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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C36版)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下转C38版)

  

  诺事项所有不利影响之日起12个月期间内,本公司将不发行证券,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及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证券品种;(4)在本公司未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有不利影响之前,本公司不以任何形式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加薪酬或津贴。”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如未能完全且有效的履行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承诺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1)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承诺事项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本公司/本人向投资者提出可以保障中小投资者权益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并根据需要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3)本公司/本人违反承诺所得收益将归属于发行人,同时本公司/本人所持发行人的股票锁定期延长至本人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有不利影响之日;(4)本公司/本人以自有资金补偿公众投资者因依赖相关承诺实施发行人股票交易而遭受的直接损失,补偿金额依据本人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如未能完全且有效的履行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承诺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1)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承诺事项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投资者提出可以保障中小投资者权益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并根据需要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3)本人违反承诺所得收益将归属于发行人,因此给发行人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对发行人或投资者予以赔偿;(4)本人所持发行人的股票锁定期延长至本人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有不利影响之日;(5)在本人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有不利影响之前,本人将不以任何方式要求发行人增加薪酬或津贴,不以任何形式接受发行人增加支付的薪酬或津贴。”

  七、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根据公司2019年5月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

  八、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公司章程(草案)》,公司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一)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稳定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具体内容

  1、如无重大现金支出发生,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每年累计分配的股利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且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2、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中所指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系指下述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超过5,000万元;

  (2)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3、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资金。

  4、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如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本条规定处理。

  (4)在公司符合上述现金分红规定,且营业收入快速增长,股票价格与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董事会可以在实施上述现金分红之外提出股票股利分配方案,但应当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利润分配决策程序

  1、公司应当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对利润分配方案的意见,公司管理层结合公司股本规模、盈利情况、投资安排等因素提出利润分配建议,由董事会制订利润分配方案。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2、利润分配方案应当征询监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方案发表明确意见,董事会就利润分配方案形成决议后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应切实保障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的权利,审议有关利润分配议案时,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表决。

  4、独立董事和符合条件的股东可以向公司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

  5、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必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四)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调整

  1、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条件

  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行业监管政策,自身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因为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确实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在履行有关程序后可以对既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但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

  2、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程序

  董事会提出的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需经董事会半数以上董事表决通过,并经2/3以上独立董事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应当对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进行审议,并经监事会半数以上监事表决通过;若公司有外部监事,则还需经2/3以上外部监事表决通过。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经上述程序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股东大会审议该等议案时,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表决。

  (五)信息披露

  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利润分配方案,并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情况,说明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尽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作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充分维护等。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要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

  除上述规定外,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关于公司上市后的未来分红规划的具体内容,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之“八、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九、特别风险提示

  (一)市场竞争风险

  目前我国印染行业内企业数量较多且绝大多数为中小型企业,市场化程度较高、产业集中度低、市场竞争较为激烈。印染行业作为高附加值服装面料、家用纺织品和产业用纺织品等产业的重要技术支撑正在不断转变发展思路,向高质量发展迈进,同时随着国家对印染行业整治力度加强,环保要求进一步提升,行业内主要企业都在依靠科技进步、管理创新、节能减排来推进转型升级,并呈现资源向优势企业不断集中的趋势,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印染企业之间的竞争。若公司未来不能进一步提升品牌影响力和竞争优势,公司的业务和经营业绩将会受到不利影响。

  (二)原材料及能源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染整服务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为染料、助剂、机物料,主要能源为天然气、电力、蒸汽、水。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公司直接材料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41.40%、42.96%、38.34%和34.25%,能源费用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28.48%、27.25%、29.99%和30.30%,原材料及能源价格对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影响较大。若未来原材料及能源采购价格发生较大波动,公司在销售产品定价、成本控制等方面未能有效应对,可能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公司专注于针织和梭织纺织品的印染业务。行业产业链上游为坯布、染料、助剂及能源供应商,下游主要是纺织品面料贸易商和纺织制成品生产企业等,下游行业的发展直接影响了公司印染服务的市场需求。

  近年来受欧美国家一系列贸易限制措施等因素影响,对我国经济发展特别是外贸出口造成冲击,外贸出口的下降直接影响了公司下游客户出口业务,而随着国内经济增速放缓,纺织行业及下游纺织服装行业的需求也受到一定影响。公司印染业务同时会受到国内外服装市场供需和经济周期性波动的影响,因此公司经营将会面临宏观经济波动引致的风险。

  (四)环保风险

  纺织品印染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程度的“三废”排放,随着人们环境保护意识的逐渐增强以及相关环保法律法规的实施,国家对相关产业提出了更高的环保要求,公司的排污治理成本将进一步提高。

  公司历来十分重视环境保护工作,持续加大环保方面投入,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严重的环境违法行为。但如果公司不能始终严格执行在环保方面的标准,或操作人员不按规章操作,可能增加公司在环保治理方面的费用支出,将面临一定的环境保护风险。此外,若国家进一步提高环保标准,公司上游生产企业也面临较大的增加环保投入的压力,公司存在采购价格上升的风险,从而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

  (五)主要客户发生不利变动及流失风险

  公司的客户主要是纺织品面料贸易商和纺织制成品生产企业,其中存在个体经营者等,行业及产品特点导致客户较为分散、集中度较低、变动较大。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公司对前五名客户的销售收入占公司销售总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84%、7.71%、8.32%和9.64%。

  公司不断加大营销力度,努力拓展市场,扩大收入来源,但行业竞争的加剧以及服装行业客户需求的变化,将影响本公司客户的经营状况及客户对公司印染服务的需求,若公司不能保持对市场的前瞻性判断,持续开拓新客户并对现有客户情况的不利变化作出及时反应,或者市场环境变化导致公司目前的优势业务领域出现较大波动,或者公司主要客户自身经营情况出现较大波动而减少对公司印染服务的采购,或者其他竞争对手的出现导致主要客户的不利变动及流失,将会对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六)短期偿债能力不足的风险

  报告期内,为应对市场需求的增加,公司持续扩大产能规模,固定资产投资和生产经营活动对资金的需求量较大,公司主要通过银行贷款方式解决资金需求问题。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和2020年6月末,公司资产负债率(母公司)分别为53.94%、43.55%、47.39%和48.17%,流动比率分别为0.69、0.73、0.85和0.62,速动比率分别为0.55、0.44、0.66和0.42,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偏低,存在短期偿债能力不足的风险。

  (七)技术开发风险

  近年来,公司紧密把握纺织品市场发展趋势,密切跟踪客户个性化需求的变化,开发一系列差别化中高档面料印染加工工艺。不同客户对产品要求不尽相同,新产品的更新速度较快,这要求公司紧跟客户的需求变化,对印染加工工艺不断进行技术研发、更新、升级。虽然公司对市场需求趋势变动的前瞻能力较强,具有较强的新工艺开发能力,但由于新工艺的开发需要投入较多的人力和财力,周期较长,开发过程不确定因素较多,公司存在技术开发风险。

  (八)人力资源风险

  印染行业竞争日趋激烈,要求印染企业通过科技进步、管理创新、节能减排推动转型升级,因此行业内企业对优秀人才的争夺亦趋激烈。公司积极倡导创新和谐、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为人才的培育与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经过多年的快速发展,公司已形成了自身的人才培养体系,拥有一批业务能力、管理能力良好的优秀人才。本次发行完成后,随着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成投产和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将对生产组织、内部管理、技术开发、售后服务等各环节提出更高的要求,相应的对各类人才的需求将不断增加,如果公司未及时引进合适人才或发生核心人员的流失,将对公司经营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十、2020年半年度及第三季度主要经营状况与财务信息及2020年业绩预计

  (一)公司2020年半年度主要经营状况与财务信息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2020年6月30日。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0〕8908号),公司2020年上半年主要经营情况与财务信息如下: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资产总额为137,857.82万元、负债总额为68,830.9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为69,026.88万元。2020年上半年公司实现的营业收入为29,970.17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5.76%;净利润为3,079.49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2.6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137.97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5.90%。

  2020年初,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春节假期延期复工、交通受限,公司及主要客户、供应商的生产经营均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产品的生产和交付相比正常进度有所延后。采购方面:公司对常用原材料设置有一定量的安全库存,2019年末原材料余额为7,105.07万元,能够满足3个月左右的生产需求,公司2020年1-3月原材料采购受新冠肺炎影响有限。截止3月底,公司主要供应商均已复工,恢复正常生产活动,原材料采购交付稳定。生产方面:公司原定于2020年2月2日复工,受疫情影响,复工时间相应推迟,公司于2020年2月21日现场开始分批复工,产能利用率逐步恢复;销售方面:由于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并在全球范围蔓延,对纺织行业整体需求造成影响。自2020年3月份以来,随着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形势的好转,交通限制逐渐撤销,客户陆续复产复工,国内市场需求回升;但国外疫情有所蔓延,导致海外需求放缓,纺织行业外贸需求的下降直接影响了公司下游客户出口业务。发行人通过加大国内市场的开拓力度、积极降低成本等一系列措施降低疫情带来的影响,自2020年4月份起,发行人的生产销售情况较一季度好转明显,二季度收入规模基本接近上年同期水平。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主要经营状况正常,经营业绩稳定,在经营模式、主要原材料的采购规模及采购价格、主要产品的生产销售规模及销售价格,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税收政策等方面未发生重大变化,亦未发生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二)2020年第三季度审阅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阅了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出具了《审阅报告》(天健审[2020]10056号)。

  公司2020年1-9月经审阅的主要财务数据为:截至2020年9月30日,资产总额为153,555.55万元,负债总额为81,895.2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为71,660.28万元;2020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为53,342.68万元,较2019年1-9月减少19.67%;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5,712.88万元,较2019年1-9月减少29.0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5,701.67万元,较2019年1-9月减少18.25%。

  公司提醒投资者关注财务报告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具体情况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七、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情况”。

  (三)2020年业绩预计情况

  为帮助投资者作出合理判断,公司编制了2020年度盈利预测报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天健审〔2020〕9805号”《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公司预测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79,379.14万元,较上年减少12.17%;净利润为8,914.06万元,同比下降21.7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885.72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67%。本公司提请投资者注意:盈利预测报告是管理层在最佳估计假设的基础上编制的,但所依据的各种假设具有不确定性,公司2020年度的实际经营成果可能与盈利预测存在一定差异,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时应谨慎使用。

  (四)发行人业绩变动或下滑的风险及其对持续盈利能力的影响

  发行人预计2020年实现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导致发行人业绩变动或下滑的风险因素主要包括:市场竞争风险、原材料及能源价格波动风险、宏观经济波动风险、自然灾害和重大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经营风险、环保风险、人民币汇率波动及国际贸易摩擦的风险、技术风险、主要客户发生不利变动及流失风险、存货跌价风险等。

  发行人已在招股意向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中对上述风险及其对持续盈利能力的影响进行了充分揭示和披露,并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意向书“第四节风险因素”中的全部内容。

  公司的核心业务、经营环境、主要指标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业绩变动情况符合行业变化趋势。目前公司经营业务和业绩水准处于正常状态,具有良好的业务发展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二、发行人改制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设立方式

  公司系由迎丰有限依法整体变更设立。

  2016年12月12日,迎丰有限全体股东签订《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一致同意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同日,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事项经迎丰有限股东会决议通过。本次整体变更以迎丰有限截至2016年10月31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207,063,562.86元,按2.07:1的比例折为10,000万股作为股份公司的总股本。折股后,超出股本总额的净资产107,063,562.86元列为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

  2016年12月30日,股份公司取得了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6216784286764的营业执照。

  (二)发起人

  公司系由迎丰有限整体变更设立,共有6名发起人,分别为浙宇控股、领航投资、马颖波、傅双利、世纪投资、互赢双利。股份公司设立时,各发起人的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如下:

  三、有关股本的情况

  (一)股本情况

  根据2019年5月召开的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为36,000万股,本次拟公开发行新股8,000万股,占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公司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情况如下:

  (二)发行人前十名股东

  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如下:

  (三)发行人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发行人处担任的职务

  本次发行前,公司共有十名股东,其中自然人股东五名,该五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公司担任的职务情况如下:

  (四)本次发行前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及其持股比例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股东中傅双利、马颖波系夫妻关系;马越波、马漫烨、马雅萍系兄弟姐妹关系;马颖波与马越波、马漫烨、马雅萍系堂兄妹、堂姐妹关系;傅双利、马颖波为浙宇控股的股东;马颖波、傅双利为领航投资的合伙人,傅双利为领航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马颖波为世纪投资的合伙人。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各自持有本公司股份比例情况如下:

  四、发行人业务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设立以来的变化情况

  公司专业从事纺织品的印染加工业务,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专业化、一体化、个性化的印染综合服务,主要包括针织面料印染和梭织面料印染两大系列。公司的印染业务系接受客户委托,由客户提供坯布,公司按客户的要求对坯布进行定制化的印染处理,主要过程包括前处理、染色、后整理等工艺环节。印染后的纺织面料广泛应用于休闲服装、运动服装和商务正装等服装制品领域。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以科技创新、绿色环保为宗旨,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致力于建设节能环保型和智能制造型印染企业。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凭借较强的技术开发能力、严格的质量管理、先进的生产及环保设备,有效满足了市场不断升级的消费需求,销售规模快速提升,迎丰印染品牌效应逐步彰显,已具有较高的市场知名度与品牌影响力。

  公司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绿色工厂、浙江省两化深度融合国家综合示范区示范试点企业、浙江省绿色企业,牵头承担的纺织品印染全流程绿色制造关键技术开发与系统集成项目已列入国家工信部2017年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并得到国家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支持,2019年和2020年均入选中国印染行业协会发布的中国印染企业30强榜单,公司整体技术水平和产品开发能力居行业前列。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专业从事纺织品的印染加工业务。客户需求具有较强的差异化、个性化特点,公司采用定制化生产的经营模式。

  公司根据印染加工订单,合理调度企业各项资源,快速有效地组织生产,实现采购、生产、销售各环节的有序对接和高效运行。公司经营模式如下图所示:

  1、采购模式

  公司生产所需采购的主要为原材料和能源。

  (1)原材料采购

  公司所需的原材料主要为染料、助剂。染料采购分大宗采购和临时采购,每年公司都会根据预计染料耗用量制定本年主要染料采购计划,并与供应商签订大宗采购合同,同时在实际生产过程中,公司根据不同客户的需求临时采购部分特殊颜色的染料;印染助剂由公司与供应商签署框架合同或临时订单,根据需求进行采购。

  (2)能源采购

  公司所需的能源为天然气、电、蒸汽和水。公司位于绍兴市滨海印染集聚区,柯桥区政府已统一规划了能源配套供应渠道,公司向配套供应商就近采购。

  (3)供应商管理

  为保证原材料及时、充足供应,降低采购成本,防范采购风险,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供应商管理机制,对供应商准入、考核、评价做出了严格的规定。原材料供应商,需经评估合格后,方可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录。对进入名录的供应商,公司仍将进行持续跟踪、评估和管理。

  (4)采购结算方式

  公司与供应商之间按照合同约定方式进行结算,主要以银行承兑汇票和电汇结算为主。

  2、生产模式

  印染行业的客户需求具有较强的差异化、个性化特点,公司根据客户的坯布特点及颜色、性能等方面的要求制定生产配方和生产工艺,采用定制化生产模式。部分月份的订单量较大,交货期较短,现有产能不足,公司将部分技术要求较低的工序委托外单位进行加工。

  印染生产过程工艺复杂,技术参数、生产管理控制要素多,传统的生产管理模式已难以满足快速变化的市场需求。近几年来,公司以建设绿色智能化印染工厂为目标,通过引进和自主开发,建立了生产信息化管理系统,将印染技术与网络技术、数字技术和智能技术进行集成,逐步应用于印染生产过程中,实时记录生产过程信息,为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呈现印染计划的执行和跟踪情况,并通过对这些数据信息的分析处理,有效指导印染生产过程,进而对从订单下达到产品完成的整个印染过程进行优化管理,最终生产出高质量的产品。

  3、销售模式

  (1)主要客户及获取方式

  公司客户主要为纺织品面料贸易商、纺织制成品生产企业等,客户较为分散,集中度较低。公司主要通过销售部门主动市场推广、老客户推荐、新客户主动合作等方式获取客户信息。

  (2)销售管理

  公司拥有一支业务能力较强的销售人员队伍,实行以销售业务员为中心的销售管理制度,销售业务员是整个销售行为的责任主体,负责对销售全过程的跟踪服务。销售业务员在起始阶段负责业务承揽;生产过程负责协调客户与公司生产部门关于生产时间、批次等事项;产品检测合格后负责通知客户验收;客户收货后负责货款的催收;产品交付后负责客户的售后服务和信息反馈。

  (3)销售定价

  公司的印染加工业务分为针织面料印染和梭织面料印染两大系列。根据行业惯例,针织面料印染按重量(公斤)来计算单位价格,即元/公斤;梭织面料印染按长度(米)来计算单位价格,即元/米。采用两种计价方式的主要原因是:针织面料织造具有较大的弹性,长度变化较大,不适合按长度计价;梭织面料采用经纬编织法,尺寸较为固定且弹性小,因此适合按长度计价。

  (三)主要原材料和能源

  报告期内,公司采购的原材料主要为染料、助剂和机物料。各类原材料供给充足、市场价格透明,公司根据市价进行采购;公司生产所用主要能源为天然气、电力、蒸汽和水,由公司所在区域的供电部门提供,能够满足本公司的生产需要。

  (四)行业竞争情况

  国内印染行业市场化竞争较为充分,市场竞争格局呈现以下特点:

  1、行业内中小规模企业较多,集中度较低

  目前我国印染行业内企业数量较多且绝大多数为中小型企业,行业内多数中小企业研发创新、环保投入不足,高附加值产品比重不高,产业集中度低、市场竞争较为激烈。

  2、印染行业区域集中度较高,产业集聚效应凸显

  由于印染行业对天然气、电、蒸汽、水等能源的刚性需求以及地方产业发展规划的影响,我国印染行业主要集中在水资源丰富、配套政策支持的地区,近年来已经出现一批区域集聚的印染产业园,在集中供气、供电、供热、供水以及废水集中处理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起到了行业引领作用。

  3、行业内企业发展分化初步显现,部分优质企业脱颖而出

  随着国内印染行业的发展,部分企业在研发创新、技术改造、环保投资、装备升级等方面加大投入,通过引进智能化生产设备,逐步淘汰了落后设备和生产工艺,开发和应用在线检测和监控系统,在提高纺织品面料附加值的同时节约资源、减少污染,凭借在规模、技术、资金和经营等方面的优势,部分优质企业在行业内率先树立起良好的口碑和品牌影响力。

  (五)行业地位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以科技创新、绿色环保为宗旨,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致力于建设节能环保型和智能制造型印染企业。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凭借较强的技术开发能力、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先进的生产及环保设备,在新型纺织面料、多组分纤维面料和功能性面料的印染方面取得较大突破,有效满足了市场不断升级的消费需求,销售规模快速提升,市场占有率稳步提高,迎丰印染品牌效应逐步彰显,已具有较高的市场知名度与品牌影响力。

  公司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绿色工厂、浙江省两化深度融合国家综合示范区示范试点企业、浙江省绿色企业,牵头承担的纺织品印染全流程绿色制造关键技术开发与系统集成项目已列入国家工信部2017年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并得到国家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支持,2019年入选中国印染行业协会发布的中国印染企业30强榜单,公司整体技术水平和产品开发能力居行业前列。

  五、主要资产情况

  (一)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1、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固定资产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2、主要房屋建筑物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拥有7处房产,具体情况如下:

  注:浙〔2019〕绍兴市柯桥区不动产权第0001422号不动产权证含有7、8、9三幢房产。

  3、房屋租赁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向科达钢结构租赁厂房23,070.70平方米,用于公司仓储。租赁情况如下:

  4、主要生产设备情况

  公司主要生产设备包括染色机、定型机等。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主要生产设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主要无形资产情况

  1、主要无形资产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无形资产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2、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拥有8处土地使用权,具体情况如下:

  3、专利

  (1)公司拥有的专利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共拥有专利58项,具体情况如下:

  (2)许可使用的专利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不存在许可使用的专利。

  4、商标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中国境内共拥有注册商标1项,具体情况如下:

  5、软件著作权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拥有3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具体如下:

  (三)特许经营权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无特许经营权。

  六、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

  1、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

  公司营业执照核定的经营范围为:纺织面料研发、印染助剂的研发;纺织品染整加工、印花;计算机软件开发、广告设计制作;货物进出口(纺织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实际从事的主营业务为纺织品印染加工业务。

  公司控股股东为浙宇控股,主营业务为实业投资。除投资本公司外,浙宇控股不存在其他对外投资情况。因此,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形。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傅双利、马颖波夫妇,除本公司和浙宇控股外,傅双利、马颖波夫妇控制的其他企业有:领航投资、铭园纺织、浙宇房地产、增冠纺织、博成纺织、浙宇纺织、瀚蓝投资、利铭科技、科达钢结构,上述企业均不从事纺织品印染加工业务。因此,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2、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今后与本公司之间可能出现的同业竞争,维护本公司的利益和保证本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公司控股股东浙宇控股、实际控制人傅双利、马颖波夫妇分别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如下:

  “本公司/本人作为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作如下声明、承诺和保证:

  1、本公司/本人目前没有在中国境内任何地方或中国境外,直接或间接发展、经营或协助经营或参与同股份公司业务存在竞争的任何活动,亦没有在任何与股份公司业务有直接或间接竞争的公司或企业拥有任何权益(不论直接或间接)。

  2、本公司/本人保证及承诺以后本公司/本人及拥有权益的附属公司及参股公司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股份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业务,也不参与投资于任何与股份公司生产、经营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3、如股份公司进一步拓展其产品和业务范围,本公司/本人保证及承诺本公司/本人及拥有权益的附属公司及参股公司将不与股份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若与股份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产生竞争,本公司/本人及拥有权益的附属公司及参股公司将以停止生产或经营相竞争的业务或产品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股份公司经营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第三方等方式避免同业竞争。

  4、本公司/本人将依法律、法规及股份公司的规定向股份公司及有关机构或部门及时披露与股份公司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或权益的详情。

  5、本公司/本人将不会利用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身份进行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经营活动。

  6、本公司/本人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股份公司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二)关联交易

  1、经常性关联交易

  (1)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商品与接受劳务的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2)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与提供劳务的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3)向关键管理人员支付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键管理人员支付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偶发性关联交易

  (1)关联担保

  报告期内,关联方为本公司担保情况如下:

  1)银行授信关联担保情况

  ①2020年1-6月

  单位:万元

  ②2019年度

  单位:万元

  ③2018年度

  单位:万元

  ④2017年度

  单位:万元

  2)融资租赁关联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关联方为本公司融资租赁提供的担保情况如下:

  ①2020年1-6月

  单位:万元

  ② 2019年度

  单位:万元

  ③2017年度

  单位:万元

  (2)关联租赁

  报告期内,公司向科达钢结构租赁其位于绍兴市滨海工业区海涂九一丘地段的厂房,总面积23,070.70平方米,年租金200万元(含税),并承担相应的水电费,作为公司仓库使用。具体租金费用如下:

  单位:万元

  (3)关联方资金拆借

  报告期内,公司与各关联方资金拆借情况如下:

  1)2017年度,公司向关联方借出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2017年度,公司向关联方借入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年度,公司与关联方铭园纺织之间的资金拆借中,存在票据往来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傅双利、马颖波夫妇,其控制的企业主要从事印染加工、纺织品织造和贸易等业务,根据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约定,结合各自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相互之间存在资金拆借的情形。

  实际控制人和公司之间的资金拆借中包括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支付的成本费用,2017年度金额为2,631.63万元,相关成本、费用已按归属的会计期间入账。

  公司根据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之间资金拆借情况,按照公司平均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利息,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分别计提利息支出224.58万元、0元、0元和0元,分别计提利息收入668.18万元、0元、0元和0元。截至2017年末,上述关联方资金拆借本息均已结清。

  为了防范和杜绝关联方的资金拆借情形的发生,公司《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管理制度》等内部控制制度对公司关联交易权限、程序作出了严格的规定。自2018年以来,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未再发生资金拆借情况。

  (4)其他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与关联方之间的转贷行为,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公司通过关联方转贷金额分别为1,000万元、0元、0元和0元。

  (5)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关联方款项

  单位:万元

  2)应付关联方款项

  单位:万元

  5、关联交易对发行人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原则的基础上进行的,相关协议或合同所确定的条款公允、合理,关联交易涉及的价格由交易双方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不利影响。

  同时,发行人拥有独立的采购、销售、技术、财务等业务管理体系,独立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具备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房产、土地、机器设备等资产的权属完全由发行人独立享有,关联交易不会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独立性及资产完整性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6、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充分审核,并发表了明确的审核意见。具体意见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所有关联交易,交易过程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定价客观公允,董事会对上述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所有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

  (一)基本情况

  傅双利先生,1975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高级经济师,大专学历。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自1992年开始自主创业,一直专注于纺织印染行业,先后创办了纺织品贸易公司、纺织面料生产企业、纺织品印染加工企业,为浙江省印染行业协会副会长,并荣获“中国纺织行业优秀企业家”、“科技新越商”、“柯桥区经济发展功臣”、“柯桥区经济发展突出贡献奖”、“柯桥区劳动模范” 、“2019中国纺织行业年度创新人物”等称号。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兼任浙宇控股监事,领航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铭园纺织执行董事,增冠纺织执行董事,博成纺织执行董事,浙宇房地产监事,科达钢结构监事,蜀亨纺织监事,上海亚仑监事、轻纺城印染董事。

  马颖波女士,1974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高中学历,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自参加工作以来,一直专注于纺织印染行业,与傅双利先生一起创办了多家纺织品公司。现任本公司董事,兼任浙宇控股执行董事、总经理,铭园纺织经理,科达钢结构执行董事、经理,利铭科技执行董事,瀚蓝投资执行董事、经理,越园包装经理,增冠纺织经理,博成纺织经理。

  徐叶根先生,1969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大专学历。长期从事纺织印染企业的经营管理与技术开发工作,主持过多个重点印染新建项目和技改项目的设计规划与建设工作,参与了多个国家和省市级科技开发项目。曾任萧山东方印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杭州绿莎化纤有限公司总经理、迎丰有限副总经理等职。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余永炳先生,1966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大专学历。自参加工作以来,一直专注于纺织印染行业,长期从事纺织印染企业的营销管理工作。曾任浙宇纺织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王调仙女士,1979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大专学历。长期从事企业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历任浙江绍肖印染有限公司会计、浙宇纺织财务部经理、迎丰有限财务部经理等职。现任本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董祖琰先生,1966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经济师,本科学历。长期从事大中型科技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曾任杭州大自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杭州大自然智能卡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创业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浙江康瑞器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浙江省软件行业协会副理事长,杭州计算机学会常务理事等职。现任本公司董事,兼任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马知方先生,1948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高级工程师,本科学历。曾任浙江武义棉纺厂技术员,浙江省轻工业厅纺织公司技术员,浙江金华印染厂厂长,浙江云山印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浙江省印染行业协会秘书长、副会长。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兼任浙江省印染行业协会专职副会长、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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