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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

  证券代码:002210               证券简称:*ST飞马               公告编号:2021-00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1年1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期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延期至2021年1月22日(星期五)召开,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关于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召开的公告暨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2021-006)。

  2021年1月12日,公司收到了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上海新增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增鼎公司”)出具的《关于提请增加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为节约资源,提高审议决策效率,新增鼎公司提请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注: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作为临时提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公司董事会审核,新增鼎公司提请增加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程序及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2)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21年1月22日(星期五)下午14:30起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1月22日(星期五)上午9:15至下午15:00

  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月2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股权登记日:2021年1月13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如股东因故不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委托一名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出席会议行使股东权利;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08号阳光高尔夫大厦26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2.01选举赵力宾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2选举李建雄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3选举李红顺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3.01选举余国权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2选举彭钦文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4.《关于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4.01选举李敏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02选举张彦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注: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a、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b、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1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事项2、3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事项4已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133)、《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34)、《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136)和《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以及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为便于股东进行投票表决,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编码如下表: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08号阳光高尔夫大厦26楼证券部(邮编:518040)

  2.登记时间:2021年1月15日(星期五)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6:00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如委托代理人的,受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凭加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并须在2021年1月15日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将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徐志军、刘智洋

  联系电话:0755-33356333-8863、0755-33356333-8899

  传真:0755-33356399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08号阳光高尔夫大厦26楼

  邮编:518040

  2.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项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4.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一月十三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210”,投票简称为“飞马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见表一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见表一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见表一提案4,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月22日(星期五)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月22日(星期五)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1月22日(星期五)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姓名/名称: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证券账户号码:

  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股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表表决意见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可投票提案进行投票(如没有作出明确表决意见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见投票),其代为行使股东表决权的后果由本人(单位)承担。

  本人(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表决意见指示如下:

  

  注:1.提案1.00,股东请根据自身意愿在表决意见项下“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项中选择其一打“√”。

  2.提案2.00、3.00、4.00分别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在投票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股东请根据自身意愿在拟选候选人对应的表决意见栏目中填写选举票数。

  3.如因股东多选、错选或字迹无法辨认导致表决意见不明或冲突的,股东对该提案的表决意见视为“弃权”。

  4.本授权委托书用剪报或复印件均有效。

  委托人(签名或加盖法人公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210              证券简称:*ST飞马              公告编号:2021-008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权益变动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更事项概述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马国际”、“本公司”或“公司”)于前期被债权人申请重整,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或“法院”)于2020年12月17日作出了(2020)粤03破568号之一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并终止飞马国际的重整程序,公司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详见管理人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28)以及相关公告。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①公司控股股东飞马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马投资”)和实际控制人黄壮勉先生分别按照50%的比例无偿让渡其所持有的飞马国际股票,让渡的股票总数约508,555,997股,由重整投资人上海新增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增鼎公司”)有条件受让;②以飞马国际总股本1,652,880,386股为基数,按每10股转增约6.1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共计转增约1,008,352,388股股票(最终转增的准确股票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转增的股票将不向原股东分配而用于公司重整中抵偿债务、引入重整投资人及其他,其中:287,152,602股由新增鼎公司有条件受让。

  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新增鼎公司将合计受让股票795,708,599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29.90%,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刘永好先生。

  公司于2020年12月24日披露了《关于重整计划中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事项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30),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公司于股权登记日2020年12月29日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新增股份上市日为2020年12月30日。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由1,652,880,386股增加至2,661,232,774股。公司于2021年1月4日披露了《关于重整及执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37),本次转增的1,008,352,388股股票已登记至管理人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证券账户,公司及管理人后续将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及时将相应数量的转增股票过户至债权人和重整投资人证券账户,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二、股东权益变动进展情况

  日前,公司收到了新增鼎公司通知,管理人已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将287,152,602股股票过户至新增鼎公司证券账户,从而导致新增鼎公司持有公司的股份权益发生变动。

  本次权益变动前,新增鼎公司未持有公司股份;本次转增股票过户后,新增鼎公司持有公司股份287,152,6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79%。同时,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后续新增鼎公司将有条件受让飞马投资和黄壮勉先生无偿让渡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508,555,9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11%。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新增鼎公司将合计受让股票795,708,5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90%,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刘永好先生。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新增鼎公司出具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及管理人将密切关注股东权益变动情况,并敦促有关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风险提示

  1、截至目前,深圳中院已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公司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能否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尚存在不确定性,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4.4.17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2、飞马投资和黄壮勉先生上述让渡股份处于质押/冻结(轮候冻结)状态,后续司法划转或处置存在不确定性,存在无法完成全部让渡的风险;同时,如未能按照《重整计划》的规定顺利完成让渡,公司存在重整失败的风险。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公司及管理人将密切关注有关事项进展情况,并敦促有关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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