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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33          证券简称:徕木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方培教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6,369,0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39%。通过上海贵维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9,891,3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5%,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6,260,3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94%。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方培教先生累计质押股份52,881,700股(包含上海贵维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质押的12,025,000股),占其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69.34%,占公司总股本的20.07%。

  一、 本次补充质押基本情况

  2020年7月8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方培教先生将其持有的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6,856,700股(占公司当期总股本的18.12%)质押给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质押期限自2020年7月8日至2021年7月6日(详见本公司2020-028号公告)。

  近日,公司接到方培教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票办理了补充质押登记手续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 股份累积质押情况

  

  方培教先生持有上海贵维投资咨询有限公司100%股权。

  三、 其他事项

  1、 资金偿还能力

  方培教先生个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其质押融资的还款来源包括上市公司股票分红、投资收益、个人收入等,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可控。

  2、 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质押到期情况:

  

  3、 控股股东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4、 控股股东补充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控股股东的股份质押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经营能力及公司治理造成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其所持公司股份的表决权的转移,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特此公告。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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