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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C60版)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下转C62版)

  按合同约定暂未达到结算节点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工程施工存货余额前十大项目情况如下:

  ①2020年6月末工程施工存货余额(合同资产)前十大项目

  单位:万元

  注:期后结算为截至2020年8月末。

  ②2019年末工程施工存货余额前十大项目

  单位:万元

  注:期后结算为截至2020年8月末。

  ③2018年末工程施工存货余额前十大项目

  单位:万元

  注:期后结算为截至2020年8月末。

  ④2017年末工程施工存货余额前十大项目

  单位:万元

  注:期后结算为截至2020年8月末。

  如上表所示,2017年及2018年,公司工程施工存货余额逐渐增长,主要系公司园林工程施工项目的累计投入逐渐增加,但尚未达到工程结算时点所致;2019年末,工程施工存货余额较2018年下降3,036.42万元,下降比例为4.13%,主要系2018年末工程存货余额前十大项目中,渭南市中心城市道路绿化提升改造项目(二区)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郑州市森林公园升级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渭南市华州区渭华起义纪念馆及沿线生态环境提升工程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EPC)、华山洼生态修复及功能提升项目一期C区景观绿化工程一标段、渭南市华州区美丽乡村景观绿化提升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空港经济区二期生态防护林(城市绿廊)一期宁静高速公路(津汉公路至纬三道)、华山洼生态修复及功能提升项目二期A区景观绿化工程施工三标段、天津市东丽区军粮城示范小城镇二期农民安置用房北部小区三标段、安庆经开区和平东路8路1沟绿化工程施工管养一体化等项目在2019年办理竣工验收,公司将存货余额结转至应收账款核算并计提坏账准备所致。2020年6月末,公司工程施工存货余额(合同资产)较2019年末上升17,937.48万元,主要系当期公司项目有序执行,部分项目按合同约定暂未到结算时点所致。

  项目施工过程中,公司项目存在结算时间与合同约定有一定差异的情况,主要原因包括:①部分重大项目在提交资料后,监理现场勘查、整理复核资料等程序较为复杂,导致办理结算具有一定滞后性;②在实际施工过程中,部分项目根据业主的要求进行了工程变更,工程变更需经过多个环节审核,导致实际结算时间与合同约定结算时间存在一定差异。

  对于按照建造合同准则核算收入的相关项目产生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相关项目预计总收入为基础进行计算。与建造合同相关的存货,其采购成本已反映在预计总成本中,如果合同预计总成本超过预计总收入(即亏损合同),则按亏损合同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如果项目不存在亏损,则相关已完工未结算资产不会发生存货跌价损失,报告期各期末,上述项目均正常推进,不存在暂停、延期、变更等不利事项,已完工部分累计毛利率与项目整体预计毛利率均为正数,且项目库龄主要为1年以内,不存在纠纷等异常项目,因此无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8)报告期各期末存货减值准备计提充分,且已充分披露相关风险

  截至2020年6月30日,工程施工存货余额前十名存货完工和结算支付进度差异主要为时间性差异,工程施工存货余额前十名对应的主要客户均为当地政府部门、国有企业,财政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回款保障能力,因此无需计提相关减值准备。报告期内公司工程施工项目正常,各期末工程存货中不存在亏损合同情形,公司存货减值准备计提充分,并已充分披露相关风险。

  (9)消耗性生物资产郁闭度的测算方法及结果,浙江中诚健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账面消耗性生物资产销售净价所采用的评估方法、重要参数及评估结果,期末发行人对苗木资产的盘点方法和盘点结果

  1)消耗性生物资产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消耗性生物资产余额分别为1,744.58万元、1,570.82万元、2,036.81万元和2,198.79万元,占存货(含合同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47%、2.09%、2.80%和2.42%,主要包括青山湖基地的苗木和太湖源基地的桂花品种等种质资源,以及径山科研基地的花卉种苗。

  2)消耗性生物资产郁闭度的测算方法、结果及会计核算方法

  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及其应用指南的相关要求对报告期内的消耗性生物资产进行科学测量,并进行合理的会计核算。

  ①郁闭度的测算方法

  公司消耗性生物资产采用的郁闭度量化指标主要有株行距、胸径、冠径,根据消耗性生物资产自身生长特点和对郁闭度指标的要求,各类消耗性生物资产的郁闭度确定标准如下:

  乔木类1:株行距约300cm×300cm,胸径8cm,冠径约280cm时,郁闭度:3.14×140×140 /(300×300)=0.684,故确定的郁闭度为0.684;

  乔木类2:株行距约400cm×400cm,胸径12cm,冠径约380cm时,郁闭度:3.14×190×190 /(400×400)=0.708,故确定的郁闭度为0.708;

  灌木类1:株行距约32cm×32cm,冠径约30cm时,郁闭度:3.14×15×15/(32×32)=0.690,故确定的郁闭度为0.690;

  灌木类2:株行距约60cm×60cm,冠径约56cm时,郁闭度:3.14×28×28/(60×60)=0.684,故确定的郁闭度为0.684;

  灌木类3:株行距约120cm×120cm,冠径约110cm时,郁闭度:3.14×55×55/(120×120)=0.660,故确定的郁闭度为0.660。

  地被类1:株行距约32cm×32cm,冠径约30cm时,郁闭度:3.14×15×15/(32×32)=0.690,故确定的郁闭度为0.690;

  地被类2:株行距约60cm×60cm,冠径约56cm时,郁闭度:3.14×28×28/(60×60)=0.684,故确定的郁闭度为0.684。

  ②郁闭度的测算结果

  根据同行业可比公司年报、招股说明书,公司郁闭度的测算方法与同行业一致,符合行业惯例。

  经测算,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苗木郁闭度区间为0.2-0.65之间。

  ③会计核算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对于消耗性生物资产在郁闭前发生的实际费用资本化,构成消耗性生物资产的成本,郁闭后发生的后续支出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公司消耗性生物资产按加权平均法结转成本。

  3)消耗性生物资产评估情况

  ①评估方法

  评估机构根据对拟评估的生物性资产的特征、价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和数据来源等条件,参照会计准则有关计量方法的规定,综合分析后采取销售净价法对消耗性生物资产进行评估确定。

  销售净价法是指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公平市场价格扣除处置费用后的金额。(处置费用指可直接归属于资产处置的增量费用,不包括融资费用和所得税费)

  评估机构通过现场勘查、市场调查与询价等程序对公司各年末的苗木资产进行了核查及评估。

  公司苗木主要为容器苗,评估人员根据《存货评估申报表》提供的苗木信息和苗木资产特有的生长、销售经营特点和企业的经营情况,确定被评估苗木为正常可销售产品。

  容器苗评估价值=实际数量×销售单价(上车价)*(1-搬运装车费用率-销售税费率-销售费用率-销售利润率*扣除率)

  地栽苗评估价值=实际数量×销售单价(上车价)*(1-达到可供出售状态需要增加的成本费用率-销售税费率-销售费用率-销售利润率*扣除率)

  ②重要参数

  A苗木数量

  评估机构根据公司提供的《申报表》,调查了解公司日常存货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取得公司年度末对存货的盘点记录,结合评估人员在现场勘查时根据《申报表》挑选部分苗木进行抽盘,抽盘苗木实存数,扣除评估基准日至现场勘查盘点日的苗木收入数量,加苗木因出售、死亡的减少数量确定评估基准日苗木实有数量再与《申报明细》、《年未存货盘点表》进行核对。经上述评估程序,评估人员综合分析判断评估基准日苗木实有数量与公司《申报表》申报数量基本一致。确定评估基准日苗木实有数量。

  B销售单价

  根据公司提供的评估申报表,并核对现场抽查盘点的苗木品种、米径或地径、株高、蓬径等信息。评估人员抽查公司评估基准日近期的销售发票、销售清单等资料,统计测算销售均价,同时结合向多家苗木公司询问上车价,查询各苗木网站同类或类似苗木的上车价;参考本公司苗木评估历史数据,进行综合分析判断《申报表》中的预计销售单价水平,对《申报表》中预计销售单价过高或过低的进行适当调整确定其公允价值。

  C达到可供出售状态需要增加的成本费用率

  公司地栽苗达到可出售状态需发生起挖、土球及草绳缠绕、修枝、搬运、装车等成本费用。参考公司多年成本核算资料、评估基准日人工水平,经综合分析估算:自生长状态至达到可供出售状态,地栽苗需增加的平均成本费用占销售收入比重约为20%左右。容器苗需增加的搬运装车费用占销售收入比重约为4%左右。

  D外售相关税费

  苗木资产销售按各期各地的要求进行税率测算。销售费用率按当年苗木收入比重平均值为3.25%,销售利润率综合分析确定容器苗销售利润率约为10%。

  ③评估结果

  公司聘请浙江中诚健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账面消耗性生物资产进行评估,并出具了浙中诚评报字(2018)第258号、(2019)第012号和(2020)第F001号《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涉及的苗木资产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以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9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分别对公司的消耗性生物资产采用销售净价法进行评估,具体评估结果参见“第十节 十三 (二)苗木资产评估情况”。

  4)期末对苗木资产的盘点方法和盘点结果

  ①盘点方法

  公司制定并有效执行了存货管理制度,消耗性生物资产采用永续盘存制。日常经营过程包括采购、入库、销售、发出、内部调拨、出库等流程,公司针对各个节点确定相关负责人,对其管理范围内的相关存货的准确性、完整性进行负责。

  定期盘点:公司苗木管理负责部门每季度末对相关消耗生物性资产进行内部自盘(库管员现场巡视监督盘点情况,发现不规范盘点方式应及时纠正),自盘结束后,由财务部牵头对苗木进行抽盘(比例不低于50%),根据实际抽盘情况,分区块填写《盘盈盘亏表》,通过分管领导确认后交财务部进行账务处理。

  不定期盘点:财务部门不定期进行盘点,对盘点中查出的账实不符事项,必须查明原因,出具整改要求并复查整改后情况。

  ②盘点结果

  公司制定了有效的存货盘点制度,并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对存货进行实地盘点,有效执行了存货盘点内部控制。

  对于实地盘点过程中发现的盘点差异,公司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复核、分析并追查产生差异的原因。对于经复核确认发生的盘盈,根据制度要求及时进行补登和调账;对于经复核确认发生的盘亏,在苗木存活率考量下的合理损耗,直接计入营业成本,报告期内存货盘点未发现超出合理损耗的盘亏情形。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组织相关人员对公司所有消耗性生物资产进行了全面盘点,根据苗木存货实地盘点情况,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消耗性生物资产的账面价值、实盘金额及其差异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经核对,盘点差异主要为光照环境影响等外部原因导致的苗木报损,报损额均在合理损耗范围之内。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全部消耗性生物资产的实盘价值(实际盘点数量*成本单价)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异率分别为-0.02%、-0.03%、-0.10%和-0.06%,差异率较小,基本满足账实相符的要求。

  8、合同资产(2020年1月起适用)

  公司的合同资产主要系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报告期各期末,合同资产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于合同资产的具体分析情况,详见本章节“一、财务状况分析”之“(一)资产结构分析”之“7、存货”。

  9、其他流动资产

  公司的其他流动资产主要系增值税留抵税额。报告期各期末,其他流动资产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应收子公司股权转让款已在2020年7月收到。

  10、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为权益类金融工具,均为对外不构成重要性影响的股权投资。其中,南段南湖和北段南湖分别为承接环南湖交通三圈大桥后山至三道湾段景观绿化工程PPP项目、环南湖交通三圈刘山庙至三眼桥段景观绿化工程PPP项目而设立的平台公司,建德城乡为承接建德市美丽城乡精品示范道路打造工程而设立的平台公司,椿塘农业为主营苗木研发和农产品培育的公司。

  由于椿塘农业自2016年3月成立至今,一直处于亏损状态。2017年末,公司对椿塘农业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全额计提减值准备150万元。

  2019年公司因执行金融工具新准则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至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各期末账面价值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019年公司因执行金融工具新准则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至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12、长期应收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应收款账面价值分别为23,236.06万元、39,751.86万元、54,386.72万元和36,999.70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2.50%、16.56%、18.50%和12.95%。报告期内,长期应收款由BT、PPP项目形成。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年至2019年,公司长期应收款净额分别为23,236.06万元、39,751.68万元和54,386.72万元。2017年末的长期应收款中BT项目系报告期前开始启动的BT项目所形成,报告期内BT项目均已进入回购期且陆续回款。

  其中,2018年12月31日长期应收款较2017年末增加16,515.80万元,主要系安吉灵峰旅游度假区浒溪生态治理(二期)PPP项目2018年确认已完成工程量,新增长期应收款7,862.37万元;兰溪市扬子江海绵城市生态综合整治工程PPP项目2018年确认已完成工程量,新增长期应收款11,500.04万元;BT项目进入回购期,工程款当期均已收回,减少长期应收款2,846.61万元。

  2019年12月31日长期应收款较2018年末增加14,634.86万元,主要系安吉灵峰旅游度假区浒溪生态治理(二期)PPP项目2019年确认已完成工程量,新增长期应收款9,998.05万元;兰溪市扬子江海绵城市生态综合整治工程PPP项目2019年确认已完成工程量,新增长期应收款4,636.81万元。

  2020年6月末长期应收款较2019年末减少17,387.02万元,主要系2020年6月公司转让扬子江生态41%的股权,不再纳入合并范围,不再列示扬子江生态对业主方的长期应收款所致。

  BT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和2020年6月末,公司长期应收款余额较大,主要系2017年起公司承接的安吉灵峰旅游度假区浒溪生态治理(二期)PPP项目和兰溪市扬子江海绵城市生态综合整治工程PPP项目。2020年6月,公司转让持有兰溪市扬子江生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41%的股权,转让后公司仅持有其10%的股权。因此,2020年6月末公司对兰溪扬子江PPP项目通过应收账款进行核算。

  PPP项目形成长期应收款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相关项目不存在暂停、延期、重大变更、客户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等异常情况

  报告期内,上述确认长期应收款的BT项目和两个PPP项目均不存在暂停、异常延期、重大不利变更或客户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情况。

  安吉灵峰旅游度假区浒溪生态治理(二期)PPP项目由于工程量的增加,导致工程相应延期、合同金额调增的变化。根据2019年6月安吉灵峰旅游度假区管委会(业主方)与浒溪生态平台公司(项目公司)签订的《安吉灵峰旅游度假区浒溪生态治理(二期)PPP项目合同补充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对原合同进行补充约定,达成补充协议如下:一、新增项目建设施工内容:根据安吉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7]58号、[2017]127号文件要求,本项目新增变更施工内容如下:1、新增单项工程;2、原合同部分单项工程中新增工程内容与工程量。上述新增工程施工内容由乙方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三、新增合同价及结算支付:1、新增建安工程费暂定为1.70亿元,建安工程费结算方式参照原合同约定;2、新增可用性服务费,参照原合同约定计价;3、新增运营维护费,参照原合同约定计价;4、支付方式,参照原合同约定支付。”

  安吉浒溪PPP项目因工程量增加,导致工程相应延期、合同金额调增的变化不属于不利变化。

  (2)长期应收款是真实、可收回的

  公司的BT项目均已完工验收并完成审价结算,截至报告期末已收回全部工程回款。2020年6月末的长期应收款余额全部来自安吉浒溪PPP项目。

  由于安吉灵峰旅游度假区浒溪生态治理(二期)PPP项目和兰溪市扬子江海绵城市生态综合整治工程PPP项目均系财政部PPP入库项目,纳入政府统一财政预算,因此具有较强的回款保障能力。

  (3)长期应收款减值测试

  各报告期末,公司对长期应收款进行减值测试,根据长期应收款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定减值损失,计提减值准备。2017年至2020年6月末,公司长期应收款未发生减值,具体测试过程如下:

  1)BT项目

  上述BT项目在报告期内长期应收款已按摊余成本计量,截至报告期末,BT项目工程款均已收回。

  2)PPP项目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兰溪市扬子江海绵城市生态综合整治工程PPP项目已完工,安吉灵峰旅游度假区浒溪生态治理二期(PPP)项目仍在建设期内。公司在2020年6月30日对上述长期应收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判断是否需要计提坏账准备。

  A.安吉浒溪PPP项目

  a.PPP合同约定

  “22.1项目总投资的确定

  本项目总投资由建筑安装工程费、征地拆迁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建设单位管理费用四部分组成。

  (1)建筑安装工程费的计算:本项目的建安工程费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计算,以乙方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按本合同约定的计算方式计算并经审计后确定。

  (2)征地拆迁费的计算:本项目的征地拆迁费按实际包干投入的金额伍仟万元(即乙方向甲方实际支付的前期费的金额)确定。

  (3)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的计算:由项目公司支付的包括但不限于前期工作准备费、招标代理费、PPP咨询服务费、外聘专家顾问费等费用,以审计部门审定的为准。

  (4)建设单位管理费用以乙方的建筑安装工程审计价为取费基数,乘以固定费率1%,建设单位管理费用的分配如下:两年建设期占百分之五十(50%),八年运营维护期占百分之五十(50%)。

  22.2 项目公司在运营维护期间的收入由可行性服务费和运维绩效服务费两部分组成。

  23.1 年度可用性服务费的支付日

  第n期年度可行性服务费支付日:项目公司注册成立满n+1年之日;若支付日为银行非营业日的,则支付日相应顺延。n的取值为1、2、3、4、5、6、7、8。

  单个工程的建安工程费在竣工验收合格以后的下一个支付日,依据乙方投资支付比例报价计算并予以支付。

  23.2 年度可用性服务费的计算

  在项目运营维护期间,甲方每支付一笔年度可用性服务费,则该部分款项从支付之日起不再计算投资回报。所有工程在建设期内不计算投资回报,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对于已完成审计的工程,建筑安装工程费金额按审价结算价执行;未完成审计的工程,暂按投标价执行,在后续支付可行性服务费时,依据审价结算价按多退少补的原则据实调整。

  (1)第1期年度可用性服务费金额:包干价5,000万元+5,000万元×乙方投资回报率报价/365×该笔费用实际到账之日至支付之日的实际天数+建设单位管理费×50%

  (2)第2期年度可用性服务费金额:(截至第2期支付日已竣工的所有单项工程建筑安装工程费之和+工程建设其他费)×乙方第2期投资支付比例报价+至第2期支付日前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所有单项工程建筑安装工程费的投资回报之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投标回报率报价+建设单位管理费×50%/7上式中:单项工程建筑安装工程费的投资回报:该单项工程的建筑安装工程费×乙方投资回报率报价/365×该单项工程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至第2期可用性服务费支付之日期间的实际天数

  (3)第n期年度可用性服务费金额:第n期年度可用性服务费金额:(第n期支付日之前已竣工的所有单项工程建筑安装工程费之和+工程建设其他费)×第n期投资支付比例报价+第n-1期与第n期的期间新竣工的工程建筑安装工程费之和×第n期(不含第n期)之前各期投资支付比例报价之和+第n-1期支付日前已竣工的工程在第n-1期支付日后剩余未支付的建筑安装工程费×投资回报率报价+第n与第n-1期支付日之间的所有新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工程建筑安装工程费的投资回报之和+第n-1期支付日后剩余未支付的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投标回报率报价+建设单位管理费×50%/7

  上式中:

  1)n的取值为3、4、5、6、7、8。

  2)单项工程建筑安装工程费的投资回报:该单项工程的建筑安装工程费×乙方投资回报率报价/365×该单项工程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至第n期可用性服务费支付之日期间的实际天数”

  b.公司投标及中标价

  建安工程费:276,060,625.00元

  投资回报率:4.9%

  运营维护绩效服务费:5,800,298.00元/年

  经预期信用损失减值测试,2020年6月30日安吉灵峰旅游度假区浒溪生态治理二期(PPP)项目长期应收款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信用风险较低,因此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B.兰溪扬子江PPP项目

  a.PPP合同约定

  “五、本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费价格构成

  本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费价格由建安工程费、投资回报率、运营期项目运营维护费用三部分内容构成:

  1、建安工程费= 18,700.62万元;

  2、投资回报率为5.68%(中标后确定为固定值,不随国家利率调整);

  3、运营期内的运营维护费200万元/年。

  8.7甲方购买服务的支付

  8.7.1年度财政补贴=年度可行性缺口补贴+年度运营维护费用-年度绩效处罚金

  8.7.2付费形式

  根据项目公司对本项目的运营范围,项目公司的使用者付费运营收入来源为部分土地租金收入、停车场和广告位租赁收益、以及其他沿江商业租赁收入等。本项目年度财政补贴=年度可行性缺口补贴+年度运营维护费用-年度绩效处罚金,从开始运营起,政府方在运营期内每年支付一次。由项目公司提出申请,经甲方考核后,予以支付至项目公司。

  项目达到建设运维要求的标准作为每年支付财政补贴费用的前置条件;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次日作为运营期的起始日期,之后的12个月为运营期的第一年,以此类推。运营期每年政府补贴费用支付时限,须充分考虑考核时间以及政府审批时间,本项目考核时间及审批时间暂定3个月,即运营期每年政府补贴费用应于上一年截止日期后的3个月内支付完成。正常运营期,商业收入超出社会资本方估算的,政府不进行利润分享,商业收入低于社会资本方估算的,社会资本方不得向政府要求额外补贴。

  8.7.3 政府可行性缺口补贴,建设部分补贴,按照“建安工程费+投资回报”的计算原则,以经审价的建安工程费作为计算基础,在运营期内逐年进行支付。

  每年的可行性缺口补贴计算公式:

  A=P.i×(1+i)^n/[(1+i)^n-1]

  A=运营期每年的政府可行性服务补贴,即“建安工程费+投资回报”均摊到15年等额支付金额

  P=经财政审价的建安工程费

  I=投资回报率,由投标人自行投报,投资回报率最高为6.125%

  当假定本项目工程建安费18,700.62万元,投资回报率6.125%计时,年度可行性缺口补贴的计算公式为:

  A=P.i×(1+i)^n/[(1+i)^n-1]

  运营期内每年运营维护费C=200万元。每3年调整一次,调整幅度参照前三年通货膨胀率。”

  b.公司投标及中标价

  建安工程费:187,006,200.00元

  投资回报率:5.68%

  运营期内的运营维护费:200万元/年

  支付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次日作为运营期的起始日,之后的12个月为运营期的第一年,每年支付一次。

  经预期信用损失减值测试,2020年6月30日兰溪市扬子江海绵城市生态综合整治工程PPP项目长期应收款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信用风险较低,因此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3)可比上市公司长期应收款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2017年至2019年,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长期应收款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注:各年末长期应收款减值准备计提比例为长期应收款减值准备计提余额比各报告期末长期应收款余额,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数据来源于其公开披露的招股说明书或年度报告。

  如上表所示,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对长期应收款未计提减值准备或计提金额较小,截至2019年末,有7家同比上市公司计提长期应收款减值准备,6家同比上市公司未计提长期应收款减值准备,总体长期应收款减值准备计提比例为0.23%,占比较小。

  同行业上市公司中长期应收款减值准备占比较高的为花王股份、棕榈股份,占比分别为2.72%、2.58%。根据其年报显示,计提长期应收款减值准备主要为BT项目工程款账面价值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的差额所形成的减值损失。经测试,在报告期内公司BT项目所形成的长期应收款已按摊余成本计量,截至2019年末,BT项目工程款均已收回,不存在减值迹象;报告期内公司PPP项目所形成的长期应收款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均高于账面价值,不存在减值迹象。公司期末长期应收款减值准备计提情况与可比公司不存在差异。

  (4)同行业上市公司长期应收款占总资产比例情况

  2017年至2019年末,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长期应收款占总资产比例情况如下:

  注1: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数据来源于其公开披露的招股说明书或年度报告。

  注2: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中农尚环境未确认过长期应收款,为数据可比分析中予以剔除。

  2017年至2019年,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长期应收款占总资产比例平均为11.48%、16.88%和18.37%,占比逐年上升。根据铁汉生态、蒙草生态、大千生态等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年报显示,长期应收款增加均为PPP项目所形成的应收款项上升。公司2017年至2019年长期应收款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12.50%、16.56%和18.50%,占比及变动趋势与同行业基本一致;公司长期应收款增加均为PPP项目各年度确认已完成工程量增加所形成的应收款项,与同行业形成原因一致。

  综上,公司各年长期应收款占总资产的比例及变化趋势与同行业一致;公司长期应收款增加原因及项目类型符合行业情况并与同行业一致。

  (5)合同约定付款期内、外的长期应收款金额和占比、实际收款进度与合同约定对比情况

  合同约定付款期内、外的长期应收款金额和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BT项目均在合同约定的付款期内支付回购款;安吉灵峰旅游度假区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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