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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0301        证券简称:东方盛虹        公告编号:2021-00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2、预计的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注:报告期内,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655号)核准,公司向盛虹(苏州)集团有限公司等共1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05,810,644股。上述新增股份已于2020年7月1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由4,029,053,222股增加至4,834,863,866股。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涉及的相关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调整产品结构,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加快产业一体化进程,各项业务正常开展。本期业绩下滑主要系2020年蔓延全球的新冠肺炎疫情对宏观经济造成巨大冲击,特别是前三季度,化纤石化行业下游需求下降明显,叠加石油价格剧烈波动的影响,行业景气度下滑,公司产品和原材料价差收窄,盈利空间被压缩。

  随着新冠疫苗顺利研发并上市,新冠疫情预计能得到有效控制,下游行业需求将保持稳定态势,公司经营业绩亦将有所改善或恢复。同时2021年公司再生纤维等差别化功能性长丝、年产240万吨PTA二期等项目将逐步投产,尤其随着盛虹炼化(连云港)有限公司1600万吨炼化一体化项目建成并投料试车,公司将形成“原油炼化-PX/乙二醇-PTA-聚酯-化纤”全产业链一体化经营的经营格局,进一步增强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四、业绩承诺风险

  公司于2018年8月完成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江苏国望高科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望高科”)100%股权交易。根据公司与江苏盛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虹科技”)签署的《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盛虹科技承诺:1、国望高科2018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之后的净利润不低于124,412万元;2、国望高科2018年度与2019年度累计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之后的净利润不低于261,111万元;3、国望高科2018年度、2019年度与2020年度累计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之后的净利润不低于405,769万元。

  2018年度、2019年度,国望高科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43,464.38万元、120,392.01万元,2018年度、2019年度的承诺净利润均已实现,完成率为101.05%。

  2020年蔓延全球的新冠肺炎疫情对涤纶长丝行业经营环境产生一系列不利影响,国望高科业绩亦有所下滑。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预测,国望高科2020年度预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5亿元-5.5亿元,而按照《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约定,如完成2018年度、2019年度与2020年度累计业绩承诺,国望高科2020年度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应不低于141,912.61万元。公司将按照《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中标的资产受疫情影响相关问题答记者问》精神及《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的约定,会同业绩承诺方对国望高科业绩受疫情影响情况做出充分评估,在2020年业绩数据审计确定,并履行股东大会等必要程序后,确定具体的业绩承诺及补偿调整及履行方案。

  五、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预测的结果,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具体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为准。

  2、《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5日

  

  证券代码:000301        证券简称:东方盛虹        公告编号:2021-007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取得独立董事

  资格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参加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承诺书》,袁建新先生被提名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承诺:“本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将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近日,公司接到袁建新先生的通知,袁建新先生于2020年12月24日至2021年1月6日参加了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班学习,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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