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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选举 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94          证券简称:武汉凡谷       公告编号:2021-003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14日上午9:00在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园九凤街5号公司6号楼三楼会议室召开了公司2021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会期半天。会议审议了关于选举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事项并做出如下决议:

  鉴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杨永刚先生的任期已届满,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经公司工会提名,全体职工代表一致同意选举杨永刚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其与股东大会选举的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共同组成第七届监事会,任期三年。杨永刚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一年一月十五日

  附件

  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杨永刚先生,1979年生,本科学历,曾供职于东莞信泰联精熙集团、东莞生益电子有限公司。杨永刚先生2005年加入本公司,先后在公司计划部、市场部、产品运营中心、产品线、人力资源部等部门工作,曾任计划部产品计划员、市场部交付主管、产品运营中心交付平台经理、公司4T产品线供应链经理、华为客户产品线高级产品线经理、电装生产线高级生产经理、华为客户交付总监、第五、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等职务,现任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并兼任武汉凡谷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咸宁市金湛电子有限公司监事、鄂州富晶电子技术有限公司监事,曾兼任武汉载瑞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杨永刚先生现时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杨永刚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杨永刚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194          证券简称:武汉凡谷       公告编号:2021-005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14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在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后,公司立即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

  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1月14日17:00在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园九凤街5号公司4号楼3楼1号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参加本次会议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李艳华女士主持。会议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的监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三票赞同、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李艳华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监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监事会届满为止。李艳华女士的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一年一月十五日

  附件

  监事会主席简历

  李艳华女士,1972年生,本科学历,曾供职于武汉市长航集团(总公司)青山造船厂、深圳王氏华高(中国)有限公司。李艳华女士2000 年加入本公司,先后在研发中心、品质管理部、电装部等部门工作,曾任本公司研发工艺工程师、产品线人力资源经理、生产总监助理、第四届、第五届、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等职务,现任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并兼任武汉凡谷电子职业技术学校理事长、校长、武汉凡谷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监事、武汉凡谷陶瓷材料有限公司监事,曾兼任武汉凡谷电子职业技术学校董事、武汉凡谷自动化有限公司监事。

  李艳华女士现时持有本公司股票31,250股,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李艳华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李艳华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194          证券简称:武汉凡谷       公告编号:2021-004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14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为保证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团队的延续性,在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后,公司立即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公司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1月14日16:30在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园九凤街5号公司4号楼3楼1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本次会议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马洪先生以通讯的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公司全体监事和拟任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杨红女士主持。会议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的董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九票赞同、零票反对、零票弃权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杨红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以九票赞同、零票反对、零票弃权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吴昊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以九票赞同、零票反对、零票弃权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1、战略委员会委员:杨红女士、孟凡博先生、吴昊先生、夏勇先生、朱晖先生、钟伟刚先生、马洪先生,召集人:杨红女士;

  2、审计委员会委员:王征女士、马洪先生、唐斌先生、杨红女士、朱晖先生,召集人:王征女士;

  3、提名委员会委员:马洪先生、王征女士、唐斌先生、杨红女士、朱晖先生,召集人:马洪先生;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唐斌先生、王征女士、马洪先生、杨红女士、朱晖先生,召集人:唐斌先生。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以九票赞同、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同意续聘夏勇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五、以九票赞同、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同意续聘朱晖先生、彭娜女士为公司副总裁,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六、以九票赞同、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续聘彭娜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次董事会召开前,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将彭娜女士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相关资料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彭娜女士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彭娜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27-81388855

  传真:027-81383847

  邮箱:fingu@fingu.com

  联系地址: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园九凤街5号

  七、以九票赞同、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同意续聘杨红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以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见附件一。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不设职工代表董事;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王征女士、马洪先生、唐斌先生对议案四、议案五、议案六、议案七所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八、以九票赞同、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续聘张碧华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张碧华女士的简历见附件二。

  九、以九票赞同、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续聘李珍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李珍女士的简历见附件三。

  李珍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27-81388855

  传真:027-81383847

  邮箱:fingu@fingu.com

  联系地址: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园九凤街5号

  特此公告。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一月十五日

  附件一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杨红女士,1972年生,工商管理硕士,2005年加入本公司,历任人力资源总监、市场总监、规划总监、采购总监等职务,曾任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兼财务总监,现任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兼财务总监,兼任武汉纪诚电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总经理、武汉悦田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总经理、武汉市舒苑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总经理,曾兼任湖北梵谷昕泉农林生态旅游有限公司总经理。

  杨红女士现时持有本公司股票43,200股,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杨红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杨红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夏勇先生,1969年出生,毕业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本科学历,曾任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兼总裁,现任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兼总裁,曾任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研发副总裁、上海海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市薄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

  夏勇先生现时持有本公司股票162,000股,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夏勇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夏勇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朱晖先生,1978年生,大专学历,1998年加入本公司,历任本公司研发中心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微波技术部经理等职务,曾任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第五届、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兼副总裁,现任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兼副总裁,曾兼任苏州凡谷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武汉衍煦微电子有限公司、武汉载瑞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朱晖先生在无源器件方面有着丰富的设计及开发经验,主导开发的“用于滤波器共面材质之间的局部焊接结构”等多项技术获得了国家发明及实用新型专利证书。

  朱晖先生现时持有本公司股票303,000股,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朱晖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朱晖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彭娜女士,1982年生,本科学历,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曾供职于湖北阳光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武汉昱升光器件有限公司,2012年加入本公司,历任公司审计部审计主管、内部审计负责人、高级成本经理、公司全资子公司鄂州富晶电子技术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等职务,自2018年7月至今担任本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现兼任武汉凡谷电子职业技术学校副理事长。

  彭娜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现时持有本公司股票43,200股,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彭娜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彭娜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二

  内部审计负责人简历

  张碧华女士,1978年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曾供职于上海三樱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北京神脑资讯技术有限公司,2007年加入本公司,历任公司报表主管、财务部副经理、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凡谷自动化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等职务,自2018年11月至今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

  张碧华女士现时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张碧华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张碧华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三

  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李珍女士,1979年生,本科学历,中级经济师(金融方向),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00年加入本公司,先后在总经理办公室、市场部、证券部工作,自2009年6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李珍女士现时持有本公司股票3,000股,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李珍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李珍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194          证券简称:武汉凡谷        公告编号:2021-002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者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

  2、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杨红女士;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月14日(星期四)下午2:3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园九凤街5号公司4号楼3楼1号会议室;

  (5)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月1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月1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月14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4人,代表股份398,977,3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2678%。

  【注: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为676,339,106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3,162,000股,该等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因此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673,177,106股】。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1人,代表股份397,208,2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005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3人,代表股份1,769,0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28%。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及其授权委托代表3人,代表股份1,769,0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2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其授权委托代表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其授权委托代表3人,代表股份1,769,0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28%。

  会议由董事长杨红女士主持,公司全体董事、监事、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出席了本次会议(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公司独立董事马洪先生通过视频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委派刘苑玲律师、胡云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以累积投票的方式,经对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1.1 选举杨红女士为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48,650,19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45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441,93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5083%。

  1.2 选举吴昊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88,650,19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11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441,93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5083%。

  1.3 选举孟凡博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88,650,19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11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441,93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5083%。

  1.4 选举夏勇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88,650,19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11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441,93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5083%。

  1.5 选举朱晖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88,650,19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11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441,93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5083%。

  1.6 选举钟伟刚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88,650,19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11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441,93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5083%。

  以上六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获得的投票表决权数均超过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不设职工代表董事;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2、以累积投票的方式,经对各独立董事候选人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2.1 选举王征女士为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98,762,55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554,29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8597%。

  2.2 选举马洪先生为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98,762,55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554,29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8597%。

  2.3 选举唐斌先生为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98,762,55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554,29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8597%。

  深圳证券交易所未对以上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提出异议。以上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获得的投票表决权数均超过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注: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关于任职期限的规定,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因此王征女士的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4月20日】。

  3、以累积投票的方式,经对各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3.1 选举李艳华女士为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398,650,19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8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441,93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5083%。

  3.2 选举喻英女士为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398,762,55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554,29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8597%。

  以上两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获得的投票表决权数均超过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当选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李艳华女士、喻英女士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杨永刚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及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国浩律师(武汉)律师事务所关于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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