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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再次认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583             证券简称:捷昌驱动             公告编号:2021-00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颁发的《关于浙江省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国科火字【2020】251号),公司再次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033004305,发证时间:2020年12月1日,有效期:三年。

  本次系公司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有关规定,公司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起连续三年可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该税收优惠政策不影响公司此前已发布的财务数据。

  特此公告。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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