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丰原药业 股票代码:000153 公告编号:2021—00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丰原利康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康制药”)于近日收到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发证时间:2020年10月30日,证书编号:GR202034002691,证书有效期:三年。
根据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利康制药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连续三年内可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特此公告。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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