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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股份 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龙大肉食           公告编号:2021—007

  债券代码:128119              债券简称:龙大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股份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龙大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大集团”)于2020年12月11日与青岛洪亨亚和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洪亨亚和”)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转让方龙大集团拟转让59,714,200股无限售流通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6.00%)给青岛洪亨亚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龙大肉食:关于公司股东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为:2020-150)及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龙大集团)》、《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青岛洪亨亚和)》。

  二、股份过户登记情况

  2021年1月13日,公司收到龙大集团提供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上述股份协议转让事宜已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过户日期为2021年1月12日,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完成前后,交易双方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协议转让过户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本次协议转让过户完成后,龙大集团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青岛洪亨亚和直接持有公司59,714,2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0%,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为公司第四大股东。

  三、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完成后,相关方的股份变动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执行。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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