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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700          证券简称:宁水集团       公告编号:2021-00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1年1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琳女士召集并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通知于2021年1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授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内容: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实现公司资产的保值及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投资的品种除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外,还可投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短期(12个月以内)的其他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且任意时点进行投资理财的总金额不超过2亿元,使用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1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授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

  内容:公司拟对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由“本次回购股份拟作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变更为“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除该项内容修改外,回购方案中其他内容均不作变更。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1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借款额度的议案》

  内容: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借款,借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本外币借款、银行承兑、信用证开证、远期结售汇等各类金融相关业务,具体借款额度、期限、利率及担保方式等条件以相关金融机构最终审批为准。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在前述额度内分割、调整向各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的借款额度,决定申请借款的具体条件(如合作金融机构、利率、期限等)并签署相关协议和其他文件,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宁波兴远仪表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内容:公司拟以募集资金5,000万元对募投项目“年产405万台智能水表扩产项目”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宁波兴远仪表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增资后,兴远仪表注册资本由1,200万元增加至6,200万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本事项,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1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6日

  

  证券代码:603700           证券简称:宁水集团         公告编号:2021-005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变更前回购用途:本次回购股份拟作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

  ● 本次变更后回购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15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公司拟对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前期回购方案简介

  公司于2020年11月22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次回购的股份拟作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拟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下限为2,000万元,上限为3,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0元/股。公司于2020年11月27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0-061)。

  二、 前期回购方案的实施进展

  (一)2020年12月3日,公司首次实施了回购股份,并于2020年12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3)。并于2020年12月3日、2021年1月6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62、2021-001)。

  (二)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719,66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3541%。成交的最高价为28.329元/股,成交的最低价为26.89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984,623.1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未实施完毕。

  三、 本次变更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结合未来发展战略及公司股权激励的规模、激励效果等因素,公司拟对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由“本次回购股份拟作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变更为“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除该项内容修改外,回购方案中其他内容均不作变更。

  四、 变更的合理性、必要性、可行性分析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战略做出的,旨在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的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

  本次回购股份用途的变更是依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规定做出的,同时综合考虑了目前实际回购情况、公司财务状况、公司和员工利益等客观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变更对公司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等产生的影响说明

  本次回购股份用途变更后,根据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认为本次回购股份用途变更不会对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等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变更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六、 变更的决策程序

  本次变更事项分别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 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的用途符合现行《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本次《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是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将回购股份的用途变更为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健全和完善公司的长期激励约束机制,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相结合,提高公司管理层的积极性、创造性与责任心,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与可持续发展。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用途的变更具有合理性、必要性、可行性,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事项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本项议案。

  特此公告。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6日

  

  证券代码:603700          证券简称:宁水集团       公告编号:2021-003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公司于2021年1月10日以通讯方式向监事会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

  (三)本次会议于2021年1月15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

  (五)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琪先生召集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授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内容: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实现公司资产的保值及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投资的品种除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外,还可投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短期(12个月以内)的其他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且任意时点进行投资理财的总金额不超过2亿元,使用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1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授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

  内容:公司拟对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由“本次回购股份拟作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变更为“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除该项内容修改外,回购方案中其他内容均不作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1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借款额度的议案》

  内容: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借款,借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本外币借款、银行承兑、信用证开证、远期结售汇等各类金融相关业务,具体借款额度、期限、利率及担保方式等条件以相关金融机构最终审批为准。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在前述额度内分割、调整向各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的借款额度,决定申请借款的具体条件(如合作金融机构、利率、期限等)并签署相关协议和其他文件,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宁波兴远仪表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内容:公司拟以募集资金5,000万元对募投项目“年产405万台智能水表扩产项目”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宁波兴远仪表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增资后,兴远仪表注册资本由1,200万元增加至6,200万元。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兴远仪表增资是基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进程,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投资收益造成实质性的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1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月16日

  

  证券代码:603700       证券简称:宁水集团          公告编号:2021-004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

  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

  ● 委托理财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

  ●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结构性存款或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其他低风险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 履行的审议程序: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1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和有效控制风险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实现公司资产的保值及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资金来源

  本次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

  (三)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 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的投资品种。财务部将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的因素发生,应及时通报公司经营管理层,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2. 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应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财务部于发生投资事项当日应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确保资金安全。

  3. 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审查理财产品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 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与金融机构相关工作人员需对理财业务事项保密,未经允许不得泄露公司的理财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理财业务有关的信息。

  5.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可以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 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二、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的投资范围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拟投资的品种除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外,还可投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其他低风险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高风险理财产品,投资产品不得质押。

  (二) 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及投资期限

  本次现金管理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上述额度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且任意时点进行投资理财的总金额不超过2亿元。

  (三) 具体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四) 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拟投资的品种包括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以及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其他低风险理财产品。总体投资风险小,处于公司风险可承受和控制范围之内。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后续进展。

  三、对公司的影响

  单位:万元

  

  公司坚持谨慎投资的原则,根据公司经营发展计划和财务状况,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造成重大影响。

  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25.85%,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占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期末货币资金的77.67%。

  公司未来购买理财产品的本金将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所得收益将相应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确认的会计处理为准)。

  四、 风险提示

  公司本着审慎投资的原则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均为结构性存款或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其他低风险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资金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五、 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1月1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上述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独立董事意见

  在确保资金安全和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或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其他低风险理财产品。经审查,公司授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特此公告。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6日

  

  证券代码:603700           证券简称:宁水集团         公告编号:2021-006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资标的及金额: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募集资金5,000万元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年产405万台智能水表扩产项目”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宁波兴远仪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远仪表”)进行增资。增资后,兴远仪表注册资本由1,200万元增加至6,200万元。

  ● 本次增资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水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725号”文核准,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909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16.6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5,006.67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339.12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667.55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月16日全部到账,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0022号”《验资报告》。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 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0年5月8日召开了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增加全资子公司兴远仪表作为募投项目“年产405万台智能水表扩产项目”的实施主体,该项目后续由公司和兴远仪表共同实施。

  为推进上述募投项目建设,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进行增资,用于实施上述募投项目。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兴远仪表增资5,000万元,增资完成后兴远仪表注册资本由1,200万元增加至6,200万元。

  四、 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宁波兴远仪表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庆丰路777弄3号406

  法定代表人:王宗辉

  注册资本:1,2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5年07月20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5340530913J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制造计量器具; 水表的研发、销售;流量仪表配件、塑料制品、机械配件、通用零部件、阀门的制造、加工;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股权关系

  增资前,公司持有兴远仪表100%股份;增资完成后股权结构不变。

  (三)主要财务指标

  兴远仪表公司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如下表所示,其中2019年度财务数据经宁波科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五、 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资金的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本次对子公司增资是基于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际推进项目建设的需要。公司通过增资的方式实施募投项目,有利于增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资本实力,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战略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 本次增资后的募集资金管理及风险分析

  为保障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相关要求,兴远仪表已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监管银行及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本次增资资金将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将专门用于募投项目的建设。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加强对兴远仪表经营活动的管理,防范和控制各项经营风险。

  七、 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1月15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宁波兴远仪表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监管要求。

  八、 专项意见说明

  (一)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有利于保障公司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不存在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

  (二) 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兴远仪表增资是基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进程,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投资收益造成实质性的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1)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依法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

  (2)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进程,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宁水集团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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