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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价格有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34       证券简称:*ST实达    公告编号:第2021-004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13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价格有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1】0039号)(以下简称“监管工作函”),具体内容如下: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近期,你公司股票价格出现一定波动。截至2021年1月13日收盘,公司股票价格为0.98元/股,已经低于1元,存在触及终止上市条件的风险。现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17.1条的相关规定,对公司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A股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不包含公司股票停牌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元的,本所将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公司应充分关注上述相关风险。

  二、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首次出现股票收盘价低于人民币1元的,应当在下一交易日发布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司出现连续10个交易日(不包含公司股票停牌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元的,应当在下一交易日发布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收盘价低于人民币1元的情形消除或者本所作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之日(以先达到的日期为准)。公司应严格遵守上述规定,在公司股票可能触及上述情况时,及时披露有关风险。

  三、公司股票如因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元而终止上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3.6.1规定,公司股票将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请公司做好相关安排和投资者解释工作,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做好公司生产经营各项工作,维护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希望你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妥善处理上述重大事项,及时向我部报告相关进展情况和处理结果,并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事项,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目前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3日

  

  证券代码:600734        证券简称:*ST实达     公告编号:第2021-005号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ST实达持股5%以上股东

  关联方增持计划有关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13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ST实达持股5%以上股东关联方增持计划有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1】0040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具体内容如下: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月13日晚间,你公司公告称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昂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昂展)的关联方福建实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实达信息)拟增持不少于公司总股份的1%且不超过2%的股份,期限为公告披露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请公司核实并补充披露如下事项。

  一、公司公告称,增持方实达信息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若增持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到位,实达信息将通过向外部企业借款方式筹集所需资金。请公司核实并披露实达信息近三年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目前的账面资金情况,以及为实施增持计划的具体资金安排。

  二、今日,公司股票收盘价首次低于1元,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请公司核实是否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并充分提示终止上市等相关风险。

  三、公司公告称,增持方实达信息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股票长期价值的认可等,拟实施本次增持计划。请结合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昂展股份被冻结,2019年被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20年3季报显示巨幅亏损等情况,核实并明确披露实达信息拟实施此次增持的目的。

  请你公司收到本问询函后立即披露,并于5个交易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问询事项,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按时回复并及时披露。公司目前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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