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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证券代码:603590       证券简称:康辰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1-00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0年5月25日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20年6月3日披露了《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0-067)。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5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0年6月12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0年6月13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80)。

  (二)2021年1 月14日,公司完成本次股份回购,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3,2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2%,回购最高价格38.50元/股,回购最低价格35.05元/股,回购均价为37.09元/股,使用资金总额11,980.67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

  (三)本次股份回购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股份买入合法、合规,回购方案的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研发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0年5月8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54)。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一交易日,经公司内部自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回购提议人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本次回购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总数为3,230,000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所持有的1,994,900股公司股票已于2020年12月23日通过非交易过户至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账户,锁定期为36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即锁定期为2020年12月29日至2023年12月28日。

  除上述情况外,本次回购的股份目前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账户。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注:上表中本次回购后“有限售股份”包括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份。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3,230,000股,回购股份在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和配股、质押、股东大会表决权等相关权利。

  根据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公司将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经股东大会审议后,注销本次回购的未使用部分股份,并就注销股份事宜履行通知债权人的法律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未注销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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