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89 证券简称:ST新海 公告编号:2021-00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21年1月11日(星期一)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月1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年1月11日9:15至9:25,9:30至11:30和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月11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董事长张亦斌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2人,代表股份483,164,69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5.147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482,091,39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5.069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6人,代表股份1,073,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781%。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6人,代表股份1,073,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78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6人,代表股份1,073,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781%。
2、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方式对会议提案进行了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下述结果为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四位小数的结果):
1、《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83,029,1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20%;反对135,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937,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3754%;反对135,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624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新海宜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签署的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1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