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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及子公司 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自愿性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688288   证券简称:鸿泉物联   公告编号: 2021-00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泉物联或公司)和全资子公司浙江鸿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泉电子)于近日收到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浙江省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国科火字〔2020〕251号),鸿泉物联和鸿泉电子均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证书编号分别为:GR202033005020和GR202033000288。发证日期为2020年12月1日,有效期三年。

  鸿泉物联本次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系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鸿泉电子本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为首次认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鸿泉物联和鸿泉电子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证通过后三年内享受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特此公告。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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