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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证券代码:603551          证券简称:奥普家居        公告编号:2021-00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93,726,339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01月15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 年12月03日出具的《关于核准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642号),同意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奥普家居”)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40,010,000股,公司于2020年01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400,01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360,0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0,010,000 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锁定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数量为11户,本次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93,726,339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23.4310%,将于2021年01 月15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公司自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未发生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一)公司股东PMT HOLDINGS LIMITED、ZHEJIANG UNITED INVESTMENT (HK) LIMITED、HEAVEN-SENT CAPITAL APOLLO AP COMPANY LIMITED、香港红星美凯龙全球家居有限公司、SKY OPEN LIMITED、舟山明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舟山聚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斐昱永淳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斐昱悦柏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斐昱武胜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海湃股权投资合伙(有限合伙)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公司/本合伙企业将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证发[2017]2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减持;若前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被修订、废止,本公司/本合伙企业将依据不时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要求进行减持;

  3、本公司/本合伙企业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不履行本承诺所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本公司/本合伙企业将承担公司、公司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

  (二)作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持股人员刘文龙、马钰、方国樑、孙德富以及离任监事汪纪纯、黄苏芳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2、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减持底价作相应调整);

  3、若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自奥普家居股票上市六个月内,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将发行价作除权、除息调整后与收盘价进行比较),则本人持有的奥普家居股票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4、在上述持股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在奥普家居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任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奥普家居回购该等股份;

  5、本人将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证发[2017]2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减持;若前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被修订、废止,本人将依据不时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要求进行减持;

  6、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不履行本承诺所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本人将承担公司、公司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若本人离职或职务变更的,不影响本承诺的效力,本人仍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限售股份持有人履行了相关承诺;本次限售股份解禁并上市流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解禁并上市流通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93,726,339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01月15日;

  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注:持股比例差异主要系四舍五入导致。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八、上网公告附件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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