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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划转部分资产完成过户登记等相关事项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72      证券简称:伟星新材       公告编号:2021-001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20年1月15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全资子公司划转部分资产的议案》,决定将部分资产及负债划转至全资子公司临海伟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海新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月16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拟向全资子公司划转部分资产的公告》等相关公告。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划转事项均已办理完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划转过户登记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划转涉及的相关资产、负债等均已划转至临海新材,合计净资产为9.04亿元;划转涉及的员工安置、协议主体变更及债权债务转移均已处理完毕;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已完成过户,临海新材于近日已收到相关不动产权证书。

  二、本次划转的影响

  1、受本次资产划转影响,公司本部自2020年起不再申请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不再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相关优惠政策;但根据国科火字[2020]251号《关于浙江省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全资子公司临海新材于近日通过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其将连续三年(2020-2022年度)享受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如果未来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政策有变,则按最新的政策执行。

  2、本次划转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进行,不涉及合并报表范围变化。

  3、本次划转有利于完善公司组织结构和管理体系,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效率,进一步优化公司内部资源,优化资产结构,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上述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结果无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临海新材的《不动产权证》;

  2、《关于浙江省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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