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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297         证券简称:永新光学         公告编号:2021-01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253号文核准,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100万股,发行价格为25.8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4,327.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614.93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8,712.0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9月4日全部到账,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18]31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公司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高新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百丈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科技支行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如下:

  

  三、本次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说明

  2020年12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18年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中的“光学显微镜扩产项目”、“功能性光学镜头及元件扩产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予以结项。本次结项后,为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将节余募集资金13,818.81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上述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该事项须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详细内容参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4)。    

  2021年1月6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详细内容参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0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按照规定将“光学显微镜扩产项目”、“功能性光学镜头及元件扩产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中的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已将募集资金专户资金余额共计136,477,772.95元全部转入公司普通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百丈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科技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除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外,公司其他募集资金账户正常使用。

  特此公告。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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