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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D25版)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安吉祖名的总资产为753,678,032.77元,净资产为371,051,141.03元,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45,350,665.63元。截至2020年6月30日,安吉祖名的总资产为846,313,613.78元,净资产为393,231,223.67元,2020年1-6月实现净利润22,180,082.64元。(上述数据经天健会计师审计)

  五、本次提供借款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安吉祖名提供借款,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的具体需要,有助于推进“年产8万吨生鲜豆制品生产线技改项目”、“豆制品研发与检测中心提升项目”的建设发展,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的影响,符合公司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本次提供借款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本次借款分别存放于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与安吉祖名、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12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祖名股份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3)。

  安吉祖名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如下:

  

  公司将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七、相关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1月1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405,099,351.41元(含本数)向全资子公司安吉祖名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1月14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安吉祖名借款有利于募投项目的开展和顺利实施,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需要。上述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的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安吉祖名提供借款,是基于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建设需要,符合募集资金运用计划要求,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05,099,351.41元对全资子公司安吉祖名提供无息借款,专项用于实施“年产8万吨生鲜豆制品生产线技改项目”、“豆制品研发与检测中心提升项目”。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且伤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5日

  

  证券代码:003030          证券简称:祖名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3

  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祖名股份”)于2021年1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下同)可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组织实施相关事宜,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购买等事宜。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理财概述

  1、投资目的:在不影响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可以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2、投资额度: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公司拟通过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包括银行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货币市场基金、低风险债券、结构性存款及收益凭证、信托产品以及其它根据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理财对象及理财方式,但不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关于高风险投资涉及的投资品种。

  4、投资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5、资金来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6、实施方式:在投资额度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组织实施相关事宜,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购买等事宜。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尽管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评估,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在选择具体理财产品时,充分平衡风险与收益,合理搭配投资品种和期限,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持续跟踪相关投资理财的执行进展和安全状况,并及时履行相关事项的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通过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是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可以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履行了相应的审议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在不影响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一创投行”)认为:祖名股份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一创投行对祖名股份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5日

  

  证券代码:003030          证券简称:祖名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4

  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

  子公司拟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以下合称“公司”)2021年度将由关联方安吉富民有机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民有机肥”)承揽公司污泥处理项目,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蔡祖明先生控股的安吉富民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100%控股富民有机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富民有机肥为公司的关联公司。现将公司与富民有机肥2021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已于2021年1月1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蔡祖明先生、王茶英女士、蔡水埼先生回避表决。公司预计将在2021年度向富民有机肥支付污泥处理项目服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200万元(含本数),占公司2020年1-6月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0.3737%。

  此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安吉富民有机肥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4年12月9日

  法定代表人:夏伟庆

  注册资本:200万元

  住所:安吉县天子湖镇高庄村王家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23323514049J

  经营范围:有机肥料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6月30日,富民有机肥资产总额35,223,025.91元,净资产6,180,807.16元;2020年1-6月实现净利润2,834,597.94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蔡祖明先生控股的安吉富民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100%控股富民有机肥,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三)项的规定,富民有机肥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富民有机肥经营活动正常、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经查询核实,富民有机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与富民有机肥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为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发生的,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市场价格和条件进行,双方参照有关交易及正常业务惯例确定关联交易费用支付时间及结算方式。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与富民有机肥将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在本次授权范围内按签订年度合同进行交易。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富民有机肥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确定,且上述交易均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也不会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本次审议2021年度富民有机肥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符合公司经营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审议2021年度富民有机肥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议案由非关联董事进行审议,履行的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公司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按市场原则定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公司安吉富民有机肥有限公司采购污泥处理服务,该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原则,交易价格客观、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综上,本保荐机构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5日

  

  证券代码:003030          证券简称:祖名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5

  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1年2月1日(星期一)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2月1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2月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2月1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1月25日(周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1月25日(周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参加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陵路77号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以下事项:

  1、《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4、《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5、《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6、《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7、《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8、《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9、《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0、《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中:

  (1)议案1、议案2和议案3采用累积投票制,公司应选非独立董事6人、独立董事3人、股东代表监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2)议案4为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3)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10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以送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需在2021年1月26日16:30前送达或发送电子邮件至zumingzqb@chinazuming.cn,并来电确认)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

  2、登记时间:2021年1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3、登记地点: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证券投资部

  电话:0571-86687900

  传真:0571-86687900

  电子邮箱:zumingzqb@chinazuming.cn

  5、其他事项:本次股东大会为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特此公告。

  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3030”,投票简称为“祖名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股东代表监事如表一提案3.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2月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2月1日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2月1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2月1日下午14:30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议案行使如下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有效期限: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备注:

  1、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议案1、议案2、议案3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权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应选人数。可以对其拥有的表决权任意分配,投向一个或多个候选人。

  

  证券代码:003030         证券简称:祖名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6

  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股票于2021年1月13日、1月14日连续2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累计偏离22.4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6、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决策、理性投资。有关公司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等相关章节,以及2021年1月6日披露的《上市首日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1-001)。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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