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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准增发境外上市外资股批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47          证券简称:山东黄金        编号:临2021-00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21年1月14日,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4号)。根据该批复,中国证监会核准本公司增发不超过159,482,759股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全部为普通股。

  同时,就本公司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复事宜,本公司于2021年1月15日与恒兴黄金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兴黄金”)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http://www.hkexnews.hk)发布了一项联合公告。关于联合公告的具体内容,请见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

  本公司将结合私有化恒兴黄金的交易安排,根据法律、法规及上述批复推进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发行工作,并及时披露进展信息。由于增发境外上市外资股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15日

  证券代码:600547          证券简称:山东黄金        编号:临2021-006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私有化恒兴黄金控股有限公司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计划根据《开曼群岛公司法》第86条规定,以协议安排(Scheme of Arrangement,又称“计划”)的方式收购恒兴黄金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兴黄金”)100%股份,从而将恒兴黄金私有化(以下简称“本次收购”),本次收购的对价将全部以本公司增发的H股股份进行支付。本次收购的具体信息请见本公司此前披露的《关于私有化恒兴黄金控股有限公司暨股票复牌的公告》(临2020-077)及本公司、恒兴黄金根据香港《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第3.5条规定发布的联合公告。

  2021年1月14日,本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4号)。根据该批复,中国证监会核准本公司增发不超过159,482,759股H股股份,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全部为普通股。

  根据本公司、恒兴黄金于2020年12月22日发布的计划文件(Scheme Document)及联合公告,在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增发H股股份的批复后,本次收购尚需取得开曼群岛大法院批准计划等其他条件的达成或豁免(如适用)。如前述条件顺利达成或豁免,恒兴黄金股票预计于2021年2月1日下午4时起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退市,本公司增发的H股股份将于2021年2月5日上午9时起于香港联交所上市交易。

  鉴于本次收购的预期安排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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