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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总经理恢复 履行职责暨代理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17        证券简称:恺英网络          公告编号:2021-00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陈永聪先生被公安机关调查后,为保证经营稳定,公司于2019年7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聘任申亮先生为公司代理总经理。2020年12月4日,公司总经理陈永聪先生收到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出具的《不起诉决定书》(沪检一分二部刑不诉[2020]Z5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5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总经理和离任监事分别收到<不起诉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52)。

  2021年1月11日,公司收到陈永聪先生《确认函》,陈永聪先生已具备恢复履行总经理职责的条件。根据《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陈永聪先生恢复履行总经理职责。

  同日,公司收到申亮先生《辞职报告》,申亮先生辞去公司代理总经理职务。根据《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申亮先生的辞职报告在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辞职后,申亮先生继续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职务。

  截至目前,申亮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192,9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上述股票于2020年7月13日至2020年7月23日期间增持,根据申亮先生的《关于完成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通知函》,本次增持计划完成后6个月内不主动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短线交易、不在敏感期买卖公司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申亮先生辞职后,其所持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进行管理。

  申亮先生所负责的代理总经理相关工作已完成交接,其辞去代理总经理职务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管理产生影响。

  申亮先生担任代理总经理期间勤勉尽责,认真履行总经理职责,在维护公司稳定及危机化解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申亮先生担任代理总经理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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