:IFELC19D29 T53W-P-01、IFELC19D29QKKP-P-01、IFELC19D29T7MV-P-01)。2020年3月23日,公司与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了《售后回租赁合同》(合同编号:IFELC20DH2HUAQ-L-01)和《所有权转让协议》(合同编号:IFELC20DH2HUAQ-P-01)。

  根据上述合同,公司将其拥有完整所有权的拉幅定型机、高温气流染色机等生产设备转让给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协议价款合计为10,421.05万元,再由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回租给公司使用,租赁保证金总额为521.05万元,应付租金总额为11,206.58万元,租赁期为36个月。公司以租赁物提供抵押担保,浙宇控股、傅双利、马颖波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八)其他重大合同

  本公司与国元证券于2019年6月签署《主承销协议》和《保荐协议》,根据该等协议,本公司委托国元证券担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人,并主承销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本次公开发行结束后,国元证券继续担任本公司的保荐人,负责督导期内的持续督导工作。

  三、发行人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

  四、诉讼或仲裁事项

  (一)发行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不存在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三)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及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及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二、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日期

  第七节  备查文件

  投资者可以查阅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所有正式法律文书,该等文书也在指定网站上披露,具体如下:

  (一)发行保荐书;

  (二)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三)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四)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五)盈利预测报告;

  (六)审阅报告;

  (七)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八)公司章程(草案);

  (九)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十)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文件查阅时间:工作日上午9点至11点,下午2点至5点。

  文件查阅地点:

  1、发行人: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滨海工业区兴滨路4888号

  联系人: 王调仙

  联系电话:0575-89972225

  2、保荐人(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18号

  联系人:孔晶晶、章郑伟

  联系电话:0551-62207999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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