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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交易的补充公告

  证券代码:002618          证券简称:丹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及深圳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0]209号)(以下简称“决定书”)等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17年至2019年年度报告的关联交易披露情况进行了自查,发现2017年至2019年年度报告中未披露关联方东邦科技(香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邦香港”)代公司全资子公司垫付人员薪酬、运输费等关联交易事项。为切实履行公司信息披露义务,现将公司相关情况予以补充,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7年至2019年年度报告补充内容情况

  (一)《2017年年度报告》补充内容

  对“第十一节财务报告/十一、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4.关联交易情况”作出的补充如下:

  (4)其他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 元

  

  (二)《2018年年度报告》补充内容

  对“第十一节财务报告/十、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4.关联交易情况”作出的补充如下:

  (4)其他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 元

  

  (三)《2019年年度报告》补充

  对“第十二节财务报告 十、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4.关联交易情况”作出的补充如下:

  (5)其他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 元

  

  二、其他说明

  除上述内容外,公司2017年至2019年年度报告中其它内容不变,上述补充内容不会对公司2017年至2019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影响,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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