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2886        证券简称:沃特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2020年年度预计业绩情况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过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公司液晶高分子(LCP)材料在5G通讯、汽车电子、笔记本电脑、移动终端、手机摄像头等应用领域陆续通过下游客户认证并进入批量化供应阶段。

  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逐步投产,材料产品陆续通过下游汽车、光伏行业等客户认证并进入批量化供应阶段。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数据,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为准。公司将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一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886        证券简称:沃特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2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收到控股股东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提议函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吴宪女士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吴宪女士发来的《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提议函》(以下简称“《提议函》”)。

  《提议函》主要内容如下:“为提高股东回报,推进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结合沃特股份未分配利润的情况,在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提议如下:在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正、且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公司在年度现金股利分红的方案时可以适当提高现金分红力度。拟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本人承诺在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时投赞成票,且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仅代表提议人的个人意见,并非董事会决议,具体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董事会审议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后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公司收到上述控股股东的提议函后,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规划和盈利能力进行分析,认为该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提议具有一定的可行性;公司将尽快就上述内容进行认真研讨,制定适宜的方案,并及时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该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提议的具体落实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目前该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安排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一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886        证券简称:沃特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3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沃特股份”)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吴宪、何征及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刘则安、董事兼副总裁于虹、监事张尊昌、董事会秘书兼副总裁张亮、副总裁邓健岩、财务负责人陈瑜)分别出具的《关于不减持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

  《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时为支持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及内在价值的合理反映,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本人自愿承诺:即日起6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沃特股份的股票,包括承诺期间该部分股份因资本公积转增、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事项产生的新增股份。”

  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承诺,并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一月十一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