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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64       证券简称:盘龙药业      公告编号:2021-00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谢晓林先生的《关于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函》,其承诺自2021年1月13日起至2022年1月12日止,12个月内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1.股东情况

  谢晓林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

  2.截至本公告日,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3.持股变动情况

  最近12个月内谢晓林先生未减持公司股份。

  二、 承诺情况

  谢晓林先生就不减持公司股份的事宜做出如下承诺:

  “本人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至本承诺签署日,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7,17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2.89%。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以及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承诺自2021年1月13日起至2022年1月12日止,12个月内本人不减持或转让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包括承诺期间因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权益分派产生的股份),本人亦不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所持有的该等股份。上述承诺不会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在承诺期间内若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公司股份,本人自愿将减持股份的全部所得归公司所有。”

  三、 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明确披露并督促谢晓林先生严格遵守承诺,对于违反承诺减持股份的,公司董事会将及时、主动要求其履行违约责任。

  四、 备查文件

  谢晓林先生签署的《关于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函》。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13日

  

  证券代码:002864      证券简称:盘龙药业      公告编号:2021-007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通过查询科技部火炬中心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站《关于陕西省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国科火字〔2021〕15号)文件,获悉公司被列入《陕西省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名单》,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证书相关情况

  企业名称: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GR202061002829

  发证时间:2020年12月1日

  有 效 期:三年

  二、对公司的影响

  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证通过后三年内(即2020年、2021年、2022年)可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公司将依照法定程序到税务主管机关办理税收优惠的相关事宜。

  本次认定系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自主创新能力,增强公司的行业竞争力。上述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将对公司2020年度至2022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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