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29 证券简称:广弘控股 公告编号:2021-0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6日以书面、电子文件方式发出2021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通知,会议于2021年1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现场参会7人,通讯方式参会2人,董事高宏波先生和独立董事郭天武先生以通讯方式表决。公司监事、董事候选人列席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蔡飚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成员任期将届满,根据控股股东广东省广弘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蔡飚先生、高宏波先生、缪安民先生、黄万兴先生、陈楚盛先生、夏斌先生、李胜兰女士、郭天武先生、胡志勇先生为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蔡飚先生、高宏波先生、缪安民先生、黄万兴先生、陈楚盛先生、夏斌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胜兰女士、郭天武先生、胡志勇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详细资料详见附件)。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选举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已获取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才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的相关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详细信息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提供的渠道反馈意见。《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罗其安先生在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后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公司董事会对罗其安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同意本议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同日公告编号:2021-03《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定于2021年2月1 日下午15:00在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37楼公司会议室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期半天。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同意本议案。
特此公告。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一月十四日
附件: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资料
1、 董事候选人蔡飚
蔡飚,男,1978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现任广东省广弘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广东教育书店董事长。历任广东广商现代流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广东省商业集团人事处(党群处)副处长、纪委副书记、审计处(纪检监察室)处长(主任)、人力资源部(离退休人员工作部)部长、总经理助理、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广东省商贸控股集团总经理助理、纪委副书记,广弘资产监事会主席。2015年10月至今任广弘控股党委书记,广东教育书店董事长,2015年12月至今任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其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 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 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董事任职条件。
2、 董事候选人高宏波
高宏波,男,1980年6月出生,大学本科。现任广东省广弘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历任新锦安实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部门经理。2013年3月至今任深圳兰光集团董事长;2017年12月至今任广东省广弘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2月至今任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其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 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 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董事任职条件。
3、 董事候选人缪安民
缪安民,男,汉族,1967 年 6 月生,中共党员,硕士。现任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广东省广弘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历任广东省食品实业公司副总经理、党支部书记、总经理,广弘食品冷冻实业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总支书记,广弘食品贸易分公司总经理;广弘食品集团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2009年10月至2020年8月历任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2020年6月至今任广东省广弘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20年8月至今任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
其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 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 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董事任职条件。
4、董事候选人黄万兴
黄万兴,男,1968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广东教育书店党支部书记、董事、总经理。历任广东百信有限公司副经理;广东华大物流总公司配送分公司副经理、经营运作部主任、物流发展部主任、荔湾加油站经理、广东华大物流总公司总经理助理,广东省商业集团经营投资管理处副处长、企业管理处副处长、经营投资管理处处长,华侨友谊总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广东省商贸控股集团投资管理部(资本运营部)部长,广东教育书店副总经理。2016年11月至今任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兼广东教育书店党支书记、董事;2018年2月至今任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4月至今兼任广东教育书店有限公司总经理。
其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 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董事任职条件。
5、董事候选人陈楚盛
陈楚盛,男,1971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广东省广弘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监,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历任广东恒昌实业股份饲料公司财务部负责人、广东恒昌实业计财部负责人、广东恒昌实业三水市家乐饲料公司计财部经理、广弘资产财务部副部长、结算中心副主任。2015年12月至2020年1月任广东省广弘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2020年1月至今任广东省广弘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监;2015年2月至今任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其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 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 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董事任职条件。
6、董事候选人夏斌
夏斌,男,汉族,1975 年 7 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广东省广弘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经投部部长,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历任广东省出版集团财务部副科长、主管,2009年1月至2019年11月历任广东威雅光电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广东省出版集团投资运营部副总监、投融资部副总监。2020年1月至今任广东省广弘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经营投资部(加挂法律事务部)总监;2020年8月至今任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其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 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 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董事任职条件。
7、独立董事候选人李胜兰
李胜兰,女,1960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管理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中山大学岭南学院教授,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兼任教育部社科基金评审专家、最高人民法院环境侵害司法鉴定研究基地研究员、广东省经济学会常务副会长、广东省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广东县域经济研究与发展促进会副会长、广东省宣传思想战线优秀人才“百十千工程”社科类专家、广东省产业与区域经济研究会副会长、广州市政府决策咨询专家、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委员、广东省教育厅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专家、广西贺州市人民政府经济发展顾问团专家、中山大学经济管理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主任(国家级)。历任兰州大学管理科学系副教授、教授、系主任,中山大学岭南学院经济系系主任、岭南学院副院长,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1999年12月至今任中山大学岭南学院教授;2016年6月至今任润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2月至今任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9月至今任惠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12月至今任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月至今任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其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 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 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董事任职条件。
8、独立董事候选人郭天武
郭天武,男,1970 年 12 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高端智库中山大学粤港澳发展研究院首席专家。兼任中华司法研究会特约研究员、广东省粤澳合作法律咨询委员会粤方专家、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广州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专家、广东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广东省法学会港澳基本法研究会副会长、广东岭南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1996年7月至今在中山大学法学院历任讲师、副教授、教授,2018年至今兼任甘肃达华节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广东科茂林产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两家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8月至今任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其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 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 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本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董事任职条件。
9、 独立董事候选人胡志勇
胡志勇,男,1965年11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管理学博士,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博士后合作导师。现任广州大学会计专业硕士(MPAcc)中心主任,广州大学智慧金财税研究所所长,广东省智慧金财税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粤港智慧金财税联合创新中心主任。兼任广东省会计学会副会长,广州市财政会计学会会长,广州市会计师公会副会长,广州市审计学会理事,广东省第六届学位委员会会计专业硕士教指委委员。曾任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威创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华鹏飞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1994年12 至今在广州大学商学院会计学系任教,历任讲师、副教授、教授,现任广州大学商学院、管理学院会计学系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博士后合作导师。现任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其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 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 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本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董事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529 证券简称:广弘控股 公告编号:2021-03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集人: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定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2月1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2月1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2月1日上午9:15—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2月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网络投票。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现场记名投票方式或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1月22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1年1 月2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中路 437 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 37 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有3项,议案1、2项经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议案3项经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审议议案如下:
1. 审议选举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 选举蔡飚先生为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 选举高宏波先生为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 选举缪安民先生为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 选举黄万兴先生为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 选举陈楚盛先生为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 选举夏斌先生为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 审议选举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 选举李胜兰女士为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 选举郭天武先生为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 选举胡志勇先生为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 审议选举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选举欧立民先生为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
(2)选举潘瑞君女士为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
(3)选举沈蔚涵女士为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
(4)选举曾锦炎先生为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
特别强调事项:
1、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选举。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的选举将采用累积投票制分别进行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请查阅公司2021年1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三、 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被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先通过传真或邮寄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以传真或邮寄信函收到时间为准;股东登记表和股东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2、3)。
(二)登记时间
2021年1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三)登记地点
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37楼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37楼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邮政编码:510030 联系人:苏东明 电话:(020)83603985 传真:(020)83603989
(五)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五、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详见附件1)。
六、 备查文件
1.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2.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股东登记表(复印有效)
附件3、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特此公告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一月十四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529”,投票简称为“广弘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为累积投票提案,不设总议案。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监事(如表一提案3.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 2021年2月1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2月1上午 9:15 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股东登记表
兹登记参加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 股东证券账户号: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 持股数: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登记日期:
(注:本股东登记表的复印件及重新打印件均有效)
附件3: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公司(本人)参加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我公司(本人)对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
委托人(公章或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授权日期:2021年 月 日
(注:本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及重新打印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0529 证券简称:广弘控股 公告编号:2021-04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李胜兰为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R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R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R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R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R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13 日
证券代码:000529 证券简称:广弘控股 公告编号:2021-05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郭天武为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R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R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R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R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R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13 日
证券代码:000529 证券简称:广弘控股 公告编号:2021-06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胡志勇为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R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R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R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R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R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 13日
证券代码:000529 证券简称:广弘控股 公告编号:2021-02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6日以传真方式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2021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会议通知,会议于2021年1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4人,现场参会3人,通讯方式参会1人,监事会主席林文生先生以通讯方式表决,监事候选人列席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潘瑞君女士主持。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九届监事会成员任期将届满,根据控股股东广东省广弘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及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工会推荐,公司监事会提名,经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决定,提名欧立民先生、潘瑞君女士、沈蔚涵女士、曾锦炎先生为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其中:沈蔚涵女士、曾锦炎先生为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详细资料详见附件)。
该议案需提交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监事的选举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就任前,第九届监事会监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务。
林文生先生在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后将不再担任公司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也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公司监事会对林文生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表决结果:同意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一月十四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详细资料
(1)监事候选人欧立民
欧立民,男,1962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现任广弘控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历任广东省百货公司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广东省百货纺织品总公司办公室主任,广东恒晟商贸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董事会秘书、党委委员、策划部经理、纪委书记、副总经理、工会主席。2017年1月至今任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欧立民先生未持有广弘控股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不存在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也不属于2014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适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关于对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其与广弘控股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广弘控股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亲属关系;与持有广弘控股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监事候选人潘瑞君
潘瑞君,女,1969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现任广弘控股监事。历任广东省食品集团冷冻厂财务部会计、饮料厂财务部副经理,广弘食品集团财务部主管,广弘资产审计室科长、主任助理、副主任、监察审计部副部长;2015年12 月起任广弘资产审计部部长;2012年1月至今任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潘瑞君女士未持有广弘控股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不存在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也不属于2014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适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关于对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其与广弘控股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存在关联关系;与广弘控股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亲属关系;与持有广弘控股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监事候选人沈蔚涵
沈蔚涵,女,1968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现任广弘控股职工代表监事、党群部、人力资源部部长、工会副主席。历任广东省食品集团公司政工部主管、人事部科长,广弘食品集团人事部科长、人事部副经理,2010年5月至2018年9月历任广弘控股人力资源部副部长、部长、工会副主席。2018年2月至今任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监事;2018年9月至今任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党群部部长,兼工会副主席。
沈蔚涵女士未持有广弘控股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不存在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也不属于2014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适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关于对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其与广弘控股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广弘控股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亲属关系;与持有广弘控股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4)监事候选人曾锦炎
曾锦炎,男,1964年7月出生,大专学历。现任广弘控股职工代表监事,广弘食品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历任广东省商业储运公司财务科会计主管,广州经纬集团财务经理,广东红日会计事务所所长助理、审计事务部经理,广东教育书店财务部副经理兼审计监察室副主任、主任,广弘控股财务部副部长,兼广弘食品集团财务部经理。2016年9月至今任广东省广弘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书记;2012年1月至今任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曾锦炎先生未持有广弘控股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不存在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也不属于2014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适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关于对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其与广弘控股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广弘控股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亲属关系;与持有广弘控股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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