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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68        证券简称:*ST中珠       公告编号:2021-013号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集与召开情况

  1、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中珠医疗”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1月12日以电话、传真或邮件等送达方式通知各位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时限的要求,同意于2021年1月1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3、本次会议于2021年1月14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4、本次会议应收董事表决票6张,实收董事表决票6张,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终止全资子公司中珠红旗签署项目合作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公司于2020年12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中珠红旗签署项目合作协议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中珠红旗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红旗”)以自有资金(非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对标的天樾峰公馆项目进行投资,为标的项目提供项目工程管理、营销策划、咨询服务等;鸿达文化负责标的项目的具体工程建设、销售运营等,并以中珠红旗本次投资额12%及8%的比例向中珠红旗支付项目管理费、咨询服务费等费用(具体支付金额以实际合作天数为准)。详见2020年12月29日披露的《中珠医疗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20-148号)、《中珠医疗关于全资子公司中珠红旗签署项目合作协议的公告》(编号:2020-149号)。

  公司经过对相关事项的核实、沟通、协商、分析论证,鉴于本次交易所涉部分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保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避免不必要的风险,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并进行慎重研究后,交易各方经协商决定终止本次中珠红旗签署项目合作协议的事项。自本终止协议生效之日起,原协议终止,恢复原状,双方互不追究任何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投资行为,防范和控制投资风险,确保公司经营质量,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责令公司管理层对本次公司中珠红旗合作项目未认真履职尽责的相关人员进行问责。

  公司独立董事对终止本次交易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全资子公司中珠红旗签署项目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号)。

  特此公告。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一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568      证券简称:*ST中珠       公告编号:2021-015号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湖北证监局监管关注函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医疗”或“公司”)于2021年1月1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以下简称“湖北证监局”)下发的《湖北证监局关于对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鄂证监公司字[2021]5号)(以下简称“《关注函》”),现将《关注函》内容全文披露如下: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我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你公司及你公司子公司深圳市一体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体医疗)存在以下问题:

  一、未披露交叉持股事宜

  2017年7月、9月,一体医疗、一体医疗全资子公司北京一体云康远程医疗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体云康)与北京远程视界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远程视界)、北京远程金卫肿瘤医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程金卫)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和《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战略合作协议》第二条第4项约定了“双方拟通过控股公司交叉持股,即一体医疗拟投资人民币3亿元增资远程金卫,占远程金卫25%的股权,远程金卫拟投资3000万元增资一体云康,占一体云康10%的股权”事项,而你公司于2017年7月25日披露的《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一体医疗拟与远程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的公告》中,未披露引入远程金卫参股一体云康,从而实现交叉持股的内容,信息披露不完整。

  二、部分返利未冲减营业收入

  根据一体医疗与深圳市美达尔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美达尔)2015年4月签订的销售合同,一体医疗每销售1台肝检仪需向深圳美达尔支付市场开发费2万元和学术推广费10万元。2015-2016年一体医疗合计计提了705.66万元市场开发和推广费,并于2016-2017年全额支付。以上市场开发和学术推广费作为一体医疗给予深圳美达尔的销售返利,公司直接计入财务费用,未冲减营业收入。

  三、部分销售单据不完整

  2017年,一体医疗对主要经销商的发货,均未提供发货物流单据,大部分收货签收单只有收货人签章,没有收货时间和收货人签名。

  四、存在代为支付的情况

  2017年,一体医疗客户深圳壹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壹号健康)支付的货款中有2000万元为应收票据,开票人为深圳壹号健康的代采平台,深圳市联合利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利丰)。根据相关合同,一体医疗通过分销模式向联合利丰销售60台肝检仪,总金额为2100万元,联合利丰向一体医疗支付20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余款100万元由深圳壹号健康直接支付给一体医疗。2019年1月,深圳美达尔代深圳壹号健康向一体医疗支付前期货款1100万元,未见对方盖章确认的代付委托函。

  五、部分设备销售定价较为随意、销售政策不明确

  2017年,一体医疗对销售肝检仪的4个客户售价给予了25万/台、30万/台、35万/台的区别售价。一体医疗表示,对部分客户给予优惠单价是基于与相关客户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但发现《战略合作协议》未约定采购单价、采购数量等内容,且《战略合作协议》签订时间晚于与上述优惠客户销售合同的签订时间。一体医疗销售定价政策过于随意,销售政策不明确。

  六、销售合同管理不规范,存在诉讼风险

  一是部分肝检仪设备销售合同无合同签订时间。2017年与深圳美达尔签订的2份肝检仪设备销售合同均无合同签订时间和授权代表签字,仅加盖公司公章。因合同约定“签订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10%”等条款,合同无签订时间将导致双方在合同执行时可能产生分歧并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二是肝检仪设备销售合同未对退货情形和条件进行约定,2018年肝检仪设备销售存在大量退货。

  七、未积极主张企业债权

  根据《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一体医疗于2017年9月向北京远程视界支付了5000万元作为增资远程金卫的履约保证金。2018年4月,北京远程视界资金链断裂,涉及多起诉讼并被司法机关冻结相关资产,该笔保证金至今未收回。根据《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北京远程视界应于2017年9月19日前向一体医疗支付500万元人民币作为增资一体云康的履约保证金。一体医疗至今未收到该笔保证金。对于上述两笔债权,一体医疗并未采取有效法律措施主张权利。

  八、2亿元借款回收存不确定性

  2019年5月,公司全资子公司泽泓公司以6.3亿元受让深圳市前海顺耀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对珠海中珠商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商业)的30%股权,承接了中珠集团及辽宁中珠(中珠集团控股子公司)在中珠商业的股东身份及对方与鹏瑞城市更新投资(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盛洪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的多个协议项下的权利与义务。2019年,中珠医疗通过泽泓公司向中珠商业提供了2亿元借款。经分析泽泓公司承接的权利与义务,发现存在泽泓公司对外转让该30%股权受限、该30%股权仅能为中珠商业融资提供质押担保、泽泓公司无权使用中珠商业冗余资金等限制,同时泽泓公司向中珠商业提供的2亿元借款无其他增信措施,能否按期偿还取决于中珠商业的经营状况,款项回收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九、一体医疗销售部分回款疑似来源于关联方

  一是2000万货款疑似来源于控股股东关联方。2018年3月29日,深圳美达尔向一体医疗支付货款2000万元。经查,该笔资金疑似由公司控股股东中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方深圳广升恒业物流有限公司,于当日转入深圳市同信顺贸易有限公司,后转入深圳美达尔用于支付一体医疗货款。二是1500万货款疑似来源于第二大股东关联方。2019年1月25日,深圳美达尔向一体医疗支付货款1500万元,其中1100万元为代深圳壹号健康支付的货款,具体表述见“问题三”。经查,2019年1月25日,公司第二大股东深圳市一体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方深圳市画仓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画仓投资),从银行获得的1.9亿元贷款,画仓投资将1500万元经深圳市丹坤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当日划转至深圳美达尔,用于支付一体医疗货款。

  你公司或相关人员对本监管关注函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1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辩、陈述意见并说明理由。”

  公司高度重视《关注函》所提出的问题,将根据湖北证监局的要求,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对《关注函》进行回复,并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一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568       证券简称:*ST中珠      公告编号:2021-016号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会主席正常履职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医疗”或“公司”)于2020年9月11日披露了《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监事会主席无法履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104号),因黄冬梅女士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并配合调查,暂时无法履行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

  目前,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黄冬梅女士已正常履职,经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的李剑先生不再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公司经营情况一切正常。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一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568        证券简称:*ST中珠      公告编号:2021-014号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全资子公司中珠红旗签署项目合作协议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鉴于本次交易所涉部分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保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避免不必要的风险,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并进行慎重研究后,交易各方经协商决定终止本次中珠红旗签署项目合作协议的事项。自本终止协议生效之日起,原协议终止,恢复原状,双方互不追究任何法律责任。

  ● 本次终止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终止本次交易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 本次终止交易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会对公司当期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一、本次交易概述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珠医疗”或“公司”)于2020年12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中珠红旗签署项目合作协议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中珠红旗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红旗”)与珠海市鸿达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珠海市亿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曾金水先生、广东中睿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各方”)签署《关于天樾峰公馆项目合作协议》,中珠红旗以自有资金(非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对标的天樾峰公馆项目进行投资,为标的项目提供项目工程管理、营销策划、咨询服务等;鸿达文化负责标的项目的具体工程建设、销售运营等,并以中珠红旗本次投资额12%及8%的比例向中珠红旗支付项目管理费、咨询服务费等费用(具体支付金额以实际合作天数为准)。详见2020年12月29日披露的《中珠医疗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20-148号)、《中珠医疗关于全资子公司中珠红旗签署项目合作协议的公告》(编号:2020-149号)。

  二、终止本次交易的原因

  公司经过对相关事项的核实、沟通、协商、分析论证,鉴于本次交易所涉部分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保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避免不必要的风险,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并进行慎重研究后,交易各方经协商决定终止本次中珠红旗签署项目合作协议的事项。自本终止协议生效之日起,原协议终止,恢复原状,双方互不追究任何法律责任。

  三、终止本次交易履行的程序

  公司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时限的要求,同意于2021年1月1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终止全资子公司中珠红旗签署项目合作协议的议案》。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与公司相关管理人员进行询问和沟通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鉴于本次交易所涉部分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保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从审慎性原则出发,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并慎重研究后,双方协商决定终止本次中珠红旗签署项目合作协议的事项。公司本次董事会《关于公司终止全资子公司中珠红旗签署项目合作协议的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终止是经公司与交易各方协商决定,根据协议约定,终止本次交易行为公司无需承担违约责任,不会对公司经营发展和财务状况产生不良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终止全资子公司中珠红旗签署项目合作协议的事项。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投资行为,防范和控制投资风险,确保公司经营质量,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责令公司管理层对本次公司中珠红旗合作项目未认真履职尽责的相关人员进行问责。

  五、终止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终止是经公司与交易各方协商决定,根据协议约定,自本终止协议生效之日起,原协议终止,恢复原状,双方互不追究任何法律责任;终止本次交易行为公司无需承担违约责任,不会对公司经营发展和财务状况产生不良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六、其他

  公司对终止本次交易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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